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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德股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段东辉2021-04-27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段东辉


       本人作为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出席了公司 2020 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 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
               具体职务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姓名                                                                       亲自出席会议
      段东辉   独立董事       4             4              0            0            否
        2020年度,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董事会,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
 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
 了积极作用。公司在2020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    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一)2020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
 况,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都
 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2020年度,对以下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2020年5月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公司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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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秘书、财务总监及证券事务代表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8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就公司2020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2020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0年上半年公司关
 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0年12月2日,对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名品世家酒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
 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独立判断,对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容表示认
 可,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和表决。
       4、2020年12月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名品世
 家酒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审慎判断,同意公司本次重大资产
 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相关议案,并将监督公司合法有序地推进本次交易工作,以切实保
 障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对公司聘任王汕先
 生为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0年度,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与高管层保持日常沟通,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实地考察
 公司基本面。在公司战略规划、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发面发挥了独立董事的建议
 及监督作用。
       2020年度,本人作为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审阅公司年度薪酬福利制度,
 对董监高提名人员专业背景、从业经历等事项进行详细核查,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本人除现场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实地考察公司外,
 还与公司董事、高管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了解公司的
 运行情况。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于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进行了
 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
 行使表决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治理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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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培训和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规定履行职责,注重自身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
 意识,加强自身履职的能力。

六.    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 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此,本人也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
 关人员,在我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感谢。本人也将一如既往的本着
 勤勉、诚信、谨慎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完毕。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段东辉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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