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金亚科技:独立董事对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2013-12-25  

						                     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经审阅何苗女士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

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

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二)何苗女士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经了解何苗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拥有的相关专业知

识和工作经验,以及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则及会计准则的熟悉程度,具

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相应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履职要

求;

    (四)我们同意聘任何苗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陈宏 陈维亮 周良超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