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科技: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4-04-25
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及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
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积极配合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工作,了解和监督公司的
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等情况,并对公
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
权益及股东权益,推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主要工作分述如下:
一、 对公司 2013 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及业绩的基本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得到了有效地监督,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
完成了年初制订的生产经营计划。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勤勉尽责,认真执
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未发现违规操作行为。
二、 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13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七次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及时做出决议并
认真加以履行,具体内容如下:
1、 2013 年 1 月 30 日,第二届监事会 201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 2013 年 4 月 17 日,第二届监事会 201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2 年度报告及摘要》、《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2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续聘 201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2013 年度
监事薪酬的议案》等 8 项议案。
3、 2013 年 4 月 24 日,第二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4、 2013 年 8 月 22 日,第二届监事会 2013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1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
项议案。
5、 2013 年 9 月 10 日,第二届监事会 2013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
三届监事会换届选举》、《以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母公司设立企业集团》
2 项议案。
6、 2013 年 9 月 26 日,第三届监事会 201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
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7、 2013 年 10 月 25 日,第三届监事会 201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
亚科技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核查〈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
三、 监事会对公司 2013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
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3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
全程检查与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董事会运作规范、科学决策、程序合法,
并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不断完善
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或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 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本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并通过
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
告等方式,对 2013 年度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
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核算工作需继续加强。财务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13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3 年度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 对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13年度,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继续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
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
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
的稳步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 对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13年度,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
求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投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对公司 2013 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 68 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30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修订)》的相关规
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13 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通过审核,监事会提出如
下书面审核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3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2013 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六)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收购、出售资产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无出售资产行为。公司向深圳市瑞森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3,500 万元人民币认购瑞森思新增注册资本 1,400 万元,注册资本由 600 万元增
至 2,000 万元,公司持有瑞森思 70%股权,为控股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金
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出资 3,000 万元,参股北京鸣鹤鸣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占
增资后的总股本 35%。
上述收购价格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生内幕交易以及其他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 对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了仔细检查。通过检查,监
事会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可靠,在所有重
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八) 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经核查,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13 年,公司严格执行内
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签订了保密协
议,在进入敏感期前以邮件和电话形式向内幕信息知情人明确告知相关保密义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
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也未发
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
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监事:曾兴勇 张世杰 刘志宏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