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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亚科技:关于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14-05-23  

						  证券代码:300028           证券简称:金亚科技   公告编号:2014-047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



       一、 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2014年04月25日,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亚科技”)

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方

式。现场会议于2014年05月22日下午14:00在金亚科技第一会议室(成都市蜀西路

50号)召开。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96,810,37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6.59%。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周旭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及部分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三、 提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810,3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810,3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810,3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四)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810,3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五)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810,3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六)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121,365,736.24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按 201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 元,加上上年

度结存未分配利润 138,102,090.90 元,扣除 2012 年度分配股利 13,230,000.00

元,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3,506,354.66 元。

    鉴于公司 2013 年度亏损,并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发展和现金状况,公司 201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6,810,3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七)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810,3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八)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1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810,3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九)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810,3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四、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吴团结、姚方方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一)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