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科技: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5-01-27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成都金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
担保的独立意见
1、 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
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 本次担保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
展造成不良影响。
3、 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依法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为金亚软件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授
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事项。
独立董事:陈宏 陈维亮 周良超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