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科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二)2015-02-14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亚科技”)拟采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
方式向成都天象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象互动”)股东何云鹏、陈琛、张
普、蒙琨、周星佑、杜伟购买其所持有的天象互动100%的股权,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
周旭辉、天象互动股东何云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为促成本次交易,周旭
辉、何云鹏关于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锁定期承诺如下:
本人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促使金亚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以及由该部分股
份派生的股份,如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之股份等。
上述限售期内,本人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如因金亚科技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事项而增持的部分,应遵守上述限售期限的约定。
如上述限售期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冲突的,应从其规定。
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时,本人保证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金亚科技《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承诺人:周旭辉、何云鹏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