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科技:《公司章程》对照表2015-02-14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对照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效提升公司的法人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行为,
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
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有
关股东大会的部分条款做了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 第四十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
司住所地。 司住所地。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
开。公司可以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或其 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网络投
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必须于会议登记终止 票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通
前将第六十四条规定的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资料 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按照
提交公司确认后方可出席。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确定股东身份。股东通
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通过其
他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其具体方式和要求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执行。
第五十九条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 第五十九条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
间隔应当不多于七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 的间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不少于 2 个工
认,不得变更。 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第八十二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第八十二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
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
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
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
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
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
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
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四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 第八十四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
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 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
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