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5-02-14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
购买成都天象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象互动”)100%股权。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资产的同时,将向周旭辉、何云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
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鉴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天象互动股东何云鹏、
陈琛认购的公司股票均超过5%,且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
对方之一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旭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依据《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拟提交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
经审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后续发展
能力和盈利能力,完善公司游戏产业链、具有较好的协同效应,增强公司的独立
性、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
利益。
我们对本次交易表示认可,并且一致同意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公司应按照公开公正、诚实自
愿的原则开展本次交易。
独立董事:陈宏 陈维亮 周良超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三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