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阳普医疗: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康熙雄)2019-04-26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康熙雄)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
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8 年任职期间的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
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
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议案,维护公司和各位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本人的医疗行业专业优势,积
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子公司设立、审计工作及内控、薪酬激
励、战略规划等工作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并在董事会的三个专门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工作。现将 2018 年度本人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1.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出席董事会情况:2018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本
人均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年度
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
的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并且认为公司董
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故对 2017 年任职期间的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
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8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会
议,本人列席了 1 次,亲自出席了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认真审阅
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需要发表意见的议案均作出了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
在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日期          会议                                        议案

2018年1月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

15日         第十二次会议   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关于

                            制定<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018年4月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24日         第十三次会议   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关于对2017年度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确认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

                            请授信额度,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长相应授权的议案》、《关于2017年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8年8月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27日         第十四会议     《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8 年 10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月 23 日     第十五次会议

2018 年 12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希润以债转股方式对外投资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

月 14 日     第十六次会议   章程的议案》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
会的委员,在 2018 年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规范公
司运作提出了独立意见,健全公司内控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为公
司未来发展战略提出合理的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
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关注公司销售情况等;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
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时刻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
作。
    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根据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督促公司进一步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提
高依法经营、规范运作的水平。
    3.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三个专门委员会的委员,2018年任职期间积极参加了各专门委员会召开的相关
会议,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督促管理层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

       六、参加培训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
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
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
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公司进一步依法经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法律机构及其他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了公司重大
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19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
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
供更多富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本人也衷心希望
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
    最后,借此机会,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2018年度中给予本人独立董事
工作的积极配合和全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
                                                           康熙雄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