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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普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6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阳普医
疗”)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阳普医疗《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经讨论,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
和职业素质,在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专业的执业能力,工作勤勉、
尽责,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8 年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确认,
经查阅公司 2018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明细,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
2018 年度进行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经营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
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
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谢晓尧:




   康熙雄:




   陈菁佩: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