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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龙机电: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戴辉)2021-04-23  

                                                                             金龙机电--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本人(戴辉)是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2020年度工作中,本

人定期检查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并

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

用。现将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0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参加的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的表决权,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
事项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没有发生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020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股东大会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2                          2                     0                 0

    2020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未亲自出席

            7                    7                  0                0           否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年度任职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人在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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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的前提下,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了客观、

独立、公正的判断,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2020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对关于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9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秉承客观、审慎、独立的态度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

    3、2020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对关于2020年半年度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

    4、2020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对《关于对外投资建设生产基地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负责的态度,通过与公司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
悉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信息。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长期保持
联系,就公司生产情况、产品销售、市场环境变化等方面进行持续的沟通,及时获
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 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
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2020 年度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本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全
面细致的考察,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工作汇报及进行定量的考核,切实履行了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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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0 年度任职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定期
财务报告等议案。
    五、 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0 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调查,与董事会秘书、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保持密切的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时知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对会议议案进行认真审议,
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时本人坚持审
慎、勤勉、诚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
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六、     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自觉学习相关专业知识,特别是证监会与交易
所的有关文件,以增强履职能力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能力;同时积极参加公司
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掌握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
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     其他工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在此期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
会的情况;没有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也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
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0 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2021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
勉、谨慎的工作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履行好独立董事的
义务,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
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保证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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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为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应有的
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
                                                              戴辉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