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6
金龙机电--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有效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为公司获取更好的投资收益;公司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采取了相关内部控
制措施,且本次风险投资额度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重大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风险投资额度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金龙机电--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罗 瑶 肖 攀 戴 辉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