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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龙机电:关于子公司涉诉案件和解事宜进展的公告(二)2022-05-24  

                        证券代码:300032         证券简称:金龙机电         公告编号:2022-029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诉案件和解事宜进展的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子公司涉诉案件和解事宜的基本情况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金龙机电”)
于2022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子公司涉诉案件进展暨法院协调和
解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披露了美国加利福尼亚北区联邦地区
法院(以下简称“美国加州联邦法院”)负责和解工作的法官,就公司全资子公
司兴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科电子”)被SinCo Technologies Pte
Ltd(以下简称“sinco公司”)分别在美国加州联邦法院、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
克拉拉县高级法院提起的诉讼案件(以下分别简称“联邦法院案”、“州法院案”)
主持和协调原被告双方和解事宜等内容。

    上述和解事宜经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9日、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4月19日,公司管理层根据股东大会的审议结果,与sinco公司签订了
和解协议。截至2022年4月19日,原被告双方均已在和解协议上签字,该和解协
议已经生效。

    子公司涉诉案件及和解事宜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15日、
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2月24日、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5日、2022年4
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和解事宜的进展情况

    双方签署的和解协议对和解款项及支付安排约定如下:



                                    1
    1、兴科电子需向sinco公司支付和解款项2,800万美元。

    2、和解款项的支付安排如下:

    (1)和解协议生效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兴科电子向为其开具1,450万美元保
函的第三方担保机构发出释放保证金的指示。与此同时,sinco公司有义务在兴
科电子向第三方担保机构发出指示后的两个工作日内请求撤销美国加州联邦法
院陪审团判决,请求不可再诉的驳回加州上诉法院上诉案件,请求不可再诉的驳
回美国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异议程序。根据上述指示,第三方担保机构收到原
被告双方的联合确认函后,立即将兴科电子的保证金1,450万美元释放并支付给
sinco公司指定收款方;(2)和解协议生效后的三个月内,兴科电子支付200万
美元和解款项;(3)和解协议生效后的十二个月内,兴科电子支付剩余1,150万
美元和解款项。

    2022年5月24日,公司案件代理律师收到美国联邦第六巡回上诉法院发来的
驳回联邦法院案上诉的裁定。经案件代理律师确认,截至目前,sinco公司按照
上述和解协议约定的“请求撤销美国加州联邦法院陪审团判决,请求不可再诉的
驳回加州上诉法院上诉案件,请求不可再诉的驳回美国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异
议程序”事项均已获得相应机构的批准。

    按照上述和解协议的约定,兴科电子需将保证金1,450万元美元释放并支付
给对方。兴科电子正在按和解协议约定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将根据后续相关进展,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的信息以
公司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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