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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钢研高纳: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2019-03-18  

						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公告编号:2019-020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上午 9:00 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3 月 5 日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蒋劲锋先生主持,经过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北京钢研高纳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
策合法、有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
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
感,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了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
范运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
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
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
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
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内部系统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3 至 5 日披露
激励对象核查说明。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