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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钢研高纳:关于延长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事宜期限的公告2019-05-08  

						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公告编号:2018-041



       关于延长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事宜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研高纳”或“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并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与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该决议的有效期将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届满。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王兴雷等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55 号),核准公司向王
兴雷等发行 26707315 股股份,该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将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到期。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及新增股份的上市事宜,尚未完成
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事宜,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工作仍需继续实
施。鉴于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该事项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
为确保本次重组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7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事宜期限的议案》,同意延长本次重
组事项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至中国
证监会核发的批复有效期届满日,即延长至 2019 年 10 月 29 日。本次资产重组
的交易对方王兴雷董事回避表决。除延长决议有效期外,本次资产重组方案及股
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相关事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