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宙邦”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对新宙邦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9)385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24 日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 2,7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 发行价人民币 28.99 元。 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共募 集资金人民币 782,73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1,546,686.78 元,募集资 金净额人民币 731,183,313.22 元,并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以深鹏所验字 (2009)248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09 年 7 月 16 日,根据公司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以下 5 个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20,500 万元。2012 年 1 月 18 日,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追加对募投项目投资的议案》,公司 1 使用首次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 6,000 万元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 6,000 万元,追加 投资后,5 个项目总计投入募集资金 26,500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铝电解电容器化学品项目 9,200.00 9,732.61 2 锂离子电池化学品项目 6,200.00 6,516.86 3 固态高分子电容器化学品项目 1,900.00 5,535.64 4 超级电容器化学品项目 1,400.00 2,914.89 新型电子化学品工程技术研究 5 1,800.00 1,800.00 中心项目 合计 20,500.00 26,500.00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5)808 号《关于核准深圳新宙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王陈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 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向财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和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 339.4204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50.38 元。 截至 2015 年 6 月 11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共募集 资金人民币 170,999,997.52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009,426.68 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人民币 162,990,570.84 元,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大华验字(2015)000468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 来支付购买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斯福”)100%股权交 易的部分现金对价。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且募集资金专户于 2018 年 3 月注销。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2 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公司募 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 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 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 募集资金的存储与监管情况 2010 年 1 月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坪山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大工业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坪山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 年 7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 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3 年 1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 大差异。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 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花旗银行深圳分行募集资金账户、建设银行深圳 大工业区支行募集资金账户、招商银行龙岗支行募集资金账户、中国银行南通分 行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剩余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具体情 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年初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0039291003001998829 14,637.35 - 活期存款 上海银行股份 51000592173 - - 六个月定期存款 有限公司深圳 龙岗支行 51000595849 - - 六个月定期存款 0039291051000267795 - - 六个月定期存款 3 银行名称 账号 年初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 7640579237006 381.66 - 活期存款 有限公司深圳 人民币按期开放定制 01 9,240,000.00 - 委托理财产品 坪山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4000022019200571393 7,355,878.48 - 活期存款 股份有限公司 4000022014200002465 - - 七天通知存款 深圳坪山支行 合计 16,610,897.49 - 本年度,募集资金年初余额人民币 16,610,897.49 元已全部投入惠州市宙邦 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宙邦”)新型电子化学品二期项目使用。鉴于公 司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已于本年度注销了上述剩余的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 三、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894,173,884.06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908,960,100.10 其中: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累计支出 892,331,771.32 2018 年累计支出 16,628,328.78 加:募集资金利息净额(扣除手续费后) 14,788,559.85 减:节余利息转出 2,343.81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953,729,997.52 元,扣除 发行费用人民币 59,556,113.46 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894,173,884.06 元。 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对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累 计 投 入 人 民 币 908,960,100.10 元,其中:公司自 2009 年 12 月 31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会 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92,331,771.32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6,628,328.78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本金已使用完毕,累计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及用募集资金利息支付收购海斯福部分现金对价及投入 4 惠州宙邦新型电子化学品二期项目使用后余额为人民币 2,343.81 元转至公司一 般户。具体情况请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本年度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 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深圳新宙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 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反映了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的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和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而使用部分 5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6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9,417.3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62.8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5,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0,896.0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6.78% 已变更项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 截止报告期末 目,含部分 本年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 投资总额 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累计实现的 变更 金额 投入金额(2) 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 总额 (1) (3)=(2)/(1) 期 效益 (如有) 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铝电解电容器化学品项目 否 9,200.00 9,732.61 - 9,832.05 101.02% 2012/4/30 1,726.38 10,898.30 是 否 2、锂离子电池化学品项目 否 6,200.00 6,516.86 - 6,612.97 101.47% 2012/4/30 2,099.96 14,468.35 是 否 3、固态高分子电容器化学品项 否 1,900.00 5,535.64 - 5,582.79 100.85% 2012/4/30 646.06 1,849.77 是 否 目 4、超级电容器化学品项目 否 1,400.00 2,914.89 - 2,967.92 101.82% 2012/4/30 496.50 4,184.57 是 否 5、新型电子化学品工程技术研 否 1,800.00 1,800.00 - 1,800.00 100.00% 2013/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究中心项目 6、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 否 16,299.06 16,299.06 - 16,299.06 100.00% 2015/5/31 12,043.15 32,583.73 是 否 公司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6,799.06 42,799.06 - 43,094.79 100.69%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1、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否 5,000.00 11,000.00 - 11,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南通化工园区新型电子化学 否 15,000.00 15,000.00 - 15,244.71 101.63% 2014/6/30 3,141.74 4,406.90 是 否 品项目 3、惠州宙邦新型电子化学品二 是 15,000.00 15,000.00 1,662.83 15,938.18 106.25% 2018/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期项目 4、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 同承诺投资项 同承诺投资项 否 - 5,618.33 - 5,618.33 100.00% 2015/5/31 是 否 公司项目 目6 目6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35,000.00 46,618.33 1,662.83 47,801.22 102.54% - - - - - 合计 - 71,799.06 89,417.39 1,662.83 90,896.01 101.65% - - - - - 7 惠州宙邦新型电子化学品二期项目,因该项目用地交付时间延期较长,直至 2014 年 6 月 26 日才正式完成交付手续,因此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建设未能启动,导致项目建设周期被动顺延。201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变更了该项目的建设内容、 投资总额及投资实施进度。截至目前,公司惠州二期项目现已取得试生产许可备案,处于试生产阶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1、2010年3月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使用公司首次发 行股票的超募资金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2010年5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南通化工园区新型电子化学品项目实施的议案》、《关于惠州宙邦 新型电子化学品二期项目实施的议案》,用部分超募资金30,000.00万元用于以下安排: (1)公司拟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区投资建设新型电子化学品二期项目(以下简称"二期项目"),包括新型环保溶剂 和导电高分子材料两个子项目。二期项目选址紧邻公司募投项目,预计占地面积37,000平方米,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新型环保 溶剂投资6,800万元,导电高分子材料投资8,200万元,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 (2)公司拟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投资建设新型电子化学品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包括电容器化学品和锂电池化学 品两个子项目。项目预计占地面积40,000平方米,总投资21,500万元,其中电容器化学品投资9,500万元,锂电池化学品投资12,000 万元。项目计划使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15,000万元。 3、2011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使用公司首次发行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股票的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2012年1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追加对募投项目投资的议案》,计划使用公司首次发 行股票的超募资金6,000万元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6,000万元。 5、2014年12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支付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部分现金对价的议案》。最终,本次购买资产事项实际使用IPO超募资金5,618.33万元、IPO募集资金结余利息5,979.74 万元。 6、2015年10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投资的惠州宙邦新型电子化学品二期项目建设内 容变更的议案》。结合市场、技术等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惠州二期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变更后,惠州二期项目 由五个系列产品组成,分别是年产550吨的有机太阳能电池材料系列产品(导电高分子材料系列产品)、年产500吨的LED封装用有 机硅胶系列产品、年产23,650吨的半导体化学品系列产品、年产725吨锂电池电解液系列产品和年产625吨铝电解电容器电解液系列 产品,原有新型环保溶剂项目另行安排。项目总投资额26,189.54万元,其中,使用原有超募资金15,000万元。 上述用途1、2(2)、3、4、5已经实施完毕,用途2(1)调整为用途6后正在实施过程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购地款1,10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不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对前期支出进行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本金已使用完毕,其所产生的利息结余人民币2,343.81元转至公司一般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8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变更后承诺 本年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变更后项目 原承诺项目 投入进度(%) 是否发生 投资总额(1)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3)=(2)/(1) 重大变化 惠州宙邦新型电子 惠州宙邦新型电子 15,000.00 1,662.83 15,938.18 106.25% 2018/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化学品二期项目 化学品二期项目 合计 15,000.00 1,662.83 15,938.18 106.25% - - - - 惠州宙邦新型电子化学品二期项目建设内容变更: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支付地价款1,636.07万元之后,有关部门对该项目用地 的土地准备工作久未完成,公司直到2014年6月26日方才取得交地证书,导致该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启动建设。为保证项目建设 与现有产业发展需求相匹配,进而保证项目经济效益的顺利实现,公司决定将惠州二期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后的项 目建设内容由年产550吨的有机太阳能电池材料系列产品(导电高分子材料系列产品)、年产500吨的LED封装用有机硅胶系 列产品、年产23,650吨的半导体化学品系列产品、年产725吨锂电池电解液系列产品和年产625吨铝电解电容器电解液系列产品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五个产品系列组成,原有新型环保溶剂项目另行安排。项目总投资额26,189.54万元,其中使用原有超募资金15,000万元,其余 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变更后的项目已报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与改革局备案并已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2015 年10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投资的惠州宙邦新型电子化学品二期项目建设 内容变更的议案》,2015年11月10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投资的惠州宙邦新型 电子化学品二期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公告》于2015年10月24日发布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9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毛成杰 李俊旭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3 月 18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