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宙邦: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3-26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
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2020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
策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保障公
司规范运作。现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
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2次监事会会议,其中召开3次
第四届监事会会议以及9次第五届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均出席了会议,所有议
案均获得全票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审议议案
《关于收回部分激励对象股权激励已获授权益并回购注销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1 2020/2/11 其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一次会议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六次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六次修订稿)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2 2020/2/17
十二次会议 (六次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六次
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3 2020/4/22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十三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
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
4 2020/5/14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次会议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议的议案》
5 2020/5/24
次会议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6 2020/7/29
次会议 告》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关于投资建设海斯福高端氟精细化学品项目(二期)的
7 2020/10/27
次会议 议案》
《关于拟适时出售部分股票资产的议案》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并逐项审议
1、方案概要
2、交易对方
3、标的资产
4、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及交易对价
5、对价形式
第五届监事会会第
8 2020/11/12 6、价款支付
五次
7、交割
8、过渡期损益
9、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
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2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
案》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中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
定>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会第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9 2020/11/28
六次 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并逐项审议
1、方案概要
2、交易对方
3、标的资产
4、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及交易对价
5、对价形式
6、价款支付
7、交割
第五届监事会会第 8、过渡期损益
10 2020/12/4
七次 9、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
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3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
议案》
《关于批准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
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
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的
议案》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
议案》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分析及填补
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
案》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中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
定>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等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投资建设南通新宙邦 2.5 万吨新型电子化学品项目
第五届监事会会第 的议案》
11 2020/12/10
八次 《关于全资子公司海斯福实施增资扩股并引入员工持股平
台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第五届监事会会第 议案》
12 2020/12/22
九次 《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从切实
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依法
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对外投资、股权激励及内部控制等
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
4
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以
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有效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运作,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决策程序合规合法,董事会能够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
各项决议并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的工作事项;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
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恪尽
职守,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亦未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财务情况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
财务管理进行了严格监督和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有效核查,监事会
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了涉及
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无损害股东合法权益
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发表意见
5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六)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情况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
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
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
议。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2020年,监事会对本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
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备案,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
的情况。
三、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1年,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恪尽职守,督促公
司规范运作,做好如下工作:
1、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升监事会履职能力。
2、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会议,做好各
项议题的审议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性。
6
3、加强对公司重大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保
证资金合规及高效地使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提高,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
权益。
4、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等实施有效的监
督、检查。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