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 办理指南第 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0 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758,62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34.80 元。 截至 2020 年 4 月 15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共募集资金 人民币 1,139,999,976.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7,738,451.5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人民币 1,122,261,524.47 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 [2020]000166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139,999,976.00 减:发行费用 17,738,451.53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122,261,524.47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注 1) 113,240,000.00 减: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注 1) 322,261,524.47 减:手续费 5,098.81 加: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11,798,035.70 1 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到的利息 10,083,194.46 减:期末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注 1) 174,221,020.93 募集资金专户实际结存金额 534,415,110.42 其中: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本金(注 2) 224,000,00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10,415,110.42 注1: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累计人民 币609,722,545.40元,包括: (1)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人民币 113,240,000.00 元;已经于 2020 年 5 月 24 日经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 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新宙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截至 2020 年 5 月 20 日止)》(安永华 明(2020)专字第 61357118_B02 号); (2)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人民币322,261,524.47元; (3)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后,截至2021年6月30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人民币 174,221,020.93元。 注2:截至2021年6月30日,结构性存款的本金为人民币224,000,000.00元。其中,于平安银行深圳坪山新区 支行购买的结构性存款期末本金为人民币169,000,000.00元、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坪山支行购买的结构性存 款 期 末 本 金 为 人 民 币 40,000,000.00 元 、 于 中 国 银 行 深 圳坪 山 支 行 购 买 的 结 构 性 存 款 期 末 本 金 为 人 民币 15,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 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存储与监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2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在平安银行深圳坪山新区支行、民生 银行深圳坪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坪山支行、中国银行深圳坪山支行、民生 银行深圳华强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1年6月30日的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初始存放金额 30 日余额 中国银行深 募集资金专 777073384113 1,122,261,524.47 42,500.30 圳坪山支行 户 中国银行深 募集资金专 754973568052 - 9,139,802.34 圳坪山支行 户 上海浦东发 募集资金专 展银行深圳 79260078801000001010 - 8,210,622.7 户 坪山支行 平安银行深 募集资金专 圳坪山新区 15000103461972 - 1,401,965.59 户 支行 平安银行深 募集资金专 圳坪山新区 15000103642496 - 32,535,625.37 户 支行 民生银行深 募集资金专 631956593 - 259,064,554.76 圳坪山支行 户 民生银行深 募集资金专 圳华强北支 632028949 - 20,039.36 户 行 合计 1,122,261,524.47 310,415,110.42 2020年4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中国银行坪山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民生银行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 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5月荆门新宙邦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深圳坪山支行、福建海德福新 材料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深圳坪山新区支行和民生银行深圳华强北支行分别设立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公司分别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 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 3 异。截至2021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 履行义务。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投 入募集资金人民币609,722,545.40 元,具体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经公司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 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 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 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保荐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核 查意见。 截至2021年6月30日,结构性存款的本金为人民币224,000,000.00元,未超过公司 股东大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发生变更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 日 4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总额 112,226.1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004.2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0,972.2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变更项 项目可行 调整后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截止报告期末 目,含部分 募集资金承诺 本年投入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计 进度(%) 定可使用状 累计实现的 变更 投资总额 金额 的效益 计效益 生重大 (1) 投入金额(2) (3)=(2)/(1) 态日期 效益 (如有) 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海德福高性能氟材料项目(一期) 否 50,000.00 50,000.00 3,733.39 5,438.86 10.88% 2023/9/3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2、惠州宙邦三期项目 否 20,000.00 20,000.00 2,071.22 15,385.79 76.93% 2021/6/3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荆门锂电池材料及半导体化学品项 否 10,000.00 10,000.00 4,199.65 7,921.45 79.21% 2021/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一期) 4、补充流动资金 否 32,226.15 32,226.15 32,226.15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 112,226.15 112,226.15 10,004.26 60,972.25 54.33%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020年5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324万元。公司独立 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安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华明( 2020)专字第61357118_B02号),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应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2020年5月20日止的前期投入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惠州宙邦三期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详见《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告》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三、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关内容。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单位:人民币万元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