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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宙邦:关于确认公司2019-2021年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4-20  

                        证券代码:300037              证券简称:新宙邦              公告编号:2022-033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2019-2021年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认公司 2019-2021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以往实际情况,对 2019-2021 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进行确认。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内
         关联方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容
福建永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2,941.86         15.53                 -
深圳市盈石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20.67               -               -
福建永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4.50               -               -

    (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方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内容
福建永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26.20               -               -
深圳市盈石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241.89      1,081.42                 -
广东远东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60.49               -               -


                                          1
    (三)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内
          关联方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容
深圳宇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租赁办公室             8.81            8.07            3.87
深圳尚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垫费用                     -               -         0.20

    (四)关联担保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公司控股孙公司湖南福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福邦”)因
新型锂盐项目建设需要,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
行衡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项目贷款,期限不超过 5 年,其
中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授信由湖南福邦提供在建工程、设备抵押,不超过人
民币 8,000 万元授信由公司与湖南福邦另一股东衡阳爱立孚新能源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以下简称“爱立孚”)共同向中国银行衡阳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湖南福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博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氟
科技”)之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博氟科技持股比例为 59%,爱立孚对博氟科技持
股比例为 27.57%,长沙鑫联华源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联
华源”)对博氟科技持股比例为 13.43%。湖南福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项目
贷款担保事项中,公司以对湖南福邦的持股比例为限,担保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4,720 万元;爱立孚对湖南福邦提供担保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3,280 万元。本次担
保系公司与爱立孚共同为湖南福邦的授信提供担保,湖南福邦无需向公司与爱立
孚提供反担保。

    (五)关联方资金拆借

    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拆入或拆出资金的关联交易。

    (六)关联方股权转让

    1、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 2019 年 1 月 4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福建海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增加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公司与邵武泓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邵武泓伟”)、邵武志伟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邵武志伟”)、邵武红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邵武红达”)共同出资人民币 36,000 万元设立福建海德福新材料有
限公司,用于在福建邵武市实施投资建设年产 15,000 吨高性能氟材料项目,其
中,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24,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6.67%。2019 年 1 月 4
日,邵武红达将其持有的 7.22%的股权转让给公司;福建海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
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6,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50,000 万元,本次增加的注册资
本人民币 14,000 万元,由公司货币认缴人民币 13,500 万元,由邵武志伟货币认
缴人民币 500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邵武红达退出,公司持有福建
海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 80.2%的股份。

    2、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博氟科技增资暨共同投资关联
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博氟科技、爱立孚、鑫联华源签订《增资协议》。

    根据《增资协议》的相关约定,爱立孚与鑫联华源最终放弃本次对博氟科技
的增资权,公司以现金方式对博氟科技进行增资 7,500 万元,其中 3,000 万元用
于新增注册资本,4,5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博氟科
技的股权比例由 59.00%变更为 71.30%。

    3、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 4,825.00 万元收购爱立孚持有的博氟科技 19.30%股权。
公司聘请了衡阳兴隆资产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对博
氟科技进行了评估,出具了《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湖南
博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兴隆评估字[2021]
第 034 号),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博氟科技的账面资产总额为 16,984.33 万元、负
债总额为 2,386.15 万元、净资产为 14,598.18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
博氟科技 90.60%股权,博氟科技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七)其他关联交易

                                     3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方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内容
深圳尚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垫费用                0.05              0.34                  -

    (八)关联方应收应付情况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项目           关联方                       坏账                    坏账                坏账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准备                    准备                准备
               深圳市盈石科
应收账款                             117.33        -               -      -            -        -
               技有限公司
               深圳尚邦投资
其他应收款                                 -       -            0.04      -            -        -
               管理有限公司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应付账款      福建永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43.51            15.31                  -
合同负债      福建永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6.19                  -                -
合同负债     广东远东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2.40                  -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福建永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福建永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崔桅龙

    (3)注册资本:14,620 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含氟新材料、含氟精细化学品、含氟特气、含氟有机合成
产品(属危险化学品的,具体产品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和销售,含
氟系列产品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生产氟化氢、氢氟酸、

                                           4
氟化氢铵、氟化铵、氟硼酸、氟硅酸、含氟石膏及硫酸钙粉末;生产 98%硫酸、
104.5%发烟硫酸;经营盐酸的批发(不带储存设施);从事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经营的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
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注册地址:福建省邵武市金塘工业园区金岭大道 6 号

    2、关联关系说明:福建永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永晶”)为
公司的参股公司,且公司董事长覃九三先生为福建永晶的董事,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福建
永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福建永晶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具备较
好的履约能力。

    (二)深圳市盈石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市盈石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刘星

    (3)注册资本:1010 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及产品的(不含危化品)销售;化工科技领域内
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化学产品的研发与销售;生物化工、医药化
工、精细化工、生物制品、化学试剂的研发与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
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限制项目)

    (5)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市花路 25 号利保义生物工程大
楼三层 A 井,D 井厂房 A 座 309

    2、关联关系说明:深圳市盈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石科技”)为海
斯福的参股公司,且公司董事谢伟东先生为盈石科技的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盈石科

                                   5
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盈石科技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具备较
好的履约能力。

    (三)广东远东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广东远东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肖炜

    (3)注册资本: 2,323.431 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住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 12 号 916 房之一(仅限办公)

    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钟美红女士任远东高分子董事长,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远东高分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广东远东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
前经营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四)深圳宇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宇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覃九三

    (3)注册资本:2,500 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投资科技型企业或其它企业和项目;投资管理(不含限制
项目);创业投资业务;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
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

                                     6
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

     (5)住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昌业路 9 号新宙邦科技大厦 601

     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六位一致行动人之一的覃九三先生为深
圳宇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邦投资”)的控股股东、董事长,公司
控股股东、六位一致行动人中的周达文先生、钟美红女士是宇邦投资的董事,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
系情形,宇邦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宇邦投资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具备较
好的履约能力。

     (五)深圳尚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尚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覃九三

     (3)注册资本:2,500 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创业投资;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
人的创业投资

     (5)住所: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沙坣同富裕工业区深圳新宙邦公司 102
房

     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六位一致行动人之一的覃九三先生为深
圳尚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邦投资”)的控股股东、执行董事,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
系情形,尚邦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尚邦投资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具备较
好的履约能力。

     (六)邵武泓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7
       1、名称:邵武泓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住所:福建省邵武市福寿中路 2 号邵武龙都国际大酒店服务有限公司四
楼 8419 室

       3、成立时间:2018 年 07 月 17 日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1MA31X08F76

       5、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6、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吉洪

       7、经营范围:对工业投资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化工材料生产技术开发、
咨询及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曹伟           货币                      3,000.00             42.86

   2          朱吉洪          货币                      4,000.00             57.14

                      合计                              7,000.00            100.00

       9、时任公司董事曹伟为邵武泓伟的有限合伙人。邵武泓伟为公司关联方,
邵武泓伟自成立至今,除出资设立项目公司事项外,未与公司发生过交易往来,
也没有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七)邵武志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名称:邵武志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住所:福建省邵武市福寿中路 2 号邵武龙都国际大酒店服务有限公司四
楼 8416 室

       3、成立时间:2018 年 07 月 18 日;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1MA31X4AY6T

       5、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8
    6、执行事务合伙人:陈志锋

    7、经营范围:对工业投资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化工材料生产技术开发、
咨询及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谢伟东       货币                     1,000.00             41.67

    2        陈志锋       货币                      500.00              20.83

    3         吕涛        货币                      200.00               8.33

    4        王陈锋       货币                      200.00               8.33

    5        叶宝刚       货币                      200.00               8.33

    6         张威        货币                      200.00               8.33

    7         陈伟        货币                      100.00               4.17

                 合计                              2,400.00            100.00

    9、时任公司高管谢伟东为邵武志伟的有限合伙人。邵武志伟为公司关联方,
邵武志伟自成立至今,除出资设立项目公司事项外,未与公司发生过交易往来,
也没有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八)邵武红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名称:邵武红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住所:福建省邵武市福寿中路 2 号邵武龙都国际大酒店服务有限公司四
楼 8423 室

    3、成立时间:2018 年 07 月 23 日;已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注销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1MA31XDWK6N

    5、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6、执行事务合伙人:钟美红

    7、经营范围:对工业投资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化工材料生产技术开发、
咨询及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8、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周达文          货币                    700.00             26.92

      2       钟美红          货币                    500.00             19.23

      3       赵志明          货币                    300.00             11.54

      4       王德全          货币                    300.00             11.54

      5       张桂文          货币                    200.00              7.69

      6       李梅凤          货币                    100.00              3.85

      7       周艾平          货币                    200.00              7.69

      8       姜希松          货币                    300.00             11.54

                   合计                             2,600.00            100.00


    9、时任公司董事周达文、钟美红、周艾平,监事张桂文,高管赵志明、姜
希松为邵武红达的有限合伙人。邵武红达为公司关联方,邵武红达自成立至今,
除出资设立项目公司事项外,未与公司发生过交易往来,也没有从事与公司相同
或相似的业务。

    (九)衡阳爱立孚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名称:衡阳爱立孚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400MA4PRE9933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主要经营场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松木经济开发区松枫路三期标准厂
房 35 栋

    5、执行事务合伙人:曾爱国

    6、成立时间:2018 年 08 月 02 日;已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注销

    7、合伙期限:2018 年 08 月 02 日至 2028 年 08 月 01 日

    8、经营范围:能源技术咨询服务;新材料及相关技术的研发、生产、销售、
运营;新材料、新设备、节能及环保产品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科学研究、技
                                       10
术开发;新材料技术的开发、咨询、交流、转让及推广服务;工业地产开发;工
业设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曾爱国        货币                   1,151.73          29.69%

   2      文毅雄        货币                     648.23          16.71%

   3      袁智彬        货币                     482.40          12.44%

   4      陈思宇        货币                     211.05              5.44%

   5      周艾平        货币                     201.00              5.18%

   6      喻京鼎        货币                     160.80              4.15%

   7      刘振国        货币                     120.60              3.11%

   8      谭连芳        货币                     120.60              3.11%

   9      毛玉华        货币                     100.50              2.59%

  10      洪   君       货币                      92.46              2.38%

  11      朱海春        货币                      80.40              2.07%

  12      孙吉杰        货币                      70.35              1.81%

  13      曾   翼       货币                      70.35              1.81%

  14      陈   群       货币                      60.30              1.55%

  15      张尚军        货币                      60.30              1.55%

  16      叶清华        货币                      60.30              1.55%

  17      杨君康        货币                      50.25              1.30%

  18      曾赐林        货币                      50.25              1.30%

  19       曾韩         货币                      30.15              0.78%

  20      贺岳卿        货币                      20.10              0.52%

  21      任明月        货币                      12.06              0.31%

  22      李   轶       货币                      10.05              0.26%

  23      段有情        货币                      10.05              0.26%

  24      陈福立        货币                       5.03              0.13%


                                  11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3,879.30         100.00%

    10、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周艾平、高管毛玉华为爱立孚的有限合伙人,爱立
孚为公司关联企业。

    11、爱立孚成立至今,除投资新型锂盐项目外,未与公司发生过交易往来,
也没有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公平交易、
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
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
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确认公司 2019-2021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覃九三、周达文、
钟美红、周艾平、谢伟东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认为:本次确认的关联交易定
价根据公平、公允原则并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
独立意见。

    2、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确认公司 2019-2021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张桂文女士回避表决,
其他监事一致认为:本次确认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定价公
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2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 2019-2021 年度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
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上述日常关
联交易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2、公司向控股子公司福建海德福增资暨关联交易是为了保障海德福高性能
氟材料项目(一期)能顺利实施,并增加对高性能氟材料项目的投资力度。公司
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
要的决策程序。

    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博氟科技增资暨关联交易是为了保障博氟科技投资建
设的 2,400 吨双(氟代磺酰)亚胺锂(LiFSI)项目能够顺利、高效实施,有利于
博氟科技长远发展。项目投产后,将进一步完善新宙邦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化学品
产业链,提升公司产品综合竞争力和盈利水平,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和全体股
东利益。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新宙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4、公司及关联方爱立孚共同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湖南福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
担保系新型锂盐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综合竞争力和盈利水平,符
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5、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博氟科技的少数股东股权事项,有利于进一步明晰
                                   13
公司组织架构,提高公司对博氟科技的决策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与风险,符合公
司未来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交易价格参照评估机构的评
估结果,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9-2021 年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4.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2021 年
度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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