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7 证券简称:新宙邦 公告编号:2022-111 债券代码:123158 债券简称:宙邦转债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9,121.34 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36 号)同意,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9,7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7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17,521,865.2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52,478,134.7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673 号)。公司已将 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瀚康电子材料“年产 59,600 吨锂电 1 120,508.60 50,000 添加剂项目” 天津新宙邦半导体化学品及锂电池 2 65,800.00 38,000 材料项目 三明海斯福“高端氟精细化学品项 3 52,541.58 46,000 目(二期)” 荆门新宙邦“年产 28.3 万吨锂电池 4 35,000.00 26,000 材料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37,000.00 37,000 合计 310,850.18 197,000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 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金额为人民币 29,121.34 万 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29,121.34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以募集资 自筹资金已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置换金额 号 金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瀚康电子材料“年产 59,600 吨 1 120,508.60 50,000.00 2,746.33 2,746.33 锂电添加剂项目” 天津新宙邦半导体化学品及锂 2 65,800.00 38,000.00 18,894.49 18,894.49 电池材料项目 三明海斯福“高端氟精细化学 3 52,541.58 46,000.00 7,189.22 7,189.22 品项目(二期)” 荆门新宙邦“年产 28.3 万吨锂 4 35,000.00 26,000.00 291.30 291.30 电池材料项目” 合计 273,850.18 160,000.00 29,121.34 29,121.34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 61357118_B06 号)。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 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 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 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涉及银行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贷款发放银行 贷款期限 贷款金额 天津新宙邦半导体化学品及锂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不超过 60 个月 电池材料项目 深圳分行 人民币 35,000 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 三明海斯福“高端氟精细化学品 不超过 份有限公司明溪 60 个月 项目(二期)” 人民币 30,000 万元 县支行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9,121.34 万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核,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申请文件中的安排一致。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置换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9,121.34 万元。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宙邦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相关事项已经履行 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无异议。 (五)鉴证结论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 (2022)专字第 61357118_B06 号),认为:新宙邦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报 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新宙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 61357118_B06 号)。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