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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回天新材:关于回购股份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2019-02-13  

						            300041                                                           2019-17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第一期股份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2018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7 日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62),并于 2018 年 12 月 15 日披露了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64),于 2019 年 1 月 3 日披
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于 2019 年 1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5)。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
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
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回购公司股份
4,731,1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1%,最高成交价为 6.9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23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31,050,694.87 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公司既定回
购股份方案。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二、第二期股份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2019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二期股份回购预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公司应当在《回购细则》
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按照《回购细则》规定明确各种用途具体拟回购股份数量
或者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一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及时
披露。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则要求,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披露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二期)的报告书》后,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推进
实施第二期股份回购方案,第二期股份回购方案目前尚未实施。
    特此公告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