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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回天新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12-08  

                          证券代码:300041          证券简称:回天新材        公告编号: 2021-66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已经审批的年度担保额度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含子公司) 融
 资规模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
 要,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021 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含 18 亿元),公司为部分全资 / 控股子公司
 及前述子公司之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
 汇票、信用证等融资事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担保额度,
 并已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1
 年度公司融资规模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7)。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
     近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签
 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回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回天”)拟与浙商银行签订的一系列债权债务合同提供最高余额为人
 民币 4,000 万元的保证担保。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公司与浙商银行原签订的编号
 为(290603)浙商银高保字(2020)第 00011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终止。
     2021 年度担保额度中公司拟为上海回天提供担保额度 30,000 万元,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上海回天实际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19,500 万元(含本次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已经

                                     1
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上海回天的基本情况详见《关于 2021 年度公司融资规模和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7)。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
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上海回天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9月30日

 总资产                      119,500.13                   145,536.56

 净资产                      49,498.23                    61,234.61

 负债总额                    70,001.90                    84,301.94

                             2020年度                    2021年1-9月

 营业收入                    86,483.15                    90,880.49

 利润总额                     8,333.48                    11,631.21

 净利润                       7,486.60                    10,327.89

 是否经审计                      是                          否

    经查询,上述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90603)浙商银高保字(2021)第 00006 号)
    1、保证人: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上海回天新材料有限公司
    3、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4、被担保的主债权:自 2021 年 12 月 7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7 日止,在人
民币 4,0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债权人依据与债务人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银
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
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融资文件(合称“主合同”)而
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
    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额内,债务人可循环使用上述信贷资金、银行
信用。每笔业务的起始日、到期日、利率及金额以主合同的借款凭证或相关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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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凭证为准。
    5、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
有其他应付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64,0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32.94%;公司及公司
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以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或涉及诉讼
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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