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4-032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到指定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网站地址为:
chinext.cninfo.com.cn;chinext.cs.com.cn;chinext.cnstock.com;chinext.stcn.com;chinext.ccstock.cn。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因
邓国顺、王荣、向锋 董事
对 2013 年度报告中“公司竞争能力重大变化分析”章节的内容不予认可,
钟刚强 独立董事 我们认为公司在现有移动存储行业及存储相关新兴行业的自主研发严重不足,导
致公司的竞争能力出现了重大变化。
高丽晶 监事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向锋 董事 出差 王荣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中关于现金分配的条件之一: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
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
公司2013年度每股收益为0.0444元,低于0.1元,未达到现金分配的条件。因此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13年度不
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中关于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
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
配预案。
公司 2013 年度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且公司 2013 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比例分别为
12.90%、-62.49%,未达到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因此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13 年度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综上所述,公司 2013 年的经营业绩未到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股票、股利分配条件,公司 2013 年度不进行现金、股
票股利分配。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朗科科技 股票代码 300042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石桂生(代) 李慧娟
电话 0755-2672 7600 0755-2672 7600
传真 0755-2672 7575 0755-2672 7575
电子信箱 ir@netac.com ir@netac.com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高新南六道 10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高新南六道 10 号
办公地址
号朗科大厦 16 层 朗科大厦 16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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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3 年 2012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1 年
营业收入(元) 231,361,272.83 204,925,488.81 12.9% 233,592,397.16
营业成本(元) 184,991,675.86 152,681,627.24 21.16% 182,929,360.46
营业利润(元) 1,726,609.09 6,729,390.28 -74.34% 17,305,604.25
利润总额(元) 11,608,244.09 19,642,302.52 -40.9% 21,524,559.69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5,929,278.41 15,806,382.80 -62.49% 16,310,417.66
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
-344,863.48 6,112,244.85 -105.64% 13,941,807.94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522,716.21 5,015,104.22 388.98% 43,052,325.69
(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0.1836 0.0375 389.6% 0.6445
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44 0.1183 -62.47% 0.122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44 0.1183 -62.47% 0.122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3% 1.91% -1.18% 2.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0.04% 0.74% -0.78% 1.73%
净资产收益率(%)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2011 年末
(%)
期末总股本(股) 133,600,000.00 133,600,000.00 0% 66,800,000.00
资产总额(元) 873,057,860.33 886,084,602.03 -1.47% 914,782,415.09
负债总额(元) 61,218,583.89 66,809,805.00 -8.37% 104,634,006.52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
811,839,276.44 819,274,797.03 -0.91% 810,148,408.57
有者权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
6.0766 6.1323 -0.91% 12.128
股净资产(元/股)
资产负债率(%) 7.01% 7.54% -0.53% 11.44%
3、股本结构及股东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公积金转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股
64,981,82 -13,636,97 -13,636,97 51,344,85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8.64% 0 0 0 38.43%
6 5 5 1
1、国家持股 0 0% 0 0 0 0 0 0 0%
2、国有法人持股 0 0% 0 0 0 0 0 0 0%
64,981,82 -13,636,97 -13,636,97 51,344,85
3、其他内资持股 48.63% 0 0 0 38.43%
6 5 5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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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7,245,750 5.42% 0 0 0 0 0 7,245,750 5.42%
57,736,07 -13,636,97 -13,636,97 44,099,10
境内自然人持股 43.21% 0 0 0 33.01%
6 5 5 1
4、外资持股 0 0% 0 0 0 0 0 0 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0 0% 0 0 0 0 0 0 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 0 0 0 0 0 0 0%
68,618,17 13,636,97 13,636,97 82,255,1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1.36% 0 0 0 61.57%
4 5 5 9
68,618,17 13,636,97 13,636,97 82,255,14
1、人民币普通股 51.36% 0 0 0 61.57%
4 5 5 9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 0 0 0 0 0 0 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 0 0 0 0 0 0 0%
4、其他 0 0% 0 0 0 0 0 0 0%
133,600,0 133,600,0
三、股份总数 100% 0 0 0 0 0 100%
00 00
(2)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9,947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 5 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 9,445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邓国顺 境内自然人 23.13% 30,900,000 23,175,000 质押 9,000,000
成晓华 境内自然人 16.5% 22,050,400 16,537,800 质押 9,000,000
珲春田木投资咨
境内非国有法人 6.95% 9,286,500 7,245,750 质押 9,280,000
询有限责任公司
王全祥 境内自然人 3.22% 4,297,500 3,223,126 质押 4,290,000
陈伟英 境内自然人 2.77% 3,699,500 0
常鑫民 境内自然人 1.86% 2,488,857 0
周创世 境内自然人 1.04% 1,393,400 1,045,050
杜景葱 境内自然人 0.61% 811,423 0
江苏富航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6% 617,042 0
限公司
李光明 境内自然人 0.45% 596,500 0
1、上述股东中,股东“珲春田木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股东“王全祥”全资控股的公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司。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签署了《关于一致行动
说明 人的承诺函》,承诺与陈伟英不是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公司未知上述前 10 名股东之
间、前 10 名股东和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依据《招股说明书》等上市材料,股东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依据摘录如下:
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共同创立公司;两人系公司多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自发行人前身朗科有限设立至今,邓国顺先生、
成晓华先生两人一直为公司前两大股东,合并持有的公司股份一直超过50%;两人一直担任公司重要职务,对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重大决策和经营活动能够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根据历史上的合作关系、公司实际运作情况以及邓国顺先生、成晓
华先生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认定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两人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自2010年9月至2014年2月,在成晓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期间,公司董事会共审议通过了140个议案,董事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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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顺先生、钟刚强先生、王荣女士共对其中47个议案提出了反对或者弃权意见;股东大会共审议通过了47个议案,其中主要
股东邓国顺先生共对其中9个议案提出了反对或者弃权意见。
按照公司目前的情况,前两大股东邓国顺先生和成晓华先生持股比例分别为23.13%、16.5%,双方在过往的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上的表决结果等没有完全保持一致,亦不能保证未来的表决结果能保持一致,且二人持股比例均未达到实际控制权的
认定标准,邓国顺、成晓华之间既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也没有向监管机构和公众公开作出过一致行动承诺。因此,不能继
续认定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股东王全祥先生与其实际控制的珲春田木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合计为10.17%,为公司第三大股东。虽
然成晓华先生与王全祥先生在过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中的投票意见一致,但二人并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也没有向监管机
构和公众公开作出过一致行动承诺。
目前公司前三大股东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意见不一致,具体如下:
第一大股东邓国顺先生的意见:本人现持有朗科科技30,900,000股股票,持股比例为23.13%。本人目前仅担任朗科科
技的董事,本人邓国顺与成晓华或者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协议,本人现不具有朗科科技的实际控制权,本人在
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在董事会上行使董事表决权均系按照本人自主意志行使权力,不存在与其他股东采取一致行动、控
制朗科科技的情况。本人认为,根据公司的客观事实,成晓华先生、王全祥先生两人为公司实质上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第二大股东成晓华先生的意见:截至2014年2月28日,本人持有朗科科技22,050,400股股票,持股比例为16.5%,为朗
科科技第二大股东。自2014年3月9日起,本人不在朗科科技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任何职务。本人与朗科科
技第一大股东邓国顺或者朗科科技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协议或者其他向监管机构或者社会公众作出的一致行动承
诺,亦没有通过朗科科技《章程》或者其他安排获得对朗科科技的实际控制权,本人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均系按照本人
自主意志行使权利,不存在与其他股东采取一致行动、控制朗科科技的情况。本人认为朗科科技目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
第三大股东王全祥先生的意见:截至 2014 年 2 月 28 日,本人直接持有朗科科技 4297500 股股票,通过本人全资控股的
珲春田木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珲春田木”)间接持有朗科科技 9286500 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10.17%,为朗科科
技第三大股东。自 2014 年 2 月 19 日起,本人不在朗科科技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任何职务。本人除与珲春
田木、王斐(本人侄子,持有朗科科技 93,299 股股票)存在关联关系外,本人与朗科科技任何其他股东之间未签署一致行
动协议,也不存在其他向监管机构或者社会公众作出的一致行动承诺,亦没有通过公司《章程》或者其他安排获得对朗科科
技的实际控制权。本人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均系按照本人自主意志行使权利,不存在与其他股东采取一致行动、控制朗
科科技的情况。本人认为朗科科技目前的状态是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4、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23,136.13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2.90%,主要原因是产品销售收入上升。营业利润为
172.6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4.34%;利润总额为1,160.8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0.90%,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2.93
万元,比去年下降62.49%;主要原因为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2013年度折旧费用、人工费用、办公费用等
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导致合并报表利润下降。
报告期内,专利运营业务实现专利授权许可收入1,377.47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7.97%。
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新增发明专利授权30项,新增发明专利申请7项。截止2013年12月31日,朗科
专利及专利申请总量324 项,公司拥有已授权专利231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217件,另有已提出申请尚未授权的发明专利申
请90件,上述发明专利及专利申请分布于中国、美国、欧洲、日本、韩国、中国香港等全球多个国家及地区。报告期内,公
司拥有商标及商标申请共计130项。2013年11月,公司第99117225.6号专利“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
装置”荣获“第十五届中国发明专利金奖”。同月,公司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第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之一。
在知识产权以及专利运营方面:专利盈利模式是本公司重要的业务经营模式之一。但专利申请、诉讼具有周期漫长、费
用较高等特点,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且在一定情况下需要通过诉讼或者行政保护的方式来进行达到维权的目
的。因此,2013年公司在司法诉讼维权的基础上,加强了与海关等政府部门的沟通及配合,强化了知识产权的海关行政保护,
提高了维权的深度及广度。而在法律诉讼维权过程中,公司针对被告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不同的策略,使之既能够达到维权
的目的,又能够保证公司的利益。
公司的专利维权工作正在稳步而有序地并以司法维权及行政维权的方式推进:
2013年6月27日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二中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起诉北京孔方鼎盛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孔方鼎盛”)、北京博科思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科思”)、华特迪士尼(上海)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特迪士尼”)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
99117225.6)。公司于2013年7月1日收到了北京二中院送达的(2013)二中民初字第11089号《受理案件通知书》、(2013)
二中民初字第11090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在前述案件中,公司要求三被告停止专利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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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摘要
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220万元。北京二中院就两案进行合并审理,先后于2013年8月15日、8月27日、9月2日、10月18日、12
月3日及12月18日在北京二中院第二审判区组织进行了证据交换、开庭审理及谈话。2013年12月19日,公司与迪士尼上海之
间,双方达成和解。同日,公司向北京二中院申请撤回对迪士尼上海的起诉,并重新明确对孔方鼎盛及博科思的诉讼请求。
公司于2013年12月24日收到北京二中院送达的(2013)二中民初字第11089 号《民事判决书》及(2013)二中民初字第11090
号《民事判决书》。第11089 号以及11090 号《民事判决书》皆判决北京博科思商贸有限公司停止侵害公司涉案专利权的行
为,并分别判决北京博科思商贸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以及合理支出52万元和32万元。
2012年5月15日,公司起诉了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海工业园支行,要求三被告停止专利侵权并赔偿损失6,000万元。2013年4月15日上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南宁中院”)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了第二次证据交换,并于当日下午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审理;2013年6月7、8日,南宁中院
对本案进行了第二次不公开开庭审理,各方当事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结合本案相关书证及物证演示情况,在法庭调查及法庭
辩论等阶段发表了意见。南宁中院将根据历次证据交换与开庭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需要再次开庭或者直接作出判决。
2012年5月28日,公司起诉了深圳市科网汇电子有限公司、南宁妙启安防科技有限公司,要求两被告停止专利侵权并赔
偿经济损失200万元。公司于2013年2月18日签收了南宁中院送达的(2012)南市民三初字第71、72号《传票》。按照《传票》
的规定,南宁中院于2013年3月4日上午就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2012年5月28日,公司向南宁中院起诉深圳市喜电伟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电伟业公司”)、张志波侵犯公司256
号发明专利权。南宁中院在当日受理立案。公司请求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公司256号专利专利权的行为;判令两被告共
同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0万元,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用、公司合理开支及律师费5万元由两被告共同承担,判令喜电
伟业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SINDIN牌闪存盘N6产品,判令张志波立即停止销售SINDIN牌闪存盘N6产品。本案于2012年7月
26日在南宁中院进行了证据交换及开庭审理,本案件尚未有明确结果。喜电伟业公司目前已经注销,若判决结果对公司有利,
公司将依法依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此以外,公司通过友好协商,分别与深圳市源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后因该公司没有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目前协议
已经终止)、深圳市芯晶彩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东莞海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或者个人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协议书。
此外,公司也积极努力加强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通过与海关的配合,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为知识产权运营创
造有利条件。公司与Kingston China Cooperatie U.A.签订的专利授权许可合同继续有效。
在产品管理方面: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研发和产品开发本身固有的风险,会由于各种原因使一些项目或事项需要终
止或调整。2013年在清理原有项目基础上,对一些需要调整和处理的事项及时进行了处理,及时清理遗留项目和维护适销的
老产品,在市场调研的前提下,公司适时推出20多款新品。
公司创新研发新产品开发围绕安全云存储系统进行开发,完成了基于USB接口的桌面虚拟化技术、安全云存储服务器系
统、服务器加固及黄金镜像技术、安全数据库系统技术、基于可信计算原理的设备芯片认证技术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并得到
了国内相关保密及测评中心及专家的认可。完成了安全云存储系统产品功能规格定义,ID设计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但考
虑本项目在公司销售渠道现阶段的局限性以及市场不确定的风险被暂时中止。
在产品开发方面:针对研发中存在的研发项目与市场、销售脱节的问题,考虑到市场情况和公司的财务状况,2013年公
司研发确立了以二次开发为重点、积极推进技术研究的工作目标。2013年公司研发完成“功能闪存盘二次开发平台软件”,高
效完成多个二次开发项目,实现企业级内控系统的大部分关键技术。
公司申请“USB3.0闪存盘控制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于2011年5月获深圳市科技主管部门正式立项,无偿资助本项目
100万元。由于IT市场瞬息万变,本项目获立项后,芯片设计市场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芯片设计市场已出现了USB3.0闪存
控制芯片,无论是在技术成熟度、生产效率方面,还是在供货价格及市场接受程度方面,均已形成先占优势。如果公司继续
实施该项目,由于难以形成规模经济,巨大的成本投入将得不到消化,产品的最终价格也不会被市场所接受。鉴于此,公司
为避免损失,向深圳市科技创新委申请终止了本项目的实施,并已于2014年2月向深圳市财政委退回项目资助款100万元。
公司申请的“SiP封装与测试关键技术研发”项目于2012年获深圳市相关政府部门立项,无偿资助500万元。该项资金已于
2012年8月27日拨付到公司账户。详见公司于2012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由于实施
“SiP封装与测试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经公司全面评估及慎重考虑,决定终止实施“SiP封装与
测试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并全额退回政府给予的该项目专项资金500万元。公司已于2014年1月21日向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
会递交了《朗科科技关于终止实施项目》的申请报告,目前正在等待批复。
在市场营销方面:在宏观经济环境偏弱、内需不振、出口大幅下滑的不利局面下,公司积极适应新的市场变化,探索新
的销售模式,丰富了销售渠道。2013年传统销售渠道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43.3%,电商平台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31.1%,行
业直销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16%,商超渠道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6.2%,直营网店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3.4%。公司为跟紧市场
变化,适应新时期下的销售模式变化,加强电商平台与直营网店的销售与管理,公司已直接进驻京东商城、苏宁易购、易迅
商城、国美在线,并拓展了天猫旗舰店、1号商城、深商E天下、亚马逊、拉手网团购等合作平台。今年的大客户销售采取
重点客户重点跟进的策略,虽销售人员减少但销售额却超额完成。2013年因移动存储行业受互联网存储和智能手机存储部分
可替代的影响,使得小容量的闪存盘产品行业增长趋缓或负增长,移动硬盘的市场需求增加。2013年整个数码行业的热点基
本是在移动电源产品上。公司为适应2013年的市场形势,加强了移动硬盘的推广力度,使移动硬盘销售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使公司品牌在存储行业的排名相应提升。同时公司也推出了多款移动电源,以适应市场需求,丰富产品线。
在市场及品牌推广方面:2013年,通过官网改版、公关广告、官方微信与微博运营、平面硬广投放、展会展览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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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摘要
对朗科品牌、产品进行了宣传推广。通过配备物料与礼品、渠道促销、市场费用等形式协助、支持终端销售。2013年底,在
创博会上公司荣获《十佳创意品牌奖》。
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
治理水平。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运作。母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了相应的程序并对涉及的事项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
在企业管理方面:2013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的要求,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公司治理制度,并通过梳理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
流程,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同时,公司加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参加了保荐机构组织
的相关培训,进一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为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奠定了基础。但是,在经营管理方面,没有有效利用总经理办
公会的决策形式,需要进一步改进。
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公司调整优化了经营方面的组织架构图,实行事业部机制,成立了存储产品事业部、特种存储产品
事业部,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相关部门,公司与各事业部或中心签订了经营责任书,并制定了相应考核方案与激励政策,使
各事业部或中心,在公司的经营范围内,按照公司的财务管理要求与制度,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积极主动的完成事业
部的营业责任。
2013年,公司加强了中高层管理人员企业管理培训和员工的专业技能培训,以加强管理者队伍建设为主要工作目标。另
外,公司全面梳理了内部管理流程,梳理各部门各岗位职责,避免权责不清。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朗科”)继续推进广西朗科存储产业园的建设工
作,完善公司的内部治理,目前仍未正式投产。但产业园项目的建设进展缓慢,且面临着扶持资金不能到位、市场风险加大
的困难。扶持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导致日常运营资金出现困难,增加了经营风险;运营成本增加,导致公司利润下滑;筹建
周期长,导致前期有意向的战略合作伙伴在逐渐流失。如广西朗科继续经营,将可能进一步加大公司的经营风险,且将在短
期内影响到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就目前广西朗科的经营情况而言,如转让其全部股权,有利于公司资金回笼,增加公司流动
资金的充裕性;既可以加大现有和规划中的产品支持力度,也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经公司2013年12
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14年1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的议案》、《关于转让全资
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决定终止使用超募资金对广
西朗科投资,并将广西朗科全部股权转让给广西巨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定价为23,100万元。截止2014
年2月13日,巨正电子已按照合同支付了全部股权转让款23,100万元,广西朗科已于2014年2月14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变
更后由巨正电子持有广西朗科100%股权,公司不再持有广西朗科的股权,公司与巨正电子已经于2014年2月19日就广西朗科
有关证照、印章、会计资料或有关文书等资料及公司经营权交割完毕。自2014年2月15日起,广西朗科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
报表。
综上所述,公司在2013年,以董事会为核心,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
之处,需要不断地完善和提高。主要表现在:
1、公司主营产品被限制在闪存盘和移动硬盘两个产品线,主要材料占到产品成本八成以上,公司降低产品成本的手段
有限。
2、依赖传统渠道销售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受资源投入的限制,该销售渠道没有得到拓展,公司营业额没有实现明显
增长。
3、电商及商超销售的操盘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对应收款和客户库存的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4、受技术研发能力和工厂生产水平的限制,除少量二次开发项目可以保有一定高毛利外,无法在SSD、主控芯片、无
线及云存储、存储类系统集成产品等高附加值领域有效拓展市场,限制了公司产品销售毛利的增长。
5、公司专利诉讼案件需要加强技术研究,加大专利运营的力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创新专利运营的新思路。
6、公司需加大创新研发力度、专利研发力度及专利申请数量。
7、在管理及业务流程优化、成本控制、人员培训、绩效考核、产品品质、售后服务、物料和工时消耗水平等方面还存
在诸多瑕疵,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升。
8、由于公司成长缓慢,无法创造新的职位和岗位,员工提升及晋级机会有限,对吸引和保留骨干业务人员构成不利影
响。
9、公司尚未建立科学合理的员工激励机制,不能有效地引导员工做出与公司发展目标相一致的个人职业规划,不利于
激发员工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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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摘要
(2)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4)报告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
的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23,136.13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2.90%,主要原因为产品销售收入上升导致。
2)营业利润为172.6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4.34%;利润总额为1,160.8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0.90%;归属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592.93万元,比上年下降62.49%;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4.49万元,
较上年同期下降-105.64%。主要原因为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2013年度折旧费用、人工费用、办公费用等费
用比上年同期增加,导致合并报表利润下降。
3)基本每股收益为0.0444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2.47%,主要原因为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下
降62.49%。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52.27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88.98%,主要原因为:交纳的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
期减少(2012年度子公司广西朗科获得的3500万元政府补贴对应交纳企业所得税875万元,母公司2012年度补交2008-2009
年度因技术转让收入产生的企业所得税373万元)。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1836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89.6%,
主要原因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上升388.98%而上升。
(5)分部报告与上年同期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1)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利润的构成
单位:元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利润
分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09,724,722.26 29,811,778.44
分产品
专利授权许可收入 13,774,706.32 13,774,706.32
闪存应用产品 89,153,589.61 15,094,482.94
移动存储产品 81,564,807.27 3,443,458.02
闪存控制芯片及其他 25,231,619.06 -2,500,868.84
合计 209,724,722.26 29,811,778.44
分地区
大客户(行业客户) 41,587,036.03 1,980,235.11
电子商务及商超 52,557,881.50 5,243,329.19
华北区 16,653,693.05 1,841,746.90
华东区 28,104,702.66 3,489,861.20
华南区 21,802,284.92 -237,463.51
西南区 13,332,779.57 1,449,835.13
国外 21,911,638.20 2,269,528.10
专利授权许可收入 13,774,706.32 13,774,706.32
合计 209,724,722.26 29,811,778.44
2)占比 10%以上的产品、行业或地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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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摘要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成本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分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
其他电子设备制 209,724,722.26 179,912,943.82 14.21% 13.65% 21.06% -5.25%
造业
分产品
专利授权许可收
13,774,706.32 0.00 100% 7.97% -100% 1.7%
入
闪存应用产品 89,153,589.61 74,059,106.67 16.93% -1.24% 0.28% -1.27%
移动存储产品 81,564,807.27 78,121,349.25 4.22% 42.21% 49.9% -4.92%
闪存控制芯片及
25,231,619.06 27,732,487.90 -9.91% 4.49% 23.6% -16.99%
其他
合计 209,724,722.26 179,912,943.82 14.21% 13.65% 21.06% -5.25%
分地区
大客户(行业客
41,587,036.03 39,606,800.93 4.76% -20.02% -16.64% -3.86%
户)
电子商务及商超 52,557,881.50 47,314,552.31 9.98% 109.73% 128.44% -7.37%
华北区 16,653,693.05 14,811,946.15 11.06% 14.78% 19.43% -3.46%
华东区 28,104,702.66 24,614,841.46 12.42% 9.82% 13.49% -2.83%
华南区 21,802,284.92 22,039,748.44 -1.09% 55.52% 83.56% -15.44%
西南区 13,332,779.57 11,882,944.44 10.87% -1.45% 2.75% -3.65%
国外 21,911,638.20 19,642,110.10 10.36% -19.08% -12.76% -6.49%
专利授权许可收
13,774,706.32 0.00 100% 7.97% -100% 1.7%
入
合计 209,724,722.26 179,912,943.82 14.21% 13.65% 21.06% -5.25%
3)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3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分行业
分产品
分地区
(6)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说明
项 目 2014年1-3月份 2013年1-3月份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上升:170% -200% 盈利:327万元
盈利:883万元–981万元
说明:2014年1-3月份(以下简称“报告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的主要原因为:2014年2月份出
售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朗科”)全部股权,处置价格大于处置日广西朗科账面净资产738
万元;报告期内广西朗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净利润为-77万元 ( 自2014年2月15日起,广西朗科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广西朗科为报告期合并报表贡献净利润的合计数为661万元,占预测的报告期内合并报表净利润的比例为:6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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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摘要
5、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公司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2)公司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注:经2013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14年1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的议案》等,
公司决定转让广西朗科全部股权,并已于2014年2月完成转让。自2014年2月15日起,广西朗科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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