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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科科技: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4-10-25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 年 10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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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石桂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文贤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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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852,806,904.66                      873,057,860.33                      -2.32%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
                                             832,388,667.91                      811,839,276.44                       2.53%
东权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
                                                       6.2305                           6.0766                        2.53%
股净资产(元/股)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47,422,575.27                   -15.91%          123,987,817.38              -25.6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7,561,580.88                   633.43%           20,545,180.19              149.20%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3,013,980.20              357.06%
(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                               0.0226            361.22%
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66                    635.06%                    0.1538            149.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66                    635.06%                    0.1538            149.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1%                     0.78%                     2.50%               1.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0.95%                     1.01%                     1.65%               1.19%
净资产收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827,832.9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121,750.01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883,722.38

减:所得税影响额                                                                  62,4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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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7,003,413.0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董事、主要股东意见分歧所带来的经营管理风险

    依据《招股说明书》等上市材料,股东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依据摘录如下:
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共同创立公司;两人系公司多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自发行人前身朗科有限设立至今,邓国顺先生、
成晓华先生两人一直为公司前两大股东,合并持有的公司股份一直超过50%;两人一直担任公司重要职务,对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重大决策和经营活动能够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根据历史上的合作关系、公司实际运作情况以及邓国顺先生、成晓
华先生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认定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两人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自2010年9月至2014年2月,在成晓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期间,公司董事会共审议通过了140个议案,董事邓
国顺先生、钟刚强先生、王荣女士共对其中47个议案提出了反对或者弃权意见;股东大会共审议通过了47个议案,其中主要
股东邓国顺先生共对其中9个议案提出了反对或者弃权意见。

    按照公司目前的情况,前两大股东邓国顺先生和成晓华先生持股比例分别为21.63%、16.5%,双方在过往的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上的表决结果等没有完全保持一致,亦不能保证未来的表决结果能保持一致,且二人持股比例均未达到实际控制权的
认定标准,邓国顺、成晓华之间既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也没有向监管机构和公众公开作出过一致行动承诺。因此,不能继
续认定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股东王全祥先生与其实际控制的珲春田木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合计为9.36%,为公司第三大股东。虽然
成晓华先生与王全祥先生在过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中的投票意见一致,但二人并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也没有向监管机构
和公众公开作出过一致行动承诺。

    2014年6月11日,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事宜,公司组织了主要股东、董事、中介机构进行了开会商讨。根据商
讨会的结果,前三大股东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的意见仍然不一致,具体如下:

    股东成晓华发言:经本人咨询,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在上市公司中并不少见;本人认为,本人不是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人持股比例仅有16.5%;本人与公司其他任何股东均未签署过一致行动人协议,不具备认定为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条件;本人推荐的董事都是按照自己意愿在董事会上做出表决,表决情况并未完全一致。

    股东王全祥及珲春田木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发言:根据证监会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条件,本人并不
符合;本人与任何股东没有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在股东会上对某些议案与某些股东表决情况一致,那也只是对这一议案的
理解一致;本人推荐的董事,都是独立行使相关权利。
       股东邓国顺发言:本人观点与之前提交给公司、深交所的意见一致(注:邓国顺于2014年5月出具的相关意见:本人现
持有朗科科技30,900,000股股票,持股比例为23.13%。本人目前仅担任朗科科技的董事,本人邓国顺与成晓华或者公司其他
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协议,本人现不具有朗科科技的实际控制权,本人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在董事会上行使董事
表决权均系按照本人自主意志行使权力,不存在与其他股东采取一致行动、控制朗科科技的情况。本人认为,根据公司的客
观事实,成晓华先生、王全祥先生两人为公司实质上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目前公司董事及主要股东意见分歧的情况已经引发了投资者和媒体的普遍关注以及担忧,对公司在资本市场形象带来了
不同程度的影响,也会给公司经营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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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对措施:虽然董事、主要股东意见有分歧是属正常的,且公司的规范化治理就是在矛盾中求得平衡和发展,希望股东
彼此加强沟通、凝聚共识、以期达成既控制住风险、又抓住发展机会的和谐相处的局面。

    公司今后将为加强主要股东、董事之间的有效沟通尽量提供便利,并致力于提高为包括广大中小股东在内的投资者服务
的水平,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充分尊重全体股东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参与公司事务的权利。

2、公司股权相对分散带来的控制风险

    截至2014年9月30日止,公司总股本为13,360万股,流通股本为8,919.04万股,前五大股东邓国顺、成晓华、王全祥(含
王全祥实际控制的珲春田木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股份[以下简称“珲春田木”])、常鑫民、周创世的持股比例分别为:
21.63%、16.5%、9.36%、2.13%、0.99%。公司股权结构相对分散,将使得公司有可能成为被收购对象。如果公司被收购,
可能会给公司业务或者经营管理等带来一定影响。

    应对措施:合规的收购兼并是一种正常的市场行为,也是投资者对公司基本价值的一种认可。为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将
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和经营决策机制,公司治理层各成员及经营层将会本着勤勉尽职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及对任何可能
对公司经营造成影响的重大事件作出谨慎处理。

3、专利收入不稳定风险

    专利盈利模式是本公司重要的业务经营模式之一。但专利申请、诉讼具有周期漫长、费用较高等特点,需要耗费大量的
人力、物力、财力,且专利收费在不少情况下需要通过诉讼予以解决,专利侵权人向专利权人主动缴纳专利费的情形较少。

    应对措施:公司专利授权许可收入与公司专利维权策略、市场竞争环境、竞争对手行为、侵权行为方式等密切相关。由
于本公司人力、物力、财力有限,故无法对市场全部侵权行为逐一提起诉讼。自2002年起本公司逐步、有计划地在全球范围
内实施专利维权战略,通过专利诉讼、协商谈判等方式维护本公司专利,且拥有众多成功案例。但公司专利盈利仍然可能呈
现一定的不稳定性,进而对本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专利授权模式的宣传及强化,在条件合适
的前提下,针对部分领域积极设计一个许可要素及模式相对固定的专利许可方案,从而增加主动按方案缴纳的数量。

4、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成本中,原材料所占比例较高,主要包括闪存和硬盘等。闪存的市场价格通常受技术进步、产品升级换代和供
需关系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使得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领域原材料价格波动明显。如果闪存供应出现大幅波动,本公司生产所
需的主要原材料闪存价格将发生波动,给公司的成本控制造成不利影响,引起公司产品毛利率的波动。当价格下跌时,公司
存在存货跌价的风险;当价格上升时,存在难以采购到足够闪存或闪存价格过高的风险,且供应商有可能对公司采购需求提
出附加条件,增加公司采购成本,从而不能有效满足客户需求。除此之外,由于原材料价格波动,可能对区域代理商订货和
消费者市场需求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应对措施: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业务合作关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一方面密切关注原料的价格变动趋势,适时适
量采购,保持合理库存;另一方面,通过集中采购和规模化生产降低采购成本和生产浪费。

5、不能持续进行技术创新或产品更新的风险
    本公司所属行业具有发展迅速、技术和产品更新换代快、产品生命周期较短的特点。因此,如果公司产品研发水平提升
缓慢,无法准确预测产品的市场发展趋势,及时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及新产品,或者科研与生产不能满足市场的要求,
公司目前所拥有核心技术优势可能被国内、国际更先进的技术所代替。目前,公司的研发和技术创新严重不足,公司目前所
拥有的核心技术优势存在被国内、国际更先进的技术所代替的风险,这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除在现有产品型号、规格方面推出一些新产品外,在持续技术创新和产品更新方面,目前尚未找到有效方法
从根本上应对以上风险。

6、新技术替代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属于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领域,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拥有闪存盘相关领域的系列原创性基础发明专利、
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领域其他核心技术及其专利。但云存储、云计算、移动互联等趋势性新行业正在对移动存储行业构成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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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威胁,移动存储行业市场持续缩小,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存在持续大幅下降甚至难以为继的风险。

    应对措施:以原有核心专利技术为基础,加大专利维权。加大以闪存盘为基础的周边技术和产品的研究与开发。积极关
注半导体新存储器件的发展和了解,对围绕移动互联网行业的新技术、新产品进行市场评估,提升在无线WiFi、云存储等
新技术、新产品上的开发能力。

7、专利被宣告无效的风险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某项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
告该专利权无效。因此,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被他人请求宣告无效系专利权存在的风险。专利授权许可收费方式为本公司
专利运营的主要方式,该种运营模式需通过协商谈判、专利海关保护乃至提起专利侵权民事诉讼以达到收取专利许可费用的
目的。协商谈判一般以专利使用人的配合为前提,在不少数情况下公司仍需要以提起专利侵权民事诉讼或专利海关保护的方
式维护公司的专利权。在专利侵权民事诉讼中,被控侵权的一方会以提出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作为诉讼中寻求有利地位的策
略。因此,本公司作为以专利运营为主营业务的公司,在专利运营过程中,主动发起针对专利侵权行为的民事诉讼是正常的
经营手段,被动参与专利无效请求案件也是这种经营手段带来的结果。

    应对措施:公司的专利运营是按一个“专利池”为基础;公司的某些专利有被无效而失去相应法律保护的可能,但由于公
司一般以“专利池”整体作为专利授权许可的标的,故不会影响公司的整体专利保护效果;因此,公司专利运营体系具有坚实
的防护体系,其中一项专利被宣布无效对公司整体专利运营体系的影响较小,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影响,而且,
公司在持续申请专利并获得专利授权。对于我公司专利相关的专利无效程序,公司将以商业利益作为一个重要的考虑,积极
应对,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证;同时,公司也根据不同国家或区域的专利申请规定,选择通过提分案等方式,进
一步提升专利权利的保护。

8、专利权失效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
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因此,专利权存在一定的保护期,保护期届满后,专利权即失效。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后,
专利权失效系专利权存在的风险。公司核心基础专利“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
ZL99117225.6)的申请日期为1999年11月14日,只有5年多就要到期了,而且公司的专利主要集中于闪存等传统移动存储领
域,而传统移动存储正日益被云存储、移动互联等加速取代,公司的主要专利以及专利池都面临失效的整体性、系统性风险。

    应对措施:本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拥有闪存盘相关领域的系列原创性基础发明专利、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领域其他核心技
术及其专利。为有效维护公司专利及技术成果,公司在主营业务领域内进行了一系列全面、系统的研究开发,并将研发成果
按一定布局在有关国家或地区申请数量众多的系列专利,形成“专利池”,使得相关产品同时受到多个专利的覆盖,一般以“专
利池”整体作为专利授权许可的标的,这样可以将单个专利被无效或者有效期届满后的影响降到最低。其次,公司正在努力
挖掘现有专利的潜力,争取将现有专利的价值发挥到最大化。公司也可考虑通过第三方引进一些优质的专利、专利申请或者
技术构思,优化专利池的结构,丰富维权产品的类别。

9、申请专利的技术失去商业价值的风险

    鉴于专利申请通常周期较长,尤其是发明专利申请须经初审、公开、实质性审查、授权等诸多环节,整个周期通常在3
年或更长时间。若本公司研发的新技术未能及时申请专利,则该等技术可能由于被竞争对手抢先申请而缺乏新颖性、独创性
而不再符合发明专利条件,抑或可能由于相应产品或技术已经被市场淘汰而失去专利保护的意义。但由于公司的研发和技术
创新严重不足,公司的专利主要集中于闪存等传统移动存储领域,而传统移动存储正日益被云存储、移动互联等加速取代,
公司的主要专利以及专利池都面临失去商业价值的整体性、系统性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一般以“专利池”整体作为专利授权许可的标的,这样可以将单个专利技术失去商业价值的影响降到最低。
其次,适当的条件下,公司可考虑通过接受第三方的委托,充分利用公司在专利运营领域的经验为第三方进行专利运营以及
购买一些第三方的优质专利、专利申请或者技术构思等手段,丰富公司所运营专利的技术领域,减少对单个专利的依赖。

10、未来不能持续成长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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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1-9月份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4.52%、-12.27%、12.9%和-25.65%,2011年、2012
年、2013年和2014年1-9月份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20.48%、-56.16%、-105.64%和258.25%,公司营业
收入和净利润的增长均不稳定。

    公司未来能否保持持续成长将受到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技术创新、人才培养、资金投入、市场推广等诸多条件的
影响,任何不利因素都可能导致公司增长减慢,甚至负增长。同时,公司为了实现增长,必须不断提升运营和管理能力,吸
引和保留管理、技术和市场人才,将会导致公司期间费用增加,对公司短期利润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应对措施:在保持公司现有产品竞争地位和市场份额的前提下,深入研究行业技术与市场发展趋势,积极合理地运用好
募集资金与超募资金,拓展公司产品应用领域,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盈利能力,打开企业成长空间,合
理安排企业费用与投入,控制公司总体运营成本。

11、产品的市场竞争风险

    本公司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在行业的市场优势地位明显,处于行业中领先地位。但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竞争者有依靠降低产品销售价格来取得市场份额的趋势。随着云存储、移动互联等的普及,闪存盘、移动硬盘等传统存储产
品将加速被云存储、移动互联等替代,公司在现有移动存储行业及存储相关新兴行业的自主研发严重不足,导致公司的竞争
能力出现了重大变化。未来如果公司在技术创新、市场拓展和成本控制方面不能保持持续领先优势,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地
位及主营业务持续大幅下降甚至难以为继的风险。

    应对措施:在保证产品质量及稳定性的前提下,不断开发新产品,不断优化现有产品,对现有产品进行升级换代,从性
能、质量、功能等多个方面提升产品附加值,体现出本公司产品的竞争优势。积极拓展新兴市场,深挖市场需求,通过技术
创新拓展产品应用领域,进一步加强产品供应链管理,优化生产流程,降低生产成本,加强存货管理,合理安排期间费用投
入,控制公司的总体运营成本。

1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本公司属于技术密集型企业,保持市场竞争优势在较大程度上依赖于公司拥有的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领域核心技术及技
术人员,拥有一支稳定的高水平研发队伍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如果公司不能保持并实施有效的核心技术人员激励制度,
将有可能影响核心技术人员研发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有可能影响到公司技术人员梯队的建设,对公司可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
响。
    应对措施:通过一定时间的技术积累,公司已对基本的闪存应用较为熟练。由于闪存的核心技术基本掌握在国外厂家的
手中,对国内厂商来说移动存储行业已经从技术型企业转换为以产品为导向的企业,公司将更多地在闪存的应用和产品的开
发上多做研究,以产品带动技术创新与技术拓展,优化研发技术人员的激励政策,使公司在闪存以及移动存储领域的技术保
持处于领先地位,并密切关注以存储为基础的周边技术无线WiFi和云存储的发展。

13、关于已计提减值准备相关资产核销的风险
   截止2014年9月30日,公司账面尚未核销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554.99万元。依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资产核销需要到税务部门进行申报。由于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中相当部分年份较久,相关人员
变动较大,可能因为难以准备完整的备案资料而不能通过申报,相应资产损失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从而减少净利润。

14、税收优惠风险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及指引,公司获得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
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144200173),
发证日期为2011年10月31日,认定有效期为3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有效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2014年公
司已递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在认定结果确定之前,公司依据相关规定暂按所得税优惠税率15%预提或者预缴。如
果公司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司将继续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5%执行;如果公司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则
公司将按照企业所得税正常税率25%执行,同时须补足2014年过往月份少计提的企业所得税,并对账面递延所得税额做相应
调整,从而影响净利润。



                                                                                                           7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0,466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邓国顺             境内自然人               21.63%        28,900,000        23,175,000 质押                  6,000,000

成晓华             境内自然人               16.50%        22,050,400        11,025,200 质押                 22,050,000

珲春田木投资咨
                   境内非国有法人            6.95%         9,286,500         4,643,250 质押                  9,280,000
询有限责任公司

王全祥             境内自然人                2.40%         3,212,900         2,148,750

常鑫民             境内自然人                2.13%         2,847,745                  0

周创世             境内自然人                0.99%         1,323,400          696,700

张能斌             境内自然人                0.77%         1,023,614                  0

祝丽梅             境内自然人                0.62%           834,770                  0

沈琼               境内自然人                0.49%           648,798                  0

杜景葱             境内自然人                0.47%           631,566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成晓华                                                                      11,025,200 人民币普通股         11,025,200

邓国顺                                                                       5,725,000 人民币普通股          5,725,000

珲春田木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4,643,250 人民币普通股          4,643,250

常鑫民                                                                       2,847,745 人民币普通股          2,847,745

王全祥                                                                       1,064,150 人民币普通股          1,064,150

张能斌                                                                       1,023,614 人民币普通股          1,023,614

祝丽梅                                                                        834,770 人民币普通股             834,770

沈琼                                                                          648,798 人民币普通股             648,798

杜景葱                                                                        631,566 人民币普通股             631,566

周创世                                                                        626,700 人民币普通股             626,700

                                    1、上述股东中,股东“珲春田木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股东“王全祥”全资控股的公
                                    司。2、前 3 大股东邓国顺、成晓华、王全祥及其关联股东珲春田木之间未签署一致行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动协议,也没有向监管机构和公众公开作出过一致行动承诺。除此以外,公司未知上
明
                                    述前 10 名股东之间、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前 10 名股东和前 10 名无限售
                                    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8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沈琼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648,798 股,为公司
(如有)                            第九大股东、第八大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    本期增加限售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股数            股数

                                                                                                 每年年初按上年末所持
                                                                              高管股份锁定、股
邓国顺           23,175,000               0               0      23,175,000                      股份总数 25%解除高管
                                                                              份质押
                                                                                                 股份锁定;质押解除时。

                                                                                                 离任后半年内全部锁
                                                                              离任高管股份锁     定,2014 年 9 月 10 日(离
成晓华           22,050,400       11,025,200              0      11,025,200
                                                                              定、股份质押       任满半年时)解锁 50%;
                                                                                                 质押解除时。

                                                                                                 王全祥离任后半年内全
珲春田木投                                                                                       部锁定,2014 年 8 月 20
                                                                              上市承诺、股份质
资咨询有限         9,286,500       4,643,250              0       4,643,250                      日(王全祥离任满半年
                                                                              押
责任公司                                                                                         时)解锁 50%;质押解
                                                                                                 除时。

                                                                                                 2014 年 8 月 20 日(离任
王全祥             4,297,500       2,148,750              0       2,148,750 离任高管股份锁定
                                                                                                 满半年时)解锁 50%

                                                                                                 2014 年 9 月 10 日(离任
周创世             1,393,400         696,700              0         696,700 离任高管股份锁定
                                                                                                 满半年时)解锁 50%

                                                                                                 每年年初按上年末所持
王荣                 33,750               0               0          33,750 高管股份锁定         股份总数 25%解除高管
                                                                                                 锁定

                                                                                                 每年年初按上年末所持
高丽晶               84,375               0               0          84,375 高管股份锁定         股份总数 25%解除高管
                                                                                                 锁定

                                                                                                 向锋持有公司股份 100
                                                                                                 股。2014 年 2 月担任公
向锋                     75               0               0             75 高管股份锁定
                                                                                                 司董事,按持股份总数
                                                                                                 75%自动锁定。

合计             60,321,000       18,513,900              0      41,807,100            --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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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长14,980.48万元,上升42.06%,主要原因为:年初至报告期内因收到出售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
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朗科”)全部股权的转让款项导致货币资金增加。
    2、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618.04万元,下降91.61%,主要原因为:年初至报告期内票据到期收回货币资金。
    3、应收账款较年初减少1,838.56万元,下降44.45%,主要原因为:年初至报告期内收回了期初的应收账款。
    4、应收利息较年初减少632.04万元,下降55.16%,主要原因为:年初至报告期内收回了期初的应收利息。
    5、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997.31万元,增加676.78%,主要原因为:年初至报告期内增加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晶
天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案件的保证金920万元。
    6、存货较年初增加1,054.64万元,增加46.43%,主要原因为:年初至报告期内增加了原材料备货。
    7、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1,021.31万元,下降91.98%,主要原因为:因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导致广西朗
科其他流动资产(未抵扣的进项税)自2014年2月15日起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而减少。
    8、固定资产较年初减少7,178.13万元,下降58.24%,主要原因为:因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导致广西朗科固
定资产自2014年2月15日起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而减少。
    9、在建工程较年初减少430.16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为:因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导致广西朗科在建
工程自2014年2月15日起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而减少。
    10、无形资产较年初减少3,978.11万元,下降73.06%,主要原因为:因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导致广西朗科无
形资产(土地)自2014年2月15日起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而减少。
    11、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减少1,177.34万元,下降90.16%,主要原因为:因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导致广西朗
科长期待摊费用自2014年2月15日起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而减少。
    12、递延所得税较年初减少471.41万元,下降53.86%,主要原因为:因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导致广西朗科递
延所得税资产自2014年2月15日起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而减少。
    13、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1,293.43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为:因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导致广
西朗科其他非流动资产(预付的土地款及预付的设备款) 自2014年2月15日起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而减少。
    14、应付账款较年初减少299.67万元,下降35.74%,主要原因为:年初至报告期内支付了期初的应付账款。
    15、预收账款较年初增加66.37万元,上升38.66%,主要原因为:年初公司预收账款在年初至报告期内结转收入所致。
    16、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472.25万元,下降83.81%,主要原因为:发放上年度已经预提的奖金,以及出售广西朗科
导致广西朗科应付职工薪酬自2014年2月15日起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而减少。
    17、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346.31万元,下降68.95%,主要原因为:年初至报告期内已缴纳上年度计提的税金。
    18、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减少667.77万元,下降40.21%,主要原因为:公司终止实施“SiP封装与测试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向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指定汇缴户退回了项目资助款500万元。
    19、其他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2,35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为: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导致广西朗科
其他非流动负债(递延收益) 自2014年2月15日起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而减少。
    (二)利润表项目
    2014年1-9月份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说明: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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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4,276.46万元,减少25.65%,主要原因为:移动存储产品、闪存控制芯片及其他销售量下
降导致其销售收入下降所致。
    2、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减少4,129.3万元,减少31.62%,主要原因为:产品销售收入下降而相应下降;
    3、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1,016.50万元,减少36.80%,主要原因为:广西朗科自2014年2月15日起不再纳入合并报表
范围,管理费用同比减少462万元。
    4、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254.08万元,上升120.63%,主要原因为:年初至报告期内计提的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
准备较去年同期上升;
    5、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621.22万元,减少63.23%,主要原因为:广西朗科自2014年2月15日起不再纳入本公司合
并范围,广西朗科的政府补贴在年初至报告期内只计入了1个半月,而去年同期计入了9个月。
    6、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237.8万元,下降42.02%,主要原因为:广西朗科所得税费用自2014年2月15日起不再纳
入合并报表范围而减少。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2014年1-9月份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235.46万元,上升357.06%,主要原因为:支付的各项税费较去年同期
有所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19,992.93万元,上升315.51%,主要原因为:年初至报告期内公司收
到广西朗科全部股权转让款而导致现金流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1,909.65万元,增加213.95%,主要原因为:去年同期分配现金股利而
今年未分配现金股利。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去年同期增加22,143.04万元,增加309.15%,主要原因为: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报告期
内收到广西朗科全部股权转让款而导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2,398.78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276.46万元,下降25.65%,主要原因是移动存
储产品、闪存控制芯片及其他销售量下降导致其销售收入下降所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54.52万元,较去年同
期上升1,230.06元,上升149.20%,主要原因为:出售广西朗科全部股权对年初至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影响的合计数为1,162万
元。其中,1、2014年2月份出售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全部股权,处置价格大于处置日广西朗科账面净资产738万元;2、2014
年1-2月份广西朗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净利润为-77万元 ( 自2014年2月15日起,广西朗科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13年1-9月份广西朗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净利润为-501万元,2014年广西朗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净利润同去年同期相
比增长424万元。
    在经营方面,公司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了定制礼品的调研并进行搜素推广以加大对定制闪存
盘礼品等客户的推荐销售力度,在本报告期内已取得初步成效。通过针对重点电商平台开展相关主力产品的促销活动以及新
产品的推广销售,公司将在后期的销售规划中加大对大容量移动硬盘和固态存储产品的销售推广力度,并进行更多新产品的
开发投入,以拓展更多新领域的市场份额。报告期内尝试了与互联网企业进行合作,联合推广定制闪存盘系列产品的研发和
销售。
    在产品开发方面,完善了加密产品,推出了离线按键加密闪存盘、按键加密移动硬盘,完善了闪存盘和移动硬盘产品线。
同时也跟进市场热点及时发布了USB3.0的手机闪存盘新品(U168)、推拉式防掉帽闪存盘(U308)。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目
前的产品线,也为创新性产品领域的拓展提供了良好的探索性产品。本报告期,公司还通过与互联网企业百度合作,推出加
载百度软件的闪存盘。此外探索开发WiFi闪存盘(I365),已经完成试产,开始逐步推向市场,下一步将计划适时推出WiFi
系列产品。在传统闪存和移动硬盘领域,持续优化硬件加密闪存盘和移动硬盘,加大闪存盘二次开发力度,服务于行业定制
市场,同时在闪存盘的大容量和高速度方面持续突破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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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专利运营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发明专利授权5项。截至2014年9月30日止,公司有效专利及专利申请总量为299
项,拥有已授权专利238件(其中发明专利224件),另有已提出申请尚未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58件,公司拥有国内商标及商
标申请共计117项。专利维权方面,公司于2014年5月份在与北京博科思商贸有限公司的诉讼案件中胜诉(终审判决),公司
于2014年7月11日与NBA 体育文化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嘉鸿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和解协议》。 2014年7
月21日,深圳市龙孚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孚翔公司”)针对本公司ZL99117225.6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
告请求;鉴于双方已经就专利实施许可事项达成协议,龙孚翔公司于2014年8月18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
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了撤回宣告99专利无效请求的书面声明。公司于2014年9月5日收到了专利复
审委员会送达的《无效宣告案件结案通知书》。公司于2014年7月24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晶天电子(深圳)有限公
司侵犯公司专利权,在2014年9月2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广州国迈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公司专利权,目前两案均处
于审理阶段。
     除此以外,公司积极努力加强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通过与海关的配合,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积极展开
知识产权行政保护,通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促进了专利实施许可工作的展开;积极展开并完成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国家标准验收工作,完善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将知识产权融入到公司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完善公司建立科学、系统、
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高知识产权对公司经营发展的贡献水平。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进展情况                    是否按计划实施

特种固态硬盘项目         具有数据快速销毁功能,具备高 项目研发与试产工作已经完成,现已 项目开发按照项目进展进行。
                         环境适应能力的特种固态硬盘产 经面向市场,批量接单。             后续基于此平台的拓展开发
                         品                                                              按照客户要求定制。

按键式硬件加密移动硬盘 本项目产品具有硬件加密,独立 项目研发与试产工作已经完成,产品 项目开发比项目规划时间提
(K390)项目             按键密码输入,防暴力破解、朗 已经上市,批量接单。               前完成,市场推广阶段全面展
                         科第一款按键加密移动硬盘。                                      开。

离线型按键式硬件加密闪 本项目产品具有硬件加密、独立 项目研发与试产工作已经完成,产品 项目成果转化阶段比预期提
存盘(U618)项目         按键密码输入、自身带电池、离 已经上市,批量接单。               前完成,产品已经在京东首
                         线加解密、密码防窃数据自动销                                    发,市场推广全面展开。
                         毁功能。

WiFi闪存盘(i365)项目 本项目产品将闪存盘、随身         项目研发与试产工作已经完成,现已 项目较计划有延迟,目前已经
                         WiFi、无线网卡集成于一体,随机 经面向市场,批量接单。            在市场逐步推广
                         附带“朗科免费WiFi”软件。

WiFi闪存盘(i366)项目 新型WiFi闪存盘,优化硬件和软 研发阶段                             按照项目计划逐步展开
                         件

多功能WiFi存储项目       WiFi热点分享,并实现有线USB 研发阶段                            按照项目计划逐步展开
                         移动存储产品WiFi分享,同时集
                         成有线和无线读卡器(SD卡和TF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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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

USB3.0闪存盘控制芯片研 本项目于2011年5月获深圳市科 由于本项目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发生重 项目未按计划实施,已终止实
发及产业化                技主管部门正式立项,无偿资助 大变化,公司向深圳市科技创新委申 施。
                          本项目100 万元。             请终止本项目实施,并已于2014 年2
                                                       月向深圳市财政委退回项目资助款
                                                       100 万元。

SiP封装与测试关键技术研 本项目于2012 年获深圳市相关 由于实施本项目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 项目未按计划实施,已终止实
发                        政府部门立项,无偿资助500 万 重大变化,公司已于2014年1月21日向 施。
                          元。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申请终止实施
                                                       本项目,并全额退回政府给予的项目
                                                       资助款500万元。公司已于2014 年8
                                                       月向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指定汇缴户退
                                                       回了项目资助款5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内,无形资产较年初减少3,978.11万元,下降73.06%,主要原因是: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导致
广西朗科无形资产(土地)自2014年2月15日起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而减少。因公司已出售广西朗科,该无形资产的减少
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在现有移动存储行业及存储相关新兴行业的自主研发严重不足,导致公司的竞争能力出现了重大变化。主要表现在:

      (1)产品方面:本公司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在行业的市场优势地位明显,处于行业中领先地位。但公司所处行业
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竞争者有依靠降低产品销售价格来取得市场份额的趋势。随着云存储、移动互联等的普及,闪存盘、移
动硬盘等传统存储产品将加速被云存储、移动互联等替代,公司在现有移动存储行业及存储相关新兴行业的自主研发严重不
足,导致公司的竞争能力出现了重大变化。未来如果公司在技术创新、市场拓展和成本控制方面不能保持持续领先优势,公
司将面临市场竞争地位及主营业务持续大幅下降甚至难以为继的风险。公司将在以后的销售规划中加大对现有产品及新产品
的销售推广力度,持续在大容量和高速方面继续提升和完善闪存盘和移动硬盘产品线,同时将根据市场的变化进行新产品的
开发投入。
     (2)专利运营方面:公司的专利权面临失效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
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因此,专利权存在一定的保护期,保护
期届满后,专利权即失效。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专利权失效系专利权存在的风险。公司核心基础专利“用于数据处理
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99117225.6)的申请日期为1999年11月14日,只有5年多就要到期了。
     公司申请专利的技术失去商业价值的风险。鉴于专利申请通常周期较长,尤其是发明专利申请须经初审、公开、实质性
审查、授权等诸多环节,整个周期通常在3年或更长时间。若本公司研发的新技术未能及时申请专利,则该等技术可能由于
被竞争对手抢先申请而缺乏新颖性、独创性而不再符合发明专利条件,抑或可能由于相应产品或技术已经被市场淘汰而失去
专利保护的意义,因公司的研发和技术创新严重不足,公司的专利主要集中于闪存等传统移动存储领域,而传统移动存储正
日益被云存储、移动互联等加速取代,公司的主要专利以及专利池都面临失去商业价值的整体性、系统性风险。
     (3)技术人员流失方面:因公司在现有移动存储行业及存储相关新兴行业的自主研发严重不足、公司的薪酬福利在深圳
无竞争优势等因素,导致近几年技术人员流失变得更为频繁。而研发团队对于公司产品保持技术竞争优势具有至关重要的作
用,技术人员的频繁流失对公司在技术研发、专利申请、产品产业化及市场支持方面造成了较大的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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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 年 1-9 月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总采购金额比例
 第一名                               36,035,917.97                            26.92%
 第二名                               15,396,111.11                            11.50%
 第三名                               14,611,606.84                            10.92%
 第四名                               12,499,665.62                             9.34%
 第五名                               11,172,134.91                             8.35%
 合计:                               89,715,436.44                            67.02%

 2014 年 1-9 月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总采购金额比例
 第一名                               38,093,206.70                            38.77%
 第二名                               24,869,825.26                            25.31%
 第三名                               12,980,200.16                            13.21%
 第四名                                   2,306,324.79                          2.35%
 第五名                                       1,666,722.22                      1.70%
 合计                                        79,916,279.14                     81.33%

    2014 年 1-9 月份,前 5 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总采购金额的 81.33%,其中,公司向第一名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 30%。
2014 年 1-9 月份,公司向该供应商的采购金额 3,809.32 万元,占全部采购金额的比例为 38.77%。公司与其之间的采购金额
较去年同期比增长了 11.85%。但该供应商只是公司进口材料的主要代理商之一,对公司的采购渠道及价格不具有重大影响
力。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2014 年 1-9 月份公司前 5 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为 25.39%,较上年同期减少 2.39%。前 5 大客
户的变化对公司的经营无重大影响。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均按照本年度的经营计划执行。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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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1、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

(1)董事、主要股东意见分歧所带来的经营管理风险

    依据《招股说明书》等上市材料,股东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依据摘录如下:
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共同创立公司;两人系公司多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自发行人前身朗科有限设立至今,邓国顺先生、
成晓华先生两人一直为公司前两大股东,合并持有的公司股份一直超过50%;两人一直担任公司重要职务,对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重大决策和经营活动能够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根据历史上的合作关系、公司实际运作情况以及邓国顺先生、成晓
华先生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认定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两人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自2010年9月至2014年2月,在成晓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期间,公司董事会共审议通过了140个议案,董事邓
国顺先生、钟刚强先生、王荣女士共对其中47个议案提出了反对或者弃权意见;股东大会共审议通过了47个议案,其中主要
股东邓国顺先生共对其中9个议案提出了反对或者弃权意见。

    按照公司目前的情况,前两大股东邓国顺先生和成晓华先生持股比例分别为21.63%、16.5%,双方在过往的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上的表决结果等没有完全保持一致,亦不能保证未来的表决结果能保持一致,且二人持股比例均未达到实际控制权的
认定标准,邓国顺、成晓华之间既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也没有向监管机构和公众公开作出过一致行动承诺。因此,不能继
续认定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股东王全祥先生与其实际控制的珲春田木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合计为9.36%,为公司第三大股东。虽然
成晓华先生与王全祥先生在过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中的投票意见一致,但二人并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也没有向监管机构
和公众公开作出过一致行动承诺。

    2014年6月11日,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事宜,公司组织了主要股东、董事、中介机构进行了开会商讨。根据商
讨会的结果,前三大股东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的意见仍然不一致,具体如下:

    股东成晓华发言:经本人咨询,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在上市公司中并不少见;本人认为,本人不是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人持股比例仅有16.5%;本人与公司其他任何股东均未签署过一致行动人协议,不具备认定为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条件;本人推荐的董事都是按照自己意愿在董事会上做出表决,表决情况并未完全一致。

    股东王全祥及珲春田木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发言:根据证监会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条件,本人并不
符合;本人与任何股东没有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在股东会上对某些议案与某些股东表决情况一致,那也只是对这一议案的
理解一致;本人推荐的董事,都是独立行使相关权利。
     股东邓国顺发言:本人观点与之前提交给公司、深交所的意见一致(注:邓国顺于2014年5月出具的相关意见:本人现
持有朗科科技30,900,000股股票,持股比例为23.13%。本人目前仅担任朗科科技的董事,本人邓国顺与成晓华或者公司其他
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协议,本人现不具有朗科科技的实际控制权,本人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在董事会上行使董事
表决权均系按照本人自主意志行使权力,不存在与其他股东采取一致行动、控制朗科科技的情况。本人认为,根据公司的客
观事实,成晓华先生、王全祥先生两人为公司实质上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目前公司董事及主要股东意见分歧的情况已经引发了投资者和媒体的普遍关注以及担忧,对公司在资本市场形象带来了
不同程度的影响,也会给公司经营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

    应对措施:虽然董事、主要股东意见有分歧是属正常的,且公司的规范化治理就是在矛盾中求得平衡和发展,希望股东
彼此加强沟通、凝聚共识、以期达成既控制住风险、又抓住发展机会的和谐相处的局面。

    公司今后将为加强主要股东、董事之间的有效沟通尽量提供便利,并致力于提高为包括广大中小股东在内的投资者服务
的水平,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充分尊重全体股东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参与公司事务的权利。

(2)公司股权相对分散带来的控制风险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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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4年9月30日止,公司总股本为13,360万股,流通股本为8,919.04万股,前五大股东邓国顺、成晓华、王全祥(含
王全祥实际控制的珲春田木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股份[以下简称“珲春田木”])、常鑫民、周创世的持股比例分别为:
21.63%、16.5%、9.36%、2.13%、0.99%。公司股权结构相对分散,将使得公司有可能成为被收购对象。如果公司被收购,
可能会给公司业务或者经营管理等带来一定影响。

    应对措施:合规的收购兼并是一种正常的市场行为,也是投资者对公司基本价值的一种认可。为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将
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和经营决策机制,公司治理层各成员及经营层将会本着勤勉尽职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及对任何可能
对公司经营造成影响的重大事件作出谨慎处理。

(3)专利收入不稳定风险

    专利盈利模式是本公司重要的业务经营模式之一。但专利申请、诉讼具有周期漫长、费用较高等特点,需要耗费大量的
人力、物力、财力,且专利收费在不少情况下需要通过诉讼予以解决,专利侵权人向专利权人主动缴纳专利费的情形较少。

    应对措施:公司专利授权许可收入与公司专利维权策略、市场竞争环境、竞争对手行为、侵权行为方式等密切相关。由
于本公司人力、物力、财力有限,故无法对市场全部侵权行为逐一提起诉讼。自2002年起本公司逐步、有计划地在全球范围
内实施专利维权战略,通过专利诉讼、协商谈判等方式维护本公司专利,且拥有众多成功案例。但公司专利盈利仍然可能呈
现一定的不稳定性,进而对本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专利授权模式的宣传及强化,在条件合适
的前提下,针对部分领域积极设计一个许可要素及模式相对固定的专利许可方案,从而增加主动按方案缴纳的数量。

(4)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成本中,原材料所占比例较高,主要包括闪存和硬盘等。闪存的市场价格通常受技术进步、产品升级换代和供
需关系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使得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领域原材料价格波动明显。如果闪存供应出现大幅波动,本公司生产所
需的主要原材料闪存价格将发生波动,给公司的成本控制造成不利影响,引起公司产品毛利率的波动。当价格下跌时,公司
存在存货跌价的风险;当价格上升时,存在难以采购到足够闪存或闪存价格过高的风险,且供应商有可能对公司采购需求提
出附加条件,增加公司采购成本,从而不能有效满足客户需求。除此之外,由于原材料价格波动,可能对区域代理商订货和
消费者市场需求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应对措施: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业务合作关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一方面密切关注原料的价格变动趋势,适时适
量采购,保持合理库存;另一方面,通过集中采购和规模化生产降低采购成本和生产浪费。

(5)不能持续进行技术创新或产品更新的风险
    本公司所属行业具有发展迅速、技术和产品更新换代快、产品生命周期较短的特点。因此,如果公司产品研发水平提升
缓慢,无法准确预测产品的市场发展趋势,及时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及新产品,或者科研与生产不能满足市场的要求,
公司目前所拥有核心技术优势可能被国内、国际更先进的技术所代替。目前,公司的研发和技术创新严重不足,公司目前所
拥有的核心技术优势存在被国内、国际更先进的技术所代替的风险,这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除在现有产品型号、规格方面推出一些新产品外,在持续技术创新和产品更新方面,目前尚未找到有效方法
从根本上应对以上风险。

(6)新技术替代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属于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领域,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拥有闪存盘相关领域的系列原创性基础发明专利、
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领域其他核心技术及其专利。但云存储、云计算、移动互联等趋势性新行业正在对移动存储行业构成严
重威胁,移动存储行业市场持续缩小,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存在持续大幅下降甚至难以为继的风险。

    应对措施:以原有核心专利技术为基础,加大专利维权。加大以闪存盘为基础的周边技术和产品的研究与开发。积极关
注半导体新存储器件的发展和了解,对围绕移动互联网行业的新技术、新产品进行市场评估,提升在无线WiFi、云存储等
新技术、新产品上的开发能力。

(7)专利被宣告无效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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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某项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
告该专利权无效。因此,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被他人请求宣告无效系专利权存在的风险。专利授权许可收费方式为本公司
专利运营的主要方式,该种运营模式需通过协商谈判、专利海关保护乃至提起专利侵权民事诉讼以达到收取专利许可费用的
目的。协商谈判一般以专利使用人的配合为前提,在不少数情况下公司仍需要以提起专利侵权民事诉讼或专利海关保护的方
式维护公司的专利权。在专利侵权民事诉讼中,被控侵权的一方会以提出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作为诉讼中寻求有利地位的策
略。因此,本公司作为以专利运营为主营业务的公司,在专利运营过程中,主动发起针对专利侵权行为的民事诉讼是正常的
经营手段,被动参与专利无效请求案件也是这种经营手段带来的结果。

    应对措施:公司的专利运营是按一个“专利池”为基础;公司的某些专利有被无效而失去相应法律保护的可能,但由于公
司一般以“专利池”整体作为专利授权许可的标的,故不会影响公司的整体专利保护效果;因此,公司专利运营体系具有坚实
的防护体系,其中一项专利被宣布无效对公司整体专利运营体系的影响较小,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影响,而且,
公司在持续申请专利并获得专利授权。对于我公司专利相关的专利无效程序,公司将以商业利益作为一个重要的考虑,积极
应对,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证;同时,公司也根据不同国家或区域的专利申请规定,选择通过提分案等方式,进
一步提升专利权利的保护。

(8)专利权失效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
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因此,专利权存在一定的保护期,保护期届满后,专利权即失效。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后,
专利权失效系专利权存在的风险。公司核心基础专利“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
ZL99117225.6)的申请日期为1999年11月14日,只有5年多就要到期了,而且公司的专利主要集中于闪存等传统移动存储领
域,而传统移动存储正日益被云存储、移动互联等加速取代,公司的主要专利以及专利池都面临失效的整体性、系统性风险。

    应对措施:本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拥有闪存盘相关领域的系列原创性基础发明专利、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领域其他核心技
术及其专利。为有效维护公司专利及技术成果,公司在主营业务领域内进行了一系列全面、系统的研究开发,并将研发成果
按一定布局在有关国家或地区申请数量众多的系列专利,形成“专利池”,使得相关产品同时受到多个专利的覆盖,一般以“专
利池”整体作为专利授权许可的标的,这样可以将单个专利被无效或者有效期届满后的影响降到最低。其次,公司正在努力
挖掘现有专利的潜力,争取将现有专利的价值发挥到最大化。公司也可考虑通过第三方引进一些优质的专利、专利申请或者
技术构思,优化专利池的结构,丰富维权产品的类别。

(9)申请专利的技术失去商业价值的风险

    鉴于专利申请通常周期较长,尤其是发明专利申请须经初审、公开、实质性审查、授权等诸多环节,整个周期通常在3
年或更长时间。若本公司研发的新技术未能及时申请专利,则该等技术可能由于被竞争对手抢先申请而缺乏新颖性、独创性
而不再符合发明专利条件,抑或可能由于相应产品或技术已经被市场淘汰而失去专利保护的意义。但由于公司的研发和技术
创新严重不足,公司的专利主要集中于闪存等传统移动存储领域,而传统移动存储正日益被云存储、移动互联等加速取代,
公司的主要专利以及专利池都面临失去商业价值的整体性、系统性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一般以“专利池”整体作为专利授权许可的标的,这样可以将单个专利技术失去商业价值的影响降到最低。
其次,适当的条件下,公司可考虑通过接受第三方的委托,充分利用公司在专利运营领域的经验为第三方进行专利运营以及
购买一些第三方的优质专利、专利申请或者技术构思等手段,丰富公司所运营专利的技术领域,减少对单个专利的依赖。

(10)未来不能持续成长的风险

    公司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1-9月份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4.52%、-12.27%、12.9%和-25.65%,2011年、2012
年、2013年和2014年1-9月份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20.48%、-56.16%、-105.64%和258.25%,公司营业
收入和净利润的增长均不稳定。

    公司未来能否保持持续成长将受到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技术创新、人才培养、资金投入、市场推广等诸多条件的
影响,任何不利因素都可能导致公司增长减慢,甚至负增长。同时,公司为了实现增长,必须不断提升运营和管理能力,吸
引和保留管理、技术和市场人才,将会导致公司期间费用增加,对公司短期利润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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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对措施:在保持公司现有产品竞争地位和市场份额的前提下,深入研究行业技术与市场发展趋势,积极合理地运用好
募集资金与超募资金,拓展公司产品应用领域,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盈利能力,打开企业成长空间,合
理安排企业费用与投入,控制公司总体运营成本。

(11)产品的市场竞争风险

    本公司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在行业的市场优势地位明显,处于行业中领先地位。但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竞争者有依靠降低产品销售价格来取得市场份额的趋势。随着云存储、移动互联等的普及,闪存盘、移动硬盘等传统存储产
品将加速被云存储、移动互联等替代,公司在现有移动存储行业及存储相关新兴行业的自主研发严重不足,导致公司的竞争
能力出现了重大变化。未来如果公司在技术创新、市场拓展和成本控制方面不能保持持续领先优势,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地
位及主营业务持续大幅下降甚至难以为继的风险。

    应对措施:在保证产品质量及稳定性的前提下,不断开发新产品,不断优化现有产品,对现有产品进行升级换代,从性
能、质量、功能等多个方面提升产品附加值,体现出本公司产品的竞争优势。积极拓展新兴市场,深挖市场需求,通过技术
创新拓展产品应用领域,进一步加强产品供应链管理,优化生产流程,降低生产成本,加强存货管理,合理安排期间费用投
入,控制公司的总体运营成本。

(1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本公司属于技术密集型企业,保持市场竞争优势在较大程度上依赖于公司拥有的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领域核心技术及技
术人员,拥有一支稳定的高水平研发队伍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如果公司不能保持并实施有效的核心技术人员激励制度,
将有可能影响核心技术人员研发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有可能影响到公司技术人员梯队的建设,对公司可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
响。
    应对措施:通过一定时间的技术积累,公司已对基本的闪存应用较为熟练。由于闪存的核心技术基本掌握在国外厂家的
手中,对国内厂商来说移动存储行业已经从技术型企业转换为以产品为导向的企业,公司将更多地在闪存的应用和产品的开
发上多做研究,以产品带动技术创新与技术拓展,优化研发技术人员的激励政策,使公司在闪存以及移动存储领域的技术保
持处于领先地位,并密切关注以存储为基础的周边技术无线WiFi和云存储的发展。

(13)关于已计提减值准备相关资产核销的风险
   截止2014年9月30日,公司账面尚未核销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554.99万元。依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资产核销需要到税务部门进行申报。由于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中相当部分年份较久,相关人员
变动较大,可能因为难以准备完整的备案资料而不能通过申报,相应资产损失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从而减少净利润。

(14)税收优惠风险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及指引,公司获得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
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144200173),
发证日期为2011年10月31日,认定有效期为3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有效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2014年公
司已递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在认定结果确定之前,公司依据相关规定暂按所得税优惠税率15%预提或者预缴。如
果公司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司将继续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5%执行;如果公司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则
公司将按照企业所得税正常税率25%执行,同时须补足2014年过往月份少计提的企业所得税,并对账面递延所得税额做相应
调整,从而影响净利润。
2、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受智能手机存储容量增长和互联网个人存储空间替代的影响,闪存盘等移动存储产品的市场需求明显萎缩,另外用户需
求也在向个性化、多样化、定制化方向发展,使市场被进一步细分,且处在不断变化之中。

       主要原材料FLASH和硬盘盘芯的供应量和价格的不稳定性、替代产品对市场的侵占、上游资源厂商加大自有品牌产品
的销售力度,使公司面临更加残酷的市场竞争。

       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竞争者有依靠降低产品销售价格来取得市场份额的趋势。随着云存储、移动互联等的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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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闪存盘、移动硬盘等传统存储产品将加速被云存储、移动互联等替代,公司在现有移动存储行业及存储相关新兴行业
的自主研发严重不足,导致公司的竞争能力出现了重大变化。未来如果公司在技术创新、市场拓展和成本控制方面不能保持
持续领先优势,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地位及主营业务持续大幅下降甚至难以为继的风险。

    公司将在以后的销售规划中加大对现有产品及新产品的销售推广力度,持续在大容量和高速方面继续提升和完善闪存盘
和移动硬盘产品线,同时将根据市场的变化进行新产品的开发投入。

   公司将加强对研发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密切关注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领域的市场情况,优选相关项目进行研发投入。
针对目前市场环境,公司未来或将开展与FLASH、芯片及闪存盘半成品相关的贸易,以提升销量和维系与上游厂家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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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为避免
                                            同业竞争,公司发行前持股 5%
                     邓国顺、成晓华(已离                                                    在本人及本
                                            以上的主要股东邓国顺先生、
                     职)、珲春田木投资咨                                                    人控制的公
                                            成晓华先生、珲春田木投资咨 2009 年 12 月 23
                     询有限责任公司、王全                                                    司与朗科科       正在履行
                                            询有限责任公司、王全祥先生 日
                     祥(已离职)、向锋、                                                    技存在关联
                                            及其他核心人员向锋先生、周
                     周创世(已离职)                                                        关系期间
                                            创世先生分别向本公司出具了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公司主要股东持有股份锁定期
                                            的承诺:根据《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规定,本公司原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邓国顺先生、
                                            成晓华先生分别承诺:自本公
                                            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资时所作承诺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
                                            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                       自 2010 年 1
                                            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月 8 日起至本
                                                                          2009 年 12 月 23
                     邓国顺、成晓华         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                       人申报离任       正在履行
                                                                          日
                                            以上市流通和转让;三十六个                       (职)后满 18 个
                                            月之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月止
                                            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
                                            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
                                            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所
                                            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
                                            超过 50%。

                     王全祥(已离职)、周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 2009 年 12 月 23 自 2010 年 1            正在履行(其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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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已离职)、高丽 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日                      月 8 日起至本 中张锦、王爱
晶、张锦(已离任)、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                         人离任(职) 凤、敬彪、王
王爱凤、向锋、敬彪(已 得转让;一年之后,本公司董                       后满 18 个月 斓已履行完
离职)、王斓(已离任)事王全祥(已离职)、向锋、周                      止           毕,向锋存在
                     创世(已离职)、监事高丽晶、                                    未履行承诺
                     王斓(已离任)、高级管理人员                                    情况)
                     张锦(已离任)、王爱凤、敬彪
                     (已离职)任职期间持有本公
                     司股票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
                     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
                     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
                     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本
                     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税收优惠被追缴的承诺:本公
                     司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邓
                     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珲春
                     田木、王全祥先生就公司在
                     2006 年 1 月 1 日至 2009 年 9
邓国顺、成晓华、珲春 月 30 日期间享受的部分税收
                                                     2009 年 12 月 23
田木投资咨询有限责   优惠存在被税务机关追缴的风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日
任公司、王全祥       险出具了《承诺函》:若因公司
                     所享受的上述税收优惠违法、
                     违规,导致税务机关按照 15%
                     的所得税率追缴其欠缴的企业
                     所得税,愿全额承担需补缴的
                     税款及费用。

                     专利出资瑕疵承诺:2000 年 8
                     月,公司股东邓国顺先生、成
                     晓华先生曾以共同拥有的专利
                     作为出资,该专利未经评估、
                     专利出资额占当时朗科有限注
                     册资本的 35%且未办理专利权
                     转移登记手续。2004 年 8 月, 2009 年 12 月 23
邓国顺、成晓华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邓国顺先 日
                     生、成晓华先生已将其出资额
                     中以专利权出资的部分全部变
                     更为以货币资金出资,变更后
                     出资比例不变。邓国顺先生、
                     成晓华先生就上述专利出资瑕
                     疵出具承诺函:愿意承担本次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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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出资瑕疵可能给公司、其
                                            他股东带来的一切损失。邓国
                                            顺、成晓华对于损失承担连带
                                            责任。

                                            专利权实施许可合同之债务豁
                                            免的承诺:2002 年 7 月,公司
                                            与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签
                                            订《专利权实施许可合同》,许
                                                                             2009 年 12 月 23
                     邓国顺、成晓华         可费用为 178 万元。根据邓国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日
                                            顺先生、成晓华先生出具的债
                                            务豁免承诺函,公司无需向邓
                                            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支付人
                                            民币 178 万元。

                                            有关房屋租赁关系无效或出现
                                            纠纷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承
                                            诺: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主
                                            要股东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
                                            生、珲春田木、王全祥先生就
                                            公司在 2008 年 5 月至 2010 年
                     邓国顺、成晓华、珲春
                                            8 月租赁的位于深圳市南山区 2009 年 12 月 23 2008 年 5 月至
                     田木投资咨询有限责                                                                        履行完毕
                                            兴海路南山荔山工业村 11 栋 日                       2010 年 8 月
                     任公司、王全祥
                                            三四五层的房产的《房地产租
                                            赁合同》出具《承诺函》:若因
                                            上述租赁厂房在租赁期内被拆
                                            迁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租赁,由
                                            此导致的搬迁费用、固定资产
                                            损失及停工损失由其承担。

                                            公司在 2012 年 7 月 31 日发布
                                            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2 年-2014 年)》:(1)公
                                            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
                                            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
                                            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2)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2012 年 07 月 27 2012-2014 年
                     公司                                                                                      正在履行
所作承诺                                    年度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大 日                       度
                                            于零的情况下,若满足了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足
                                            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
                                            金后,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
                                            大现金支出计划等事项,公司
                                            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2012-2014 年每年以现金方式



                                                                                                                          22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
                                                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连续
                                                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的 30%。(3)未来
                                                三年(2012-2014 年)公司原
                                                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
                                                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
                                                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
                                                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4)
                                                未来三年(2012-2014)年公司
                                                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
                                                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
                                                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
                                                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公
                                                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
                                                利润分配。股票股利分配可以
                                                单独实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
                                                红同时实施。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否

                       股东向锋,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其董事职务于 2011 年 1 月 28 日因任期届满离任,其副总经理
                       职务于 2011 年 4 月 25 日因任期届满离职, 后于 2014 年 2 月起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根据
                       其上市前做出的承诺,向锋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职满半年后(即自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2011 年 10 月 26 日计起)的 12 个月内,转让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 50%。 其在离职
因及下一步计划(如
                       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即 2011 年 10 月 26 日至 2012 年 10 月 26 日期间),转让公司股票总
有)
                       数超过了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 50%,违反了上述承诺。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18 日收到向锋的
                       《致歉信》。公司今后将会继续加强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并及时提醒已离任/离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高度关注有关股份买卖注意事项,切实履行承诺。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1,198.32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7.6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515.5

                                                                                项目达            截止报            项目可
                     是否已                                截至期   截至期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本报告                           到预定   本报告   告期末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末累计   末投资
                               承诺投资 投资总 期投入                           可使用   期实现   累计实 到预计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投入金 进度(3)
                                总额    额(1)      金额                         状态日   的效益   现的效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额(2)   =(2)/(1)
                                                                                  期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3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闪存应用及移动存
储技术研究平台扩     否           2,116 315.99              315.99                           0       0         是
建项目

闪存应用及移动存
                                          1,772.3           1,772.3
储产品开发平台扩     否           6,689                                                      0       0         是
                                               5                 5
建项目

                                                                              2015 年
专利申请、维护、运                                          1,252.4
                     否           5,991    5,991    67.64              20.91% 12 月 01       0       0         是
营项目                                                           7
                                                                              日

营销网络扩展及品                          1,174.6           1,174.6
                     否           6,542                0                                     0       0         是
牌运营项目                                     9                 9

                                          9,254.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1,338             67.64 4,515.5        --        --        0       0    --        --
                                               3

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否                   10,000            10,000 100.00%                                     否

归还银行贷款(如
                                          10,000            10,000 100.00%                                     否
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
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0,000            20,000       --        --                     --        --

                                          29,254.           24,515.
合计                      --     21,338             67.64                --        --        0       0    --        --
                                              03                 5

                     上述四个承诺投资项目原计划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3 年内全部投资、建设完成。至报告期末,实际募投
                     项目投入金额为预计投资总额的 21.16%,低于预计投资进度的主要原因是:
                     1、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技术研究平台扩建项目:由于近年公司业绩下滑,本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经
                     济效益,本着节省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司决定终止该募投项目。
                     2、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开发平台扩建项目:由于近年公司业绩下滑,本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经
                     济效益,本着节省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司决定终止该募投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3、专利申请、维护、运营项目:部分专利运营项目仍在紧张准备当中,部分法律及相关费用无需在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目前阶段支付;同时,专利的申请量、授权数量未达到原预计数量,相应的专利申请费用、维护费用、
原因(分具体项目)
                     管理费用、咨询费用及官方费用等的支出皆相应减少,未达到预计金额。公司经 2013 年 1 月 7 日召
                     开的 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了该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进度(建设期延长至
                     2015 年 12 月 1 日)。目前,该项目实施进展缓慢,未达到调整后的建设内容及进度。
                     4、营销网络扩展及品牌运营项目:由于近年公司业绩下滑,行业市场格局和销售模式发生变化,电
                     子商超迅速发展,使得公司对原拓展传统销售渠道的计划作出调整,减少或停止了建立形象专柜、6
                     个境外分支机构的建设或扩建等。同时本着节省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司决定终止该募投项目。

                     1、2012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 2013 年 1 月 7 日召开的 2013 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终止“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技术研究平台扩建项目”、“闪存应用及移动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存储产品开发平台扩建项目”及“营销网络扩展及品牌运营项目”。2014 年上半年度未发生以上三个项
                     目的资金投入。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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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12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 2013 年 1 月 7 日召开的 201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调整“专利申请、维护、运营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进度,将建设期延长至
                     2015 年 12 月 1 日,并调整了部分建设内容。
                     3、经 2013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14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
                     限公司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的议案》等,公司决定转让广西朗科全部股权,并已于 2014 年 2
                     月完成转让,转让款项 23,100 万元全部收到。自 2014 年 2 月 15 日起,广西朗科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
                     报表。

                     适用

                     经 2010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 6,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经 2011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11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10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使用 7,000 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
                     款。
                     经 2011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对公司全
                     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北海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的议案》,公司使用
                     超募资金 4,9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北海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项目。        经
                     2012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12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11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及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
                     司使用超募资金 7,00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及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 3,000 万元用
                     于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4,000 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经 2012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12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 15,200 万元对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建
                     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5,2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增资,
                     用于建设朗科北海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项目。
                     经 2013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14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
                     限公司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的议案》等,公司决定转让广西朗科全部股权,为加强超募资金
                     的监管,公司将把转让价款中属于原超募资金投资款项 20,100 万元、转让收益部分及公司剩余超募资
                     金 1,560.99 万元(含利息),另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并与专户银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
                     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进行三方监管。所剩全部超募资金将转存新设立的专户,原剩余超募资
                     金存放的募集资金账户予以销户。公司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分别新设立一个专户,用于存放上述原超募资金 20,100 万元、转让收益部分及公
                     司剩余超募资金 1,560.99 万元(含利息),并已分别与上述专户银行、平安证券有限公司签署《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前年度发生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2012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 2013 年 1 月 7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一



                                                                                                                    25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调整“专利申请、维护、运营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进度,将建设期延长至 2015
                     年 12 月 1 日,并调整了部分建设内容;决定终止“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技术研究平台扩建项目”、“闪
                     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开发平台扩建项目”及“营销网络扩展及品牌运营项目”。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上四个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估算中均有分摊朗科大厦投资,合计 2,776 万元,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前,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利用自筹资金建设朗科大厦。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未用募集资金对前
况
                     期支出进行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不适用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不适用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专项账户。
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2010 年 4 月 19 日从募集资金账户平安银行深大支行支付 2009 年的专利年费 6
                     万元,2010 年 8 月 11 日从深圳发展银行中心城支行支付 2009 年移动存储产品宣传广告费 0.45 万元,
                     这两笔费用不应在募集资金账户中支付。公司已于 2011 年 4 月份将该款项的本息从其他结算账户中
                     转入上述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2011 年 5 月 20 日从募集资金帐户平安银行深大支行支付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律
                     师费用 50 万元、40 万元,2011 年 928 日支付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费用 120 万元,这三笔费用不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应从募集资金账户中支付。公司已于 2011 年 10 月 14 日将该三笔款项的本息归还到上述募集资金账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户。
其他情况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 2012 年结算的募集资金利息 73.97 万元,存入了广西朗科中
                     国银行北海支行一般账户,未按规定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广西朗科已于 2013 年 1 月 21 日将该笔利息
                     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2013 年 1 月 29 日从募集资金账户平安银行中心区支行支付深圳市虎格广告有限
                     公司广告费用 5 万元,这笔费用不应该从募集资金账户中支付。公司已于 2013 年 4 月 15 日将该笔款
                     项的本息归还到上述募集资金账户。


三、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广西朗科产业园项目的建设进展缓慢,且面临着扶持资金不能到位、市场风险加大的困难。扶持资金不能及时到位,
导致日常运营资金出现困难,增加了经营风险;运营成本增加,导致公司利润下滑;筹建周期长,导致前期有意向的战略合
作伙伴在逐渐流失。如广西朗科继续经营,将可能进一步加大公司的经营风险,且将在短期内影响到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就
目前广西朗科的经营情况而言,如转让其全部股权,有利于公司资金回笼,增加公司流动资金的充裕性;既可以加大现有和
规划中的产品支持力度,也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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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公司2013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14年1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的议
案》、《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决定
终止使用超募资金对广西朗科投资,并将广西朗科全部股权转让给广西巨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定价为
23,100万元。截止2014年2月13日,巨正电子已按照合同支付了全部股权转让款23,100万元,广西朗科已于2014年2月14日办
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由巨正电子持有广西朗科100%股权,公司不再持有广西朗科的股权,公司与巨正电子已经于2014
年2月19日就广西朗科有关证照、印章、会计资料或有关文书等资料及公司经营权交割完毕。自2014年2月15日起,广西朗科
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

    详见公司于2014年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终止对外投资并转让全资子公司广
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公告》、《关于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公告》、《关于终止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
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的公告》

    2、根据2014年1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定,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
披露信息的媒体。

    修订为: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
的媒体。

    修订《章程》后,公司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签订了信息披露合同,公司选定的信息披
露报纸由《证券时报》变更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3、依据《招股说明书》等上市材料,股东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依据摘录如
下: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共同创立公司;两人系公司多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自发行人前身朗科有限设立至今,邓国顺
先生、成晓华先生两人一直为公司前两大股东,合并持有的公司股份一直超过50%;两人一直担任公司重要职务,对公司股
东大会、董事会的重大决策和经营活动能够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根据历史上的合作关系、公司实际运作情况以及邓国顺先
生、成晓华先生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认定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两人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自2010年9月至2014年2月,在成晓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期间,公司董事会共审议通过了140个议案,董事邓
国顺先生、钟刚强先生、王荣女士共对其中47个议案提出了反对或者弃权意见;股东大会共审议通过了47个议案,其中主要
股东邓国顺先生共对其中9个议案提出了反对或者弃权意见。

    按照公司目前的情况,前两大股东邓国顺先生和成晓华先生持股比例分别为21.63%、16.5%,双方在过往的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上的表决结果等没有完全保持一致,亦不能保证未来的表决结果能保持一致,且二人持股比例均未达到实际控制权的
认定标准,邓国顺、成晓华之间既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也没有向监管机构和公众公开作出过一致行动承诺。因此,不能继
续认定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股东王全祥先生与其实际控制的珲春田木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合计为9.36%,为公司第三大股东。虽然
成晓华先生与王全祥先生在过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中的投票意见一致,但二人并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也没有向监管机构
和公众公开作出过一致行动承诺。

    2014年6月11日,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事宜,公司组织了主要股东、董事、中介机构进行了开会商讨。根据商
讨会的结果,前三大股东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的意见仍然不一致,具体如下:

    股东成晓华发言:经本人咨询,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在上市公司中并不少见;本人认为,本人不是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人持股比例仅有16.5%;本人与公司其他任何股东均未签署过一致行动人协议,不具备认定为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条件;本人推荐的董事都是按照自己意愿在董事会上做出表决,表决情况并未完全一致。

    股东王全祥及珲春田木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发言:根据证监会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条件,本人并不
符合;本人与任何股东没有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在股东会上对某些议案与某些股东表决情况一致,那也只是对这一议案的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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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一致;本人推荐的董事,都是独立行使相关权利。
       股东邓国顺发言:本人观点与之前提交给公司、深交所的意见一致(注:邓国顺于2014年5月出具的相关意见:本人现
持有朗科科技30,900,000股股票,持股比例为23.13%。本人目前仅担任朗科科技的董事,本人邓国顺与成晓华或者公司其他
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协议,本人现不具有朗科科技的实际控制权,本人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在董事会上行使董事
表决权均系按照本人自主意志行使权力,不存在与其他股东采取一致行动、控制朗科科技的情况。本人认为,根据公司的客
观事实,成晓华先生、王全祥先生两人为公司实质上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4、公司申请“USB3.0闪存盘控制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于2011年5月获深圳市科技主管部门正式立项,无偿资助本项
目100万元。由于IT市场瞬息万变,本项目获立项后,芯片设计市场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芯片设计市场已出现了USB3.0闪
存控制芯片,无论是在技术成熟度、生产效率方面,还是在供货价格及市场接受程度方面,均已形成先占优势。如果公司继
续实施该项目,由于难以形成规模经济,巨大的成本投入将得不到消化,产品的最终价格也不会被市场所接受。鉴于此,公
司为避免损失,向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申请终止了本项目的实施,并已于2014年2月向深圳市财政委员会退回项目资助款
100万元。退回该项目资助款100万元对公司2014年度净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
    5、公司申请的“SiP封装与测试关键技术研发”项目于2012年获深圳市相关政府部门立项,无偿资助500万元。该项资金
已于2012年8月27日拨付到公司账户。详见公司于2012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由于
实施“SiP封装与测试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经公司全面评估及慎重考虑,决定终止实施“SiP封
装与测试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并全额退回政府给予的该项目专项资金500万元。公司已于2014年1月21日向深圳市科技创新
委员会递交了《朗科科技关于终止实施项目》的申请报告,并已于2014年8月将500万项目资助
款项划回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指定汇缴户。退回该项目资助款500万元对公司2014年度净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
    6、公司与深圳市南山区荔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用该公司座落于深圳市南山区兴海路南山荔山工
业村11号3-5层作为公司生产场地,合同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租赁面积3371.22平方米,月租金70,796元,
于每月5日前交付租金。目前该合同已到期,因深圳市南山区政府将对租赁物业所处荔山工业园进行升级改造,若续签合同,
则租金将大幅上涨。经公司2014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选择座落于南山区
西丽留仙洞桑泰科技园第3栋厂房的5楼为工厂新址,并与业主方深圳市桑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合同
期限自2014年3月24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共10年,租赁面积为3277.00㎡。前2 年月租金为25.00元/㎡,每月租金81,925
元。
    7、公司2014年7月11日与NBA体育文化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NBA中国”)、深圳市嘉鸿实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深圳嘉鸿”)签订了《和解协议》(以下简称“协议”),针对本协议签署前NBA品牌闪存盘产品,就NBA中国
和深圳嘉鸿满足特定条件的行为达成和解。本协议自三方签署时生效。目前本协议已顺利履行,对公司的本期经营业绩产生
积极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对因履行该协议形成重大依赖。
   8、2014年3月25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传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北京博科思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博科思”)针对(2013)二中民初字第11089号《民事判决书》及(2013)二中民初字第11090号《民事判决书》提出的上
诉。2014年5月28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4)高民终字第 822 号《民事判决书》及(2014)高民终字
第 823 号《民事判决书》,均判决驳回博科思上诉,维持原判,均为终审判决。该终审判决已经执行完毕。
   9、2014年7月21日,龙孚翔公司针对本公司“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
ZL99117225.6)以权利要求书未能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专利
复审委员会经形式审查准予受理。公司于7月31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送达的《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
鉴于双方已经就专利实施许可事项达成协议,龙孚翔公司于2014年8月18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了撤回宣告99专利无效请
求的书面声明。公司于2014年9月5日收到了专利复审委员会送达的《无效宣告案件结案通知书》。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2
条的规定,本案审理结束。详情请见公司于2014年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收到<无效宣告案件结案通知书>的公
告》。
   10、公司于2014年7月24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起诉晶天电子(深圳)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天电子”)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
专利号:ZL99117225.6)。公司于2014年7月28日收到了深圳中院送达的(2014)深(中)法(知民初)字第(510)号《受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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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案件通知书》,并于2014年8月15日收到了深圳中院送达的(2014)深中法知民初字第510号《传票》、《证据交换通知书》、
(2014)深中法知民初字第510号《民事裁定书》和(2014)深中法知民初字第510-1号《民事裁定书》。被告晶天电子于深
圳中院受理本案件后,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将本案移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审理。公司于2014年9月19日收
到深圳中院送达的(2014)深中法知民初字第510-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晶天电子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详情
请见公司于2014年9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起诉晶天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事项进展的公告》。
   11、公司于2014年9月2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起诉广州市国迈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迈科技”)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
置”,专利号:ZL99117225.6)。公司于2014年9月11日收到了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14)一中民(知)初字第7895号《民事
受理通知书》。北京一中院于2014年9月10日正式立案受理了上述诉讼案件,尚未进入审理等程序。详情请见公司于2014年9
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起诉广州市国迈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事项的公告》。


五、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5月9日在官方网站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
文件精神,公司在2012年7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12年8月15日召开2012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
修订了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应条款,使分红标准和比例更加明确和清晰,增强了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
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以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
    公司严格按照《章程》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和审议程序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
序和机制完备。在历年的分配预案拟定和决策时,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公司也听取了中小股东的意见和
诉求,相关的议案经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审议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
进行实施,切实保证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严格按照《章程》相关的现金分红政策和利润分配政策来执行,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充分履行了
职责,对利润分配预案均发表了意见;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完备。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
配股利。在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
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的条件下,公司可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
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
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
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
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中关于现金分配的条件之一: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
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
    公司2013年度每股收益为0.0444元,低于0.1元,未达到现金分配的条件。因此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13年度不
进行现金分红。
   以上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定期)会议、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有效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2014年公司已递交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申请材
料。在2014年度,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率暂按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5%进行预提或者预缴。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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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本报告期(2014年度)                           上年同期(2013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比上年同期增长:210% -240%                    盈利:593万元
净利润
                    盈利:1838 万元–2016 万元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度增长的主要原因为:
    1、2014年2月份出售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全部股权,处置价格大于处置日广西朗科账面净资产738万元;
    2、2014年1-2月份广西朗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净利润为-77万元 ( 自2014年2月15日起,广西朗科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
范围)。2013年度广西朗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净利润为-978万元,2014年广西朗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净利润同上年相比
增长901万元。
    3、2014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度增加,减少了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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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05,934,928.91                        356,130,123.9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566,000.00                           6,746,374.00

    应收账款                                          22,972,607.58                         41,358,250.43

    预付款项                                           1,323,284.73                          1,505,181.02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5,137,129.29                         11,457,522.98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1,446,675.04                          1,473,606.9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33,259,352.36                         22,712,926.3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890,905.59                          11,104,007.48

流动资产合计                                         581,530,883.50                        452,487,993.14

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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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199,806,791.95                       203,814,742.63

    固定资产                        51,476,425.36                       123,257,746.67

    在建工程                                                              4,301,584.98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4,669,616.18                        54,450,714.8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284,840.20                        13,058,289.76

    递延所得税资产                   4,038,347.47                         8,752,439.3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934,349.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71,276,021.16                       420,569,867.19

资产总计                           852,806,904.66                       873,057,860.3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5,388,985.39                         8,385,693.80

    预收款项                         2,380,206.61                         1,716,534.8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912,585.01                          5,635,130.52

    应交税费                         1,559,291.92                         5,022,414.58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9,930,203.62                        16,607,910.93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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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0,171,272.55                         37,367,684.6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246,964.20                           350,899.33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23,499,999.93

非流动负债合计                                          246,964.20                         23,850,899.26

负债合计                                             20,418,236.75                         61,218,583.8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33,600,000.00                        133,600,000.00

     资本公积                                       602,457,149.85                        602,457,149.85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13,132,192.46                         12,247,676.6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83,205,786.49                         63,545,122.09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6,460.89                            -10,672.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32,388,667.91                        811,839,276.44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832,388,667.91                        811,839,276.4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
                                                    852,806,904.66                        873,057,860.33
计


法定代表人:石桂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俏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文贤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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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80,991,278.50                        246,996,153.1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566,000.00                           5,746,374.00

    应收账款                                       22,324,862.57                         40,888,877.30

    预付款项                                        1,163,113.21                          1,490,086.79

    应收利息                                        4,731,513.54                          6,975,264.38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6,062,345.86                          1,393,253.46

    存货                                           33,327,437.52                         21,219,457.2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890,905.59

流动资产合计                                      560,057,456.79                        324,709,466.3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8,089,920.00                        239,089,920.00

    投资性房地产                                  199,806,791.95                        203,814,742.63

    固定资产                                       51,395,020.84                         54,571,070.74

    在建工程                                                                               102,243.61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4,669,616.18                         15,810,769.86

    开发支出

    商誉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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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待摊费用                     1,284,840.20

    递延所得税资产                   3,842,746.18                         4,229,137.98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79,088,935.35                       517,617,884.82

资产总计                           839,146,392.14                       842,327,351.1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7,076,685.57                        13,083,709.09

    预收款项                         2,380,206.61                         1,716,134.80

    应付职工薪酬                      807,349.79                          4,412,840.66

    应交税费                          887,591.60                          3,761,531.28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9,948,519.98                        14,048,319.4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1,100,353.55                        37,022,535.3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246,964.20                           350,899.33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6,0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46,964.20                          6,350,899.33

负债合计                            31,347,317.75                        43,373,434.6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33,600,000.00                       133,600,000.00

    资本公积                       602,457,149.85                       602,457,149.85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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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13,132,192.46                         12,247,676.6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58,609,732.08                         50,649,090.00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807,799,074.39                        798,953,916.5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
                                                          839,146,392.14                        842,327,351.16
计


法定代表人:石桂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俏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文贤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47,422,575.27                         56,398,291.00

     其中:营业收入                                        47,422,575.27                         56,398,291.0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39,017,177.94                         55,864,347.76

     其中:营业成本                                        34,334,204.78                         44,611,861.40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368,729.77                            353,239.01

           销售费用                                         2,394,552.42                          2,674,486.52

           管理费用                                         5,315,352.89                         10,409,495.91

           财务费用                                        -4,328,736.58                         -2,765,220.51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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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减值损失                                     933,074.66                           580,485.43

     加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405,397.33                           533,943.24

     加   :营业外收入                                     1,100,712.06                          2,448,147.10

     减   :营业外支出                                       530,376.26                           472,547.8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8,975,733.13                          2,509,542.47
列)

     减:所得税费用                                        1,414,152.25                          1,478,555.5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561,580.88                          1,030,986.96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561,580.88                          1,030,986.96

     少数股东损益

六、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566                             0.0077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566                             0.0077

七、其他综合收益                                                   -430.25                           -717.33

其中: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
                                                                   -430.25                           -717.33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
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
目

八、综合收益总额                                           7,561,150.63                          1,030,269.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7,561,150.63                          1,030,269.63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法定代表人:石桂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俏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文贤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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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46,376,694.86                        54,742,088.36

     减:营业成本                                 35,835,262.09                        45,033,755.65

         营业税金及附加                             334,194.72                           318,338.17

         销售费用                                  2,389,104.61                         2,449,662.37

         管理费用                                  4,992,788.35                         5,116,618.42

         财务费用                                 -4,229,230.31                        -1,963,378.45

         资产减值损失                               941,473.17                           534,429.0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113,102.23                         3,252,663.15

     加:营业外收入                                 143,535.87                           257,866.35

     减:营业外支出                                 530,376.26                           472,547.8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5,726,261.84                         3,037,981.63
列)

     减:所得税费用                                 729,586.30                           434,573.3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996,675.54                         2,603,408.24

五、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
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
目

七、综合收益总额                                   4,996,675.54                         2,603,408.24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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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石桂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俏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文贤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123,987,817.38                        166,752,406.83

    其中:营业收入                                        123,987,817.38                        166,752,406.83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08,662,511.23                        160,338,704.81

    其中:营业成本                                         89,297,785.40                        130,590,768.03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140,068.02                          1,036,866.03

           销售费用                                         7,196,732.90                          7,880,371.27

           管理费用                                        17,458,501.41                         27,623,478.42

           财务费用                                       -11,077,618.37                         -8,899,043.52

           资产减值损失                                     4,647,041.87                          2,106,264.58

    加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7,378,710.10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2,704,016.25                          6,413,702.02

    加   :营业外收入                                       3,613,094.97                          9,825,318.53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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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   :营业外支出                                      2,490,135.86                          2,334,693.3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23,826,975.36                         13,904,327.25
列)

     减:所得税费用                                         3,281,795.17                          5,659,773.3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0,545,180.19                          8,244,553.92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545,180.19                          8,244,553.92

     少数股东损益

六、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538                               0.0617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538                               0.0617

七、其他综合收益                                                4,211.28                             -3,504.72

其中: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
                                                                4,211.28                             -3,504.72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
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
目

八、综合收益总额                                           20,549,391.47                          8,241,049.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20,549,391.47                          8,241,049.20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法定代表人:石桂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俏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文贤


6、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119,386,681.72                        164,960,299.15

     减:营业成本                                          89,752,151.54                        133,162,887.04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19,365.28                           927,570.35

          销售费用                                          6,901,016.23                          7,619,739.76

          管理费用                                         15,194,695.53                         15,803,571.95



                                                                                                            40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财务费用                                          -9,907,825.93                         -6,227,764.18

         资产减值损失                                       4,649,745.99                          2,072,169.7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1,777,533.08                         11,602,124.47

     加:营业外收入                                         1,083,536.32                          1,794,226.35

     减:营业外支出                                         2,490,135.86                          2,334,693.3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0,370,933.54                         11,061,657.52
列)

     减:所得税费用                                         1,525,775.67                          2,209,936.9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845,157.87                          8,851,720.56

五、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
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
目

七、综合收益总额                                            8,845,157.87                          8,851,720.56


法定代表人:石桂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俏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文贤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6,279,071.92                        167,719,629.15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41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3,148,961.55                         6,062,857.6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076,483.63                        25,689,460.5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7,504,517.10                       199,471,947.3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11,165,767.62                       150,199,459.86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16,577,094.46                        18,679,593.79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7,201,873.85                        10,872,033.0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9,545,800.97                        19,061,438.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4,490,536.90                       198,812,525.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13,980.20                          659,422.1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8,700.00                            11,35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135,631,153.66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00,000.00




                                                                                     42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5,639,853.66                             11,35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9,078,348.53                         63,379,142.37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078,348.53                         63,379,142.3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6,561,505.13                        -63,367,792.3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740,012.93                          4,473,261.6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740,012.93                          4,473,261.6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3,360,000.00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69,102.62                             38,895.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69,102.62                         13,398,895.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70,910.31                         -8,925,633.3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58,409.37                              8,368.87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9,804,805.01                        -71,625,634.7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56,130,123.90                        405,268,740.9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05,934,928.91                        333,643,106.24


法定代表人:石桂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俏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文贤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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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4,952,503.07                        165,146,218.15

     收到的税费返还                              1,948,238.49                          4,573,922.7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792,845.60                         24,460,370.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1,693,587.16                        194,180,511.4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8,811,671.24                        147,157,474.8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14,297,742.07                         12,283,950.01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3,990,058.39                          4,988,636.8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6,032,838.81                         11,828,819.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3,132,310.51                        176,258,880.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38,723.35                         17,921,630.4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8,700.00                             11,35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231,000,000.00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1,008,700.00                             11,35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5,814,345.18                          5,038,744.72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814,345.18                          5,038,744.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5,194,354.82                         -5,027,394.7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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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740,012.93                          4,473,261.6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740,012.93                          4,473,261.6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3,360,000.00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69,102.62                             38,895.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69,102.62                         13,398,895.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70,910.31                         -8,925,633.3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68,583.58                              8,199.17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33,995,125.36                          3,976,801.5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6,996,153.14                        225,286,174.9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80,991,278.50                        229,262,976.48


法定代表人:石桂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俏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文贤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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