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0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到指定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网站地址为: chinext.cninfo.com.cn;chinext.cs.com.cn;chinext.cnstock.com;chinext.stcn.com;chinext.ccstock.cn。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田含光 董事 出差 石桂生 向锋 董事 出差 王荣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33,6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朗科科技 股票代码 30004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爱凤 李慧娟 电话 0755-2672 7600 0755-2672 7600 传真 0755-2672 7575 0755-2672 7575 电子信箱 ir@netac.com ir@netac.com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高新南六道 10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高新南六道 10 号 办公地址 号朗科大厦 16 层 朗科大厦 16 层 2、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4 年 2013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2 年 营业收入(元) 211,017,955.51 231,361,272.83 -8.79% 204,925,488.81 营业成本(元) 162,572,854.22 184,991,675.86 -12.12% 152,681,627.24 营业利润(元) 19,860,159.51 1,726,609.09 1,050.24% 6,729,390.28 利润总额(元) 22,856,479.77 11,608,244.09 96.90% 19,642,302.52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20,068,462.85 5,929,278.41 238.46% 15,806,382.80 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 11,296,159.73 -344,863.48 3,375.55% 6,112,244.85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4,120.55 24,522,716.21 -97.82% 5,015,104.22 (元) 1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0.004 0.1836 -97.82% 0.0375 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02 0.0444 238.29% 0.118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02 0.0444 238.29% 0.118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4% 0.73% 1.71% 1.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1.37% -0.04% 1.63% 0.74% 净资产收益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2 年末 期末总股本(股) 133,600,000.00 133,600,000.00 0.00% 133,600,000.00 资产总额(元) 861,200,407.18 873,057,860.33 -1.36% 886,084,602.03 负债总额(元) 29,298,374.15 61,218,583.89 -52.14% 66,809,805.0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 831,902,033.03 811,839,276.44 2.47% 819,274,797.03 有者权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 6.2268 6.0766 2.47% 6.1323 股净资产(元/股) 资产负债率 3.40% 7.01% -3.61% 7.54% 3、股本结构及股东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公积金转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股 51,344,85 44,409,60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8.43% 0 0 0 -6,935,251 -6,935,251 33.24% 1 0 1、国家持股 0 0.00% 0 0 0 0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00% 51,344,85 44,409,60 3、其他内资持股 38.43% 0 0 0 -6,935,251 -6,935,251 33.24% 1 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7,245,750 5.42% 0 0 0 0 0 7,245,750 5.42% 44,099,10 37,163,85 境内自然人持股 33.01% 0 0 0 -6,935,251 -6,935,251 27.82% 1 0 4、外资持股 0 0.00% 0 0 0 0 0 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00% 82,255,14 89,190,4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1.57% 0 0 0 6,935,251 6,935,251 66.76% 9 0 82,255,14 89,190,40 1、人民币普通股 61.57% 0 0 0 6,935,251 6,935,251 66.76% 9 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 0 0 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 0 0 0.00% 4、其他 0 0.00% 0 0 0 0 0 0.00% 133,600,0 133,600,0 三、股份总数 100.00% 0 0 0 0 0 100.00% 00 00 2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9,632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 5 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 10,466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邓国顺 境内自然人 21.63% 28,900,000 23,175,000 质押 6,000,000 成晓华 境内自然人 15.01% 20,050,400 11,025,200 质押 20,050,000 珲春田木投资咨 境内非国有法人 6.95% 9,286,500 7,245,750 质押 9,280,000 询有限责任公司 王全祥 境内自然人 2.40% 3,212,900 2,148,750 常鑫民 境内自然人 2.13% 2,847,745 0 湖南潇湘资本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7% 1,562,041 0 资股份有限公司 杜景葱 境内自然人 1.01% 1,345,092 0 周创世 境内自然人 0.99% 1,323,400 696,700 张能斌 境内自然人 0.77% 1,023,614 0 沈琼 境内自然人 0.49% 648,798 0 1、上述股东中,股东“珲春田木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股东“王全祥”全资控股的公 司。2、前 3 大股东邓国顺、成晓华、王全祥及其关联股东珲春田木之间未签署一致行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动协议,也没有向监管机构和公众公开作出过一致行动承诺。除此以外,公司未知上 明 述前 10 名股东之间、前 10 名股东和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3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4、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21,101.8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79%,主要原因是移动存储产品、闪存控制芯片及其 他销售量下降导致其销售收入下降所致。营业利润为1,986.02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050.24%;利润总额为2,285.65万元, 较上年同期上升96.90%,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6.85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238.46%。主要原因为公司出售广西 朗科全部股权增加年初至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净利润为1,639万元。其中,(1)2014年2月份出售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全部股 权,处置价格大于处置日广西朗科账面净资产738万元;(2)2014年1-2月份广西朗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净利润为-77万元 ( 自2014年2月15日起,广西朗科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13年度广西朗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净利润为-978万元, 导致2014年广西朗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净利润同上年同期相比增加901万元。(3)2014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度 增加,减少了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14年受国内整体经济环境和行业资源影响,国内IT数码产品市场销售呈现下滑态势,公司海外销售由于专利维权推进 和加上专业销售团队的组建,使得销售趋势较好。电商销售潜力仍有一定拓展性,同时公司在各渠道大力拓展了USB3.0和 大容量闪存盘的销售。针对2014年新上市的SSD和硬加密型产品的销售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同时针对手机存储和无线存储 产品进行了销售方面的探索。 在产品管理和研发方面: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研发和产品开发本身固有的风险,会由于各种原因使一些项目或事项 需要终止或调整。2014年对一些需要调整和处理的事项及时进行了处理,及时清理遗留库存和维护适销的老产品,基于市场 调研结果,公司适时推出多款新产品。2014年在现有闪存盘产品线推出新产品同时,推出OTG手机闪存盘。在安全产品方 面,增加1款离线式按键加密闪存盘和1款按键式加密移动硬盘,并且还推出了WIFI与存储相结合的新品WIFI闪存盘。 在产品营销方面:在宏观经济环境偏弱、内需不振、出口下滑的不利局面下,公司积极适应新的市场变化,探索新的销 售模式,丰富了销售渠道。为跟紧市场变化,适应近年来销售模式变化,加强了电商和互联网推广渠道的销售与投入。2014 年公司在加强了京东商城和天猫平台的销售推广后,又拓展了与百度搜索、360搜索和搜狗搜索的合作,投入移动存储相关 关键词的推广,以获取更多新客户需求订单的询盘。大客户销售方面则采取重点客户组成重点项目跟进的策略,以确保快速 反应和服务质量。2014年因移动存储行业继续受互联网存储和智能手机存储部分可替代的影响,使得小容量的闪存盘产品行 业增长趋缓或负增长,更多的增长点将会在行业应用领域产生。为此我们进行了深入的项目客户沟通并挖掘潜在用户需求。 2014年固态硬盘的消费者关注度较高,公司加强了在固态硬盘行业的产品投入,在2014年下半年也有多款固态硬盘上市销售。 移动电源项目将重心转移到行业应用推广上,通过个性化定制来适应市场需求,丰富销售产品线。 在市场及品牌推广方面:2014年,通过加强对公司中英文官网的专题宣传、新增产品定制专题内容,针对互联网搜索进 行关键词投放,参加系列展会展览等方式,对朗科品牌、产品进行了宣传推广。通过配备物料与礼品、渠道促销、市场费用 等形式协助、支持渠道销售。 在知识产权以及专利运营方面: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新增发明专利授权9项,新增专利申请10项。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专利及专利申请总量304 项,拥有已授权专利242件,其中已授权发明专利227件,另有已提 出申请尚未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53件。上述发明专利及专利申请分布于中国、美国、欧洲、日本、韩国、中国香港等全球多 个国家及地区。报告期内,公司拥有商标及商标申请共计131项。2014年8月,公司通过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认证并获得 证书,公司是全国首批、深圳市首家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2014年11月,公司发明专利“利用半导体 存储装置实现自动执行的方法”(专利号:ZL03146090.9)荣获“第十六届中国专利优秀奖”。 报告期内,专利运营业务实现专利授权许可收入1,500.98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8.97%。专利盈利模式是本公司重要的 业务经营模式之一。但专利申请、诉讼具有周期漫长、费用较高等特点,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且在一定情况 下需要通过诉讼或者行政保护的方式来进行达到维权的目的。因此,公司在司法诉讼维权的基础上,加强了与海关等政府部 门的沟通及配合,强化了知识产权的海关行政保护,提高了维权的深度及广度。而在司法诉讼维权过程中,公司针对被告的 具体情况,制定了不同的策略。公司加强对专利授权模式的宣传及强化,在条件合适的前提下,针对部分领域实施积极许可 要素及模式相对固定的专利许可方案,从而增加主动按方案缴纳专利授权许可费的数量。2014年8月,公司通过了中知(北 京)认证有限公司的认证,成为全国首批、深圳首家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GB/T29490-2013)的企业。 公司的专利维权工作正在稳步有序地并以司法维权及行政维权的方式推进: 2014年3月25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传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北京博科思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博科思”)针对(2013)二中民初字第11089号《民事判决书》及(2013)二中民初字第11090号《民事判决书》提出的上诉。 2014年5月28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4)高民终字第 822 号《民事判决书》及(2014)高民终字第 823 号《民事判决书》,均判决驳回博科思上诉,维持原判,均为终审判决。该终审判决已经执行完毕。此案详情见公司于2014 年3月28日及2014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4-039号公告、2014-052号公告《关于起 诉北京博科思商贸有限公司等单位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事项进展的公告》。 公司于2014年7月24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起诉晶天电子(深圳)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晶天电子”)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 利号:ZL99117225.6)。公司于2014年7月28日收到了深圳中院送达的(2014)深(中)法(知民初)字第(510)号《受理 4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案件通知书》,并于2014年8月15日收到了深圳中院送达的(2014)深中法知民初字第510号《传票》、《证据交换通知书》、 (2014)深中法知民初字第510号《民事裁定书》和(2014)深中法知民初字第510-1号《民事裁定书》。被告晶天电子于深 圳中院受理本案件后,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将本案移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审理。公司于2014年9月19日收 到深圳中院送达的(2014)深中法知民初字第510-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晶天电子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后晶 天电子对该裁定提出上诉,公司于2014年11月21日收到了广东高院送达的(2014)粤高法立民终字第 1845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驳回晶天电子的上诉,维持深圳中院的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公司于2014年12月17日收到深圳中院《传票》,该案 已于2015年1月21日进行了开庭审理。此案详情见公司于2014年7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起诉晶天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事项的公告 》,2014年8月19日、2014年9月22日、2014年11月 26日披露的《关于起诉晶天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事项进展的公告》。 公司于2014年9月2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起诉广州市国迈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迈科技”)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 专利号:ZL99117225.6)。公司于2014年9月11日收到了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14)一中民(知)初字第7895号《民事受理 通知书》。北京一中院于2014年9月10日正式立案受理了上述诉讼案件,尚未进入审理等程序。经过与国迈科技磋商,双方 就前述案件于2015年3月16日签订了《和解协议》,此案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14年9月15日、2015年3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起诉广州市国迈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事项的公告》、《关于与广 州市国迈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 公司于2014年12月15日收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2)南市民三初字第71、72号《民事判决书》。两份判决 书判决被告深圳市科网汇电子有限公司赔偿公司经济损失以及合理开支等共计50万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6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起诉深圳市科网汇电子有限公司、南宁妙启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公司 发明专利权事项进展的公告》。 公司2014年7月11日与NBA体育文化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NBA中国”)、深圳市嘉鸿实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深圳嘉鸿”)签订了《和解协议》(以下简称“协议”),针对本协议签署前NBA品牌闪存盘产品,就NBA中国和深圳 嘉鸿满足特定条件的行为达成和解。目前本协议已顺利履行,对公司的本期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对因 履行该协议形成重大依赖。详见公司于2014年7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公司与NBA 中国、深圳嘉鸿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 公司于2014年12月19日,与P.S.L.LIMITED(以下简称“P.S.L.公司”)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协议书》,公司追认 P.S.L. 公司于本协议签署前在中国大陆范围内生产、加工、销售、许诺销售以及进口某一特定品牌闪存盘产品,P.S.L.公司根据协 议约定向公司支付专利实施许可费。本协议签署后,P.S.L.公司通过商业合作的方式取得公司专利号为 ZL99117225.6的中国 发明专利的实施许可。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签订<专利实 施许可协议书>的公告》。 在公司治理方面: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 理水平。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运作。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 应的审批程序并对涉及的事项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 在经营管理方面,公司于2014年2月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于2014年3月份,完成了新一届高级管理 人员的选聘工作。新的经营管理层上任后,对公司现在经营组织架构和相关人事进行了新的调整和任命,对相关经营业务进 行了规划、调整和整合。2014年内,公司采用总经理办公会的集体决策方式,对公司日常经营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商议和决策。 公司于2014年顺利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并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19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广西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项目的建设进展缓慢,且面临着扶持资金不能到位、市场风险加大的困 难。扶持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导致日常运营资金出现困难,增加了经营风险;运营成本增加,导致公司利润下滑;筹建周期 长,导致前期有意向的战略合作伙伴在逐渐流失。如公司继续经营广西朗科,将可能进一步加大公司的经营风险,且将在短 期内影响到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就当时公司经营广西朗科的情况而言,如转让其全部股权,有利于公司资金回笼,增加公司 流动资金的充裕性;既可以加大现有和规划中的产品支持力度,也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经公司2013 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14年1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的议案》、《关于转让全 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决定终止使用超募资金对 广西朗科投资,并将广西朗科全部股权转让给广西巨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定价为23,100万元。截止2014 年2月13日,巨正电子已按照合同支付了全部股权转让款23,100万元,广西朗科已于2014年2月14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变 更后由巨正电子持有广西朗科100%股权,公司不再持有广西朗科的股权,公司与巨正电子已经于2014年2月19日就广西朗科 有关证照、印章、会计资料或有关文书等资料及公司经营权交割完毕。自2014年2月15日起,广西朗科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 报表。 综上所述,公司在2014年,以董事会为核心,以总经理办公会为基础,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之处,需要不断地完善和提高。主要表现在: 1、公司主营产品市场呈下降趋势,同时上游原厂自由品牌发力,抢占市场份额激烈 5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产品线单一,主要产品闪存盘和移动硬盘其核心原材料占到产品成本八成以上,公司降低产品成本的手段有限,有 待进一步拓展存储相关产品线。 3、线下通路销售急剧下降,而公司本身为依赖传统渠道销售起家的企业,虽加大线上的推广和销售力度,但由于产品 线相对较少、价格相对缺乏竞争力,故公司营业收入难实现明显增长。 4、电商的快速反应操盘能力和商超掌控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由于商超销量下滑厉害,需进一步控制商超规模。 5、受技术研发能力和工厂生产规模的限制,除少量二次开发项目可以保有一定高毛利外,无法在SSD、主控芯片、无 线及云存储、存储类系统集成产品等高附加值领域有效拓展市场,限制了公司产品销售毛利的增长。 6、从目前市场情况来看,公司需加快软件发展,提升服务内容等。需利用公司现有优势,加快投资和行业合作的步伐。 7、公司专利诉讼案件需要加强技术研究,加大专利运营的力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创新专利运营模式和新的思路。 8、公司需加大创新研发力度、专利研发力度及专利申请数量。 9、在管理及业务流程优化、成本控制、人员培训、绩效考核、产品品质、售后服务、物料和工时消耗水平等方面还存 在诸多瑕疵,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升。 10、由于公司成长缓慢,无法创造新的职位和岗位,员工提升及晋级机会有限,对吸引和保留骨干业务人员构成不利 影响。 11、公司需完善员工激励机制,引导员工做出与公司发展目标相一致的个人职业规划,激发员工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2)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4)报告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 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同比变动额 同比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211,017,955.51 231,361,272.83 -20,343,317.32 -8.79% 营业成本 162,572,854.22 184,991,675.86 -22,418,821.64 -12.12% 营业税金及附加 1,514,376.77 1,645,751.18 -131,374.41 -7.98% 销售费用 11,015,420.61 14,165,811.38 -3,150,390.77 -22.24% 管理费用 25,695,887.65 35,411,236.12 -9,715,348.47 -27.44% 财务费用 -15,195,888.16 -11,581,196.53 -3,614,691.63 -31.21% 资产减值损失 10,895,516.31 5,001,385.73 5,894,130.58 117.85% 营业外收入 3,750,647.11 12,364,319.13 -8,613,672.02 -69.67% 营业外支出 2,792,665.55 2,482,684.13 309,981.42 12.49% 利润总额 22,856,479.77 11,608,244.09 11,248,235.68 96.90% 所得税费用 2,788,016.92 5,678,965.68 -2,890,948.76 -50.91% 净利润 20,068,462.85 5,929,278.41 14,139,184.44 238.46%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034.33万元,同比下降8.79%,主要原因为:移动存储产品、闪存控制芯片及其 他销售量下降导致其销售收入下降所致。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2,241.88万元,同比下降12.12%,主要原因为:产品销售收入下降而相应下降;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较同期减少315.04万元,同比下降22.24%,主要原因为:2014年度人工费用、广告及业务宣传费用 下降。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较同期减少971.53万元,同比下降27.44%,主要原因为:广西朗科自2014年2月15日起不再纳入合 并报表范围,管理费用同比减少1251万元,公司房产税免税三期的优惠于2014年8月份到期,2014年房产税同比上升76万元。 6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同期减少361.47万元,同比下降31.21%,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因收到出售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 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朗科”)全部股权的转让款项导致货币资金增加,同时增加了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589.41万元,同比上升117.85%,主要原因为:年初至报告期内计提的坏账准 备及存货跌价准备较去年同期上升; 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861.37万元,同比下降69.67%,主要原因为:广西朗科自2014年2月15日起不再 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广西朗科的政府补贴在年初至报告期内只计入了1个半月,而去年同期计入了12个月。 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89.09万元,同比下降50.91%,主要原因为:递延所得税同比下降。 报告期内,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413.92万元,同比上升238.46%,主要原因为:1、出售广西朗科全部股权增加年初 至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净利润为1,639万元。其中,(1)2014年2月份出售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全部股权,处置价格大于处置 日广西朗科账面净资产738万元;(2)2014年1-2月份广西朗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净利润为-77万元 ( 自2014年2月15日起, 广西朗科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13年度广西朗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净利润为-978万元,2014年度广西朗科纳 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净利润同去年同期相比增长901万元。2、2014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度增加,减少了2014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分部报告与上年同期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主营业务分部报告 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利润的构成 单位:元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利润 分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87,201,324.21 30,160,474.66 分产品 专利授权许可收入 15,009,767.54 14,825,805.27 闪存应用产品 98,474,609.05 13,865,007.42 移动存储产品 41,897,155.58 2,682,750.25 闪存控制芯片及其他 31,819,792.04 -1,213,088.28 分地区 大客户(行业客户) 24,335,080.62 2,116,640.89 电子商务及商超 30,856,060.19 4,226,356.85 华北区 8,954,927.16 1,319,513.02 华东区 14,325,870.21 2,299,294.99 华南区 18,464,193.96 570,337.58 西南区 8,539,461.89 1,243,159.18 国外 66,715,962.64 3,559,366.88 专利授权许可收入 15,009,767.54 14,825,805.27 占比 10%以上的产品、行业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成本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分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 其他电子设备制 187,201,324.21 157,040,849.55 16.11% -10.74% -12.71% 1.90% 造业 7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分产品 专利授权许可收 15,009,767.54 183,962.27 98.77% 8.97% 100.00% -1.23% 入 闪存应用产品 98,474,609.05 84,609,601.63 14.08% 10.46% 14.00% -2.85% 移动存储产品 41,897,155.58 39,214,405.33 6.40% -48.63% -50.00% 2.18% 闪存控制芯片及 31,819,792.04 33,032,880.32 -3.81% 26.11% 19.00% 6.10% 其他 合计 187,201,324.21 157,040,849.55 16.11% -10.74% -13.00% 1.90% 分地区 大客户(行业客 24,335,080.62 22,218,439.73 8.70% -41.48% -43.90% 3.94% 户) 电子商务及商超 30,856,060.19 26,629,703.34 13.70% -41.29% -43.72% 3.72% 华北区 8,954,927.16 7,635,414.14 14.74% -46.23% -48.45% 3.68% 华东区 14,325,870.21 12,026,575.22 16.05% -49.03% -51.14% 3.63% 华南区 18,464,193.96 17,893,856.38 3.09% -15.31% -18.81% 4.18% 西南区 8,539,461.89 7,296,302.71 14.56% -35.95% -38.60% 3.68% 国外 66,715,962.64 63,156,595.76 5.34% 204.48% 221.54% -5.02% 专利授权许可收 15,009,767.54 183,962.27 98.77% 8.97% 100.00% -1.23% 入 合计 187,201,324.21 157,040,849.55 16.11% -10.74% -12.71% 1.90%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3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6)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比上年同期下降:35% - 65% 盈利:856万元 净利润 盈利:300万元 - 556万元 2015年1-3月份(以下简称“报告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的主要原因为: (1)2014年2月份出售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朗科”)全部股权,处置价格大于处置日 广西朗科账面净资产738万元; (2)2014年1-2月份广西朗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净利润为-77万元 ( 自2014年2月15日起,广西朗科不再纳入本公司合 并范围)。广西朗科为2014年度合并报表贡献净利润的合计数为661万元。 5、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公司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自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 体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8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4 年 6 月 20 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 2014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 年 7 月 23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 2014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 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 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中国财政部于 2006 年 2月 15 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经公司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决定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公司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2013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14年1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的议案》等, 公司决定转让广西朗科全部股权,并已于2014年2月完成转让。自2014年2月15日起,广西朗科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