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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赛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2021-12-01  

                        证券代码:300044          证券简称:*ST赛为          公告编号:2021-121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为智能”)最近一
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 9.4 条第(四)项的相关规定,“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
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8 条的相关规定,“上市
公司因本规则第 9.4 条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至少每
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说明相关情形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为消除相关情形已经和
将要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本次其他风险警示
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一、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事务所”)对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认为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发现公
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一)2019 年 12 月 20 日、2020 年 5 月 8 日公司与深圳昊天航宇贸易有限

                                    1
公司(以下简称“昊天航宇”)就廊坊数据中心项目签订高压工程分包合同和高
压分包工程补充合同,由昊天航宇向公司提供工程分包服务,合同金额分别为
8,527 万元、1,520 万元,截止 2020 年 6 月,公司共计支付工程款 9,620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等预付账款余额 1,797.71 万元,公司因该分包业务
确认营业收入 8,540 万元并结转营业成本 7,823 万元。公司通过公开资料和访谈
等方式了解到昊天航宇的经营范围和履历中并无高压工程类业务,且公司与昊天
航宇签订的补充合同附件中工程量清单明细数据和金额均存在离奇的数据异常。
另外,赛为智能某负责招投标业务的员工 2020 年 7 月开始担任昊天航宇法定代
表人,2020 年 8 月,赛为智能账面记录报销廊坊项目章及该员工法人章费用。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专业分包管理办法、费用报销制度的相关规定,针
对公司员工担任供应商公司法人代表的情况,赛为智能人事内控制度存在缺陷和
追责机制失效。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造成了重大影响,在供应商管理、资金管理
和人力资源管理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二)2019 年 12 月 16 日,赛为智能子公司深圳前海博益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前海博益”)与陕西格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格尚”)
签订《鸡副产品-购销合同》,合同金额约 5 亿元,向陕西格尚采购巴西冷冻鸡
爪。从公开可查询的信息,陕西格尚的人员规模和参保人数均为 0,公司通过其
他途径和方法也未能取得陕西格尚具备执行该业务的资质能力依据。2020 年 1
月,前海博益向陕西格尚按全年订单金额 20%向陕西格尚支付采购预付款 1.09
亿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等预付款余额为 1.09 亿元,截止本报告签发
日,赛为智能未收到冻鸡爪产品,交易双方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签约解除原采购
合同,同时约定由陕西格尚在 2021 年底以前分 9 期向赛为智能归还预付款 1.09
亿元,并按 6%的年利率向赛为智能支付部分期间的资金利息。该款项支付未经
赛为智能董事长审批,赛为智能子公司未对大额付款审批权限制定有效的内控制
度。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造成了重大影响,在采购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内控制度
和业务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三)报告期内,赛为智能之子公司合肥赛为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
肥赛为”)以往来款的名义向若干个人支付 4,162.50 万元,经过若干个月后又
归还给合肥赛为,合肥赛为未提供关于上述款项支付合理性的依据,上述事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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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赛为智能在业务合规与资金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四)2019 年 12 月 25 日,赛为智能与深圳市泰和嘉源贸易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泰和嘉源”)签订无人机零部件购销合同,合同金额 1.13 亿元。2020
年 1 月与 4 月,赛为智能合计向泰和嘉源支付 5,932 万元预付款。经查看和了解
泰和嘉源的公开信息,没有证据表明该公司具备生产经营无人机零部件的记录和
能力。截止本报告签发日,泰和嘉源没有向赛为智能交付无人机零部件产品。审
计过程中,中汇事务所实施了合同及凭证审查、函证、内部访谈、合理性质询及
银行账户资金流水查阅等程序未能获取满意的审计证据,也未能进一步获取该供
应商资质、交易的商业合理性证据、供应商状态异常的合理性解释、证明采购交
易资金流向合理性的证据。以上事项表明赛为智能的采购业务和资金管理内部控
制在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五)截至 2020 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签发日,中汇事务所仍未获取到赛
为智能完整的存货进销存明细表,未能在原材料采购、领用及期末结存方面获得
满意的审计证据。在对存货进行盘点的过程中,中汇事务所发现存在较多账面未
记录的存货。上述事项表明赛为智能的存货管理内部控制在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
陷。

    (六)2018 年 1 月合肥赛为以增资方式获得安徽中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潜建筑”)的 51%股权,2018 年 3 月完成工商变更;2018 年 10 月合
肥赛为收购少数股东 49%股权,2018 年 11 月完成工商变更,并实际控制中潜建
筑,但赛为智能未将其纳入 2018-2020 年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中潜建筑自 2018
年开始一直承接赛为智能下属主体马鞍山学院的校舍工程,账面显示截止 2020
年末,中潜建筑共计完成工程总额 1.3 亿元,马鞍山学院已向其支付工程款 1.2
亿元,但未在 2018-2019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关联交易中披露。上述事项表明赛为
智能的关联方关系管理和披露以及财务核算内部控制在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七)赛为智能章程规定,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做出决议,董事会可以授
权董事长根据董事会批准的资金使用计划,审批单笔金额超过 100 万元的财务款
项支出,但赛为智能未能提供报告期内经董事会批准的资金使用计划,上述由子
公司支付的款项也未经董事长审批,赛为智能子公司未建立与上市公司一致的内
控管理制度。上述事项表明赛为智能在公司治理、子公司管理、资金管理内部控
                                    3
制在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上述事项的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上述关于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否定意见涉及相关事项的情况说明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
相关工作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2021 年 06 月 30 日、
2021 年 7 月 30 日、2021 年 8 月 3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2021 年 10 月 29 日
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1-066、2021-078、2021-091、2021-102、2021-109、2021-118)。
现将最新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1、针对整改报告中涉及无商业实质的款项支付事项,根据 2020 年度审计情
况,公司已充分认识到上述错误,并开展相应整改工作。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已全部收回上述无商业实质的款项合计 24,896.29 万元,并收到按照年
化 9%的利率以及实际使用时间向公司承担的资金使用成本合计 3,794.48 万元。
待审计机构对上述整改事项进行复核确认后,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专项复核报告。

    2、针对整改报告中涉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公司已开展自查自纠专项工
作,并已收回上述全部资金。关于关联方占用资金 4,112.5 万元,相关方已按照
年化 5.5%的利率及实际使用天数向公司支付利息共计 607,155.69 元。截至目前,
公司在合规法律顾问团队的协助下已修订完善了关联交易管理及资金管理等制
度,且于 2021 年 8 月 29 日、9 月 16 日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目前,公司已收到除独立董事外全体董监高签署的关于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函。
公司在编制 2021 年半年度、三季度报告期间,对上述事项做了进一步的自查自
纠工作。公司后续将继续通过加强内控执行及资金管理,进一步杜绝不合规的关
联交易事项,杜绝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的再次发生。

    3、针对存货管理内部控制缺陷事项,公司已完成各项目完整的存货进销存
明细表统计梳理,并已完成存货的重新盘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亚太(集团)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截至目前,审计机构
已进场进行专项复核的审计工作,公司正积极提供所需资料配合审计机构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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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加快审计工作进度。

    4、针对未将中潜建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事项,公司董事会已意识到前期
会计处理的问题,且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
追溯调整的公告》中,对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公司与中潜建筑涉及的事项进行
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截至目前,审计机构已进场进行
专项复核的审计工作,公司将加快对前期更正工作的复核,并及时披露经复核的
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定期报告。

    5、针对整改报告中公司自查涉及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事项,公司所聘请的合
规法律顾问已完成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梳理和修订工作,且于 2021 年 8 月 29
日、9 月 16 日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内部审计部也全面
审计梳理了审批流程,进一步规范审批工作,监督制度执行。截至目前,公司已
对公司及各子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四次关于证券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并将继
续开展定期及不定期的证券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
制度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规范意识。公司已将修订后的相关制度装订成册并分发
至公司、子公司经营层管理人员及中层干部人员进行研读学习,后续也将制定培
训计划,对全体员工进行内部制度的学习和宣贯,切实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在每
一项工作流程中的有效落实。

    6、针对数据中心主要项目应收款项的处理进度情况如下:

    (1)武汉五里界 IDC 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公司已经通过诉讼方式
进行催收,案件已经开庭审理,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判决进展,法院也对被告及控
股股东的财产进行了相应的保全措施。

    (2)贵州省(安顺)数据中心机房 IDC 及云平台项目:公司已按照法院受
理通知及缴费通知要求缴纳诉讼费,完成立案登记手续。同时公司也对被告方提
起了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已经作出了保全裁定,陆续冻结了被告的银行账户,目
前公司正在对被告方的反诉请求组织相关答辩工作。

    (3)欧阳路 2 期 IDC 数据中心项目:由于该项目对方未按照和解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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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遂继续由法院强制执行。截至目前,公司收到该项目回款 200 万元,剩余款项按
照法院执行回款进度确定。

    (4)北京酒仙桥纵横云平台项目:该项目竣工及结算文件均已办理,对方
拟通过股权及项目融资的方式积极筹措资金,由于该项目对方的融资资金尚未到
位,公司目前在积极跟对方沟通协商中,预计款项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

    (5)东莞光泰数据中心项目:该项目已办理结算文件,项目对方的融资资
金尚未到位,公司目前在与对方积极沟通、加紧协调中,预计款项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

    (6)廊坊数据中心项目:该项目已办理完毕结算手续,投资方债权债务转
让协议已签订,将廊坊市云风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由受让方廊坊市梅特科技
有限公司承担,款项由廊坊市梅特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进行支付。该项目对方的融
资资金尚未到位,目前公司与对方正在进一步协商付款事宜,预计款项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

    (7)中国联通国富光启月浦 IDC 数据中心项目二期工程系统集成项目:该
项目已收回 7,570.24 万元,剩余款项将按照项目合同确定的还款方式分期进行
还款。

    7、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中提及的公司与深圳前海俊涵科技有
限公司存在以项目咨询管理费的名义计入工程施工成本 969.91 万元、以技术服
务费的名义计入管理费用的 262.32 万元,合计支付 1,232.24 万元。公司已确认
上述资金的流出为无商业实质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款项。截至 2021 年 11 月 12
日,上述资金已全部回收完毕。

    对于上述公司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重大缺陷,公司上下从董事会、经营管理
层已开始进行自查整改,以源头治理和过程控制为核心,以规范流程和防范风险
为重点,对现有管理制度、职责分工和业务流程以及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

    为了积极推动上述工作,公司成立了以周勇董事长为首的整改领导小组,下
设包括财务自查整改组、信披自查整改组、内控自查整改组、资产整合组、应收
款组、人力资源组、生产经营组等七个专项小组,同时已聘请专业的合规法律顾
问、信披顾问等专业团队,以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系统化,促

                                    6
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二、风险提示

    公司将继续积极采取行动,力争尽快消除影响,并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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