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3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邢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晓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建林声明:保 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增减(%) 总资产(元) 913,941,233.14 894,682,885.14 2.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或股 840,807,128.90 826,026,690.77 1.79% 东权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11.84 11.63 1.81% 股)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07,394.89 -103.5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0057 -102.92% 股)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总收入(元) 60,169,469.96 44,417,507.50 35.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4,780,438.13 9,802,544.13 50.7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81 0.1809 15.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081 0.1809 15.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7% 1.71% 0.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77% 1.62% 0.15% 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60.00 1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800.00 合计 6,160.00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6,395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富华远东有限公司 13,2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10,597 人民币普通股 武汉新华运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福州实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1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 658,500 人民币普通股 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强化回报混 600,580 人民币普通股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367,634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 275,296 人民币普通股 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 199,929 人民币普通股 支燕琴 190,118 人民币普通股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襄樊新仪元半导 IPO 前发行的股 35,280,000 0 0 35,280,000 2013 年 1 月 20 日 体有限责任公司 份 富华远东有限公 IPO 前发行的股 13,260,000 13,260,000 0 0 2011 年 1 月 20 日 司 份 武汉新华运资产 IPO 前发行的股 投资管理有限公 2,400,000 2,400,000 0 0 2011 年 1 月 20 日 份 司 福州实盛投资管 IPO 前发行的股 2,100,000 2,100,000 0 0 2011 年 1 月 20 日 理有限公司 份 合计 53,040,000 17,760,000 0 35,280,000 - -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及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原因:原材料价格上涨;预付材料款增加。 2、营业总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市场需求增长;产能持续提升;产品结构优化。 3、归属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销售收入增长;利息收入增加。 2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2011 年第一季度,大功率半导体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公司早策划,早部署,早行动,改善管理,扩充产能,调整优化产 品结构,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实现了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的快速增长。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0,169,469.96 元,同比增 长 35.46%;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4,780,438.13 万元,同比增长 50.78%。2011 年公司将抓住电力电子应用领域蓬 勃发展的良好机遇,加快建设和实施募投项目,力求尽快达产;改善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稳定提升产品品质和良品率;加 快新产品开发,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大功率半导体领域的竞争优势;开发更多国内外重点高端客户,促进销售收入快速增长; 广纳贤才,支撑公司快速发展;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规范公司经营管理,保障公司健康发展。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公司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发生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 诺事项: (一)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襄樊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邢雁于 2009 年 7 月 26 日分别做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书》。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守承诺,没有发生与公司同业竞争的行为。 (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襄樊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邢雁、公司股东富华远东有限公司、公司全体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邢雁、王立典、颜家圣、刘晓珊、陈崇林、黄兆辉、吴拥军、肖向锋、余岳辉、林钟高、贾华芳、林庆 发、徐遵立、张永、康进)于 2009 年 7 月 26 日分别做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书》。报告期内,上述股东和人员信守承 诺,没有违背承诺的行为。 (三)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襄樊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股东富华远东有限公司、武汉新华运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实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邢雁、王立典、颜家圣、刘晓珊、陈崇林、黄兆辉、吴拥军、肖向锋、余岳辉、 林钟高、贾华芳、林庆发、徐遵立、张永、康进)分别出具承诺,就股份转让限制及股权锁定事项作出如下承诺:“在本人担 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1)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2)每年转 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分别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3)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作为襄樊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邢雁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5、作为襄樊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颜家圣、刘晓珊、陈崇林、吴拥军、康进、 林庆发和徐遵立分别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持有的新仪元公司的股权。” 6、作为富华远东有限公司股东的董事王立典和黄兆辉一致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富华远东有限公司的股权。” 7、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方(除上述已作出承诺的襄樊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骆宗明、张军和张桥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新仪元公司的股权。” 8、2010 年 11 月,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追加承诺:“本人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含 第六个月)申报离职,将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含第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人若在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含第七个月、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将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含第十二个月)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 的,本人仍遵守前款承诺。” 报告期内,上述股东和人员均遵守了所做的承诺。 (四)其他承诺 1、2009 年 11 月,公司控股股东襄樊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襄樊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将: 3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无条件全额承担经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需由本发行人补缴的全部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或赔偿款项,全额 承担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要求的社会保险费或赔偿款项,以及因上述事项而产生的由发行人支付的或应由发行人支付的 所有相关费用。” 2、2009 年 11 月,公司控股股东襄樊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承诺函,襄樊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将: “无条件全额承担经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要求发行人补缴的全部住房公积金、罚款以及赔偿款项,全额承担被任何 相关方以任何方式要求的住房公积金和赔偿款项,以及由上述事项产生的发行人支付的或应由发行人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 3、2009 年 11 月,公司控股股东襄樊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和外资股东富华远东有限公司作出承诺:“在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如因外资持股比例降低的原因而导致发行人需依法补缴已免征、减征税款的,则该等补缴税款由襄 樊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和富华远东有限公司按 75%和 25%的比例分别承担,襄樊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和富华远 东有限公司相互为对方对发行人的该等给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报告期内,上述股东均遵守了所做的承诺。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8,805.30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53.1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542.2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 已变 募集资 截至期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更项 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季度投入 末累计 投资进度 本季度实 性是否发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资金投向 目(含 投资总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 (%)(3)=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态日期 效益 部分 额 额(2) (2)/(1) 化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125 万只大功率半导体 26,500. 7,542.2 2013 年 01 月 器件技术升级及改扩 否 26,500.00 2,753.15 28.46% 671.90 是 否 00 3 20 日 建 26,500. 7,542.2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6,500.00 2,753.15 - - 671.90 - - 00 3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0.00 0.00 0.00 0.00 - - 0.00 - - 26,500. 7,542.2 合计 - 26,500.00 2,753.15 - - 671.90 - - 00 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超募资金目前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不适用 4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情况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1 年 3 月 2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0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份 7,104 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含税),共计派发 4,262.40 万元,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合计转增 7,104 万股。以上分配方案经 2011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未实施。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 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涉及金额万元。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