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康新能: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21-10-22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1-063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列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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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及外籍人员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 2021 年 10 月 20 日为预留授予日,并同意向符合条
件的 20 名激励对象授予 510.0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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