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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康新能: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纪常伟)2022-04-12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纪常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1 年度工作中,尽职尽责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了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各次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对各项
议案和其他事项进行了认真调查及讨论并审慎做出表决,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就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
下:

       一、2021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公司共计召开 3 次股东大会,7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7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姓名       职务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纪常伟      独立董事       7           7         0        0               否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3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姓名       职务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纪常伟      独立董事       3           3         0        0               否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
出合理化建议,谨慎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因此本人对 2021 年度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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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
 形。

        二、2021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对2021年度
 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出具了书面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意
  日期           会议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见类型
2021年1月    第五届董事会   1、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独立
                                                                                     同意
12日         第十次会议     意见

2021年2月    第五届董事会   1、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
                                                                                     同意
9日          第十一次会议   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2、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与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21年4月    第五届董事会   6、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同意
19日         第十二次会议
                            7、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8、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9、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
                            的独立意见

                            1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12、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21年5月    第五届董事会
                            2、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          同意
28日         第十三次会议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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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   第五届董事会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同意
13日        第十四次会议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1年10    第五届董事会
                           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20日      第十五次会议

2021年12    第五届董事会   1、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
                                                                                同意
月21日      第十六次会议   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
 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及
 相关工作,对定期报告、聘请外部审计机构、会计政策等相关工作进行审核并提
 出合理建议;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规范运作提出个
 人专业意见和建议。

       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报告期内提名公司非独立
 董事事项进行了审议。

       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
 及高管团队的履职情况,同时根据公司各董事、高管人员所负责的工作范围、重
 要程度、所做贡献等等对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进行年度薪酬考核;切实维护了中
 小投资者利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
 指导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
 报道,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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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
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
问询,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经营管理和治理机构方面的工作,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
度的要求,保持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积极监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始终勤勉
尽职地履行各项职责,关注公司内部治理机构的建立和完善情况,监督公司对董
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六、学习和培训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
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
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对中国资本市场建设情况、上市公司监管问题、法律框架及
独立董事的权利义务等金融、法律、财务知识进一步进行了深入学习,积极出席
交易所和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
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
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
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谨
慎、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积极参加交易所和公司以各种方式
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
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同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
经验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
公司科学决策水平,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一)本年度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二)本年度未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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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未有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2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
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提供参考意见。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
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
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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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纪常伟


                                                      2022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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