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合康新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5-28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
真的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独立董事关于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
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和公司的持
续经营,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依据相关
规定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二、 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44 名
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02.50 万股。本次
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为符合
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手续。



                                   1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高志勇




              纪常伟




              花     为




                                           2022 年 5 月 27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