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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康新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01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的相关从业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职业素质,能够为公司提供
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符合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公司本次拟续
聘审计机构的原因真实合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请中审众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关联交易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变化
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等原因所致,具有其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
司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
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董事会对本次确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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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确认事项。

    三、独立董事关于《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对公司经营
情况、财务状况等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发表如下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
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
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内容及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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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高志勇




             纪常伟




             花   为




                                      2023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