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世纪鼎利: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5  

						证 券 代 码 : 300050       证券简称:世纪鼎利         公告 编 号:2019-028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 2017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
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1
则——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以及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
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
    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2 号—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等相
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并按新金融工具
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主要影响如下:
    公司过去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本公司选择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转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中核算,不再使用“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
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
目;
    (2)“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
                                   2
目;
    (3)“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4)“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
    (5)“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项目;
    (6)“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项目;
    (7)“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项目:
    (1)将“管理费用”项目分拆“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明细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
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一
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无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
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
计信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