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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青宝: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2-08-29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深圳中
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
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龚凯颂先生、郑飞先生和
李军先生就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督,现就有关情况发表以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
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子公司之外的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
存在逾期、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3、报告期内,《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已经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的快速发展和生
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腾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50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关担保行为有利于提升全资子公司的
融资能力,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升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截至2022年6
月30日,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的实际担保金额为500万元人民币,未超出审批额
度。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规定,未损
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及《对外担保制度》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涉及担保的诉讼等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规
定的情形。
 独立董事:郑飞、李军、龚凯颂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