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股份: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熊伟)2020-05-28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熊伟)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2019 年的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作用,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的影响,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本人在 2019 年履行职责情况
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历次召开的董事会和公司股东大会,公司的董
事会、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
序,合法有效。2019 年度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本人出席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13 次
通讯或 是否连续两次
应出席 亲自出 缺席次
董事姓名 具体职务 委托表 未亲自出席会
次数 席次数 数
决次数 议
熊伟 独立董事 13 7 6 0 否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2次
-1-
熊伟 独立董事 2 1 0 1 否
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并且认
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19年度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的所有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19 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状况,认真审阅各次董事会的议案,按照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并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中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
下:
意见
序号 日期 会议 事项
类型
第三届董事 (1)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
2019 年 2
1 会第三十六 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25 日
次会议 (2)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暨购买土地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独立意见
(4)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
见
第三届董事
2019 年 3 (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
2 会第三十八 同意
月 21 日 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6)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7)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8)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独立意见
(9)关于回购 2018 年度部分重组业绩承诺对应补
偿股份及现金返还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
2019 年 4 (1)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3 会第一次会 同意
月 18 日 (2)关于提名和聘任程序
议
-2-
第四届董事
2019 年 4
4 会第二次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26 日
议
第四届董事
2019 年 5
5 会第三次会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28 日
议
(1)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
2019 年 6 (2)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
6 会第四次会 同意
月 20 日 独立意见
议
(3)关于全资子公司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战
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
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
2019 年 8 (2)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7 会第五次会 同意
月 12 日 情况的独立意见
议
(3)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
2019 年 9
8 会第七次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9日
议
2019 年 第四届董事
9 10 月 25 会第八次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日 议
2019 年 第四届董事
10 11 月 15 会第九次会 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日 议
(1)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
2019 年 第四届董事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11 12 月 30 会第十次会 同意
(2)关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
日 议
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了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提名
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加委员会的相关会议,按照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
要求,与各委员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
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和提名等有关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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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
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
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中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19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湖北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
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履行职责
的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
步规范运作,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
议;
2、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4、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谏言献策。2020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
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提供参考意见。
独立董事:熊伟
2020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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