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股份: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5-28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全体监事列席
了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决定的研究,检查公司依法
运作情况,维护公司利益,维护股东权益。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进行了有效地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取得了良
好的经营业绩,经营中未出现违规操作行为,对公司相关监督事项均无异议表达。
2019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十一次会议。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的签署以及
监事权利的行使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
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法人治理的不断健全和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十一次,具体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通过的议案
2019年2月25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1、《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暨购买土地的议案》
1、《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2018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9年3月21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6、《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
7、《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9、《关于回购 2018 年度部分重组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及现金返
还的议案》
1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9年4月18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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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9年4月26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9年5月28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1、《关于全资子公司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2、《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议案》
4、《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议案》
5、《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
的议案》
6、《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7、《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2019年6月20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产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8、《关于签署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附生效条件的相
关协议的议案》
9、《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10、《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11、《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12、《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1、《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议案》
4、《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议案》
2019年8月12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5、《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
的议案》
6、《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7、《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
8、《关于签署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附生效条件的相
关协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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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关于批准本次重组标的公司评估报
告、审计报告和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的议案》评估假设
10、《关于批准本次重组标的公司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上市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的议案》
的议案》
11、《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符合<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12、《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符合<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13、《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符合<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14、《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
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5、《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16、《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体出具相关承诺的议案》
2019年9月9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9年10月25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9年11月15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1、《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19年12月30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履
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
保、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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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列席或出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并通过监事会与公司人员座谈,查阅公司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工作。认为: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召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
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
活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
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违
规提供担保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也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的情
况。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的对外担保进行了核查。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湖北鼎汇微电
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外,没有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
担保属于正常生产经营的合理资金需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
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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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
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情况和经
营成果。
五、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
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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