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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邦达: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21-01-26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21-008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基金。资金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累计发生额不超过 50 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财务负责
人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概述

    1. 委托理财的目的

    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及子
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整体收益,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基金,提高公司财务收益。

    2. 委托理财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在银
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
且单项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
的其他投资品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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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委托理财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以购买理财产品或基金等方式进行委托
理财,资金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累
计发生额不超过 50 亿元。

    4. 委托理财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或基金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 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
施,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财务负责人负责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7. 与受托方之间的关系

    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1. 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
的变化,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适时适量的介入,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的金融
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较好、安全性较高、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
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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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的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
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
正常开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
益,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发生额不超过 50 亿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公
司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整体收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公司日常
经营业务的开展和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及子
公司在审批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发生额不超过 50 亿元的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
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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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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