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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维丝: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1-04  

						证券代码:300056             证券简称:三维丝              公告编号:2019-202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提案进行认真核查,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选张琳波先生、雷康先生、田洪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董事会收到《关于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暨增选公司董事的提案》,其中:
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系持有公司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议
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提名张琳波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周口市城投园林

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系持有公司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议公司召开临时股东
大会,并提名雷康先生、田洪亮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我们已经审阅了本次董事会的相关提案,充分了解了本次董事会提案的背景和实际
现状;经核查,我们认为:

    1、本次公司董事的增选等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及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能力
和经验,未发现有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发现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3、本次公司董事的增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增选张琳波先生、雷康先生、田洪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同意将前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江西祥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陈荣签订资金周转协议暨构成关联交易的独
立意见


    公司子公司江西祥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江西祥盛”〕向赣州银行吉安支行
〔简称“赣州银行”〕所贷款项于2019年10月18日到期;因江西祥盛流动资金不足,为
保证履约还款,陈荣应江西祥盛的约请,同意短期无息出借人民币1500万元给江西祥盛
专用于归还赣州银行贷款;江西祥盛承诺待新贷款发放后3个工作日内立即归还向陈荣
所借款项。就前述事宜,双方于2019年10月15日签订资金周转协议。另,根据先前《资
产置换协议》的约定,陈荣将在一年内取得公司10﹪以上股份,陈荣属于公司关联自然
人。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方向公司子公司提供的借款系短
期无息借款,公司无需就本次借款向关联方支付其他任何对价或承担除偿还本金之外的
其他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无需提供担保,无需支付利息费用,实质系关联方向
公司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关联方向公司子公司提供短期无息借款,解决了公司子公
司按期、足额向银行偿还贷款的问题,避免公司子公司发生额外费用或违约情形,支持
了公司子公司的发展,且此次借款属于无息借款,体现了关联方对公司子公司的高度责
任感和强力支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江西祥盛与陈荣签订资金周转协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
事会等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樊艳丽、朱力、洪春常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