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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创环保: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票的预披露公告2020-07-17  

						证券代码:300056          证券简称:中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0-131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票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罗红花女士持有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合
计 19,305,2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1%(占扣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股份数的
5.07%);罗红花女士拟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500,0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1.4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减持股数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0.07%,即 260,000 股,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量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即不超过 3,854,904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
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减持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36%,即不超过 5,240,000 股,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量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不超过 7,709,808 股。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罗红花女士《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
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最新减持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
    罗红花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罗红花女士持有公司 19,305,28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1%(占扣除公
司回购账户股份后股份数的 5.0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2、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买入的股份。
    3、本次减持计划具体安排
    (1)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减持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7%,即 260,000 股,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即不超过 3,854,904
股。
    (2)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减持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36%,即不超过 5,240,000 股,且
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即不超过
7,709,808 股。
    (3)若上述相关减持期间内,公司有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2010 年 2 月 5 日,罗红花女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事项:


    “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罗红花、股东丘国强、罗章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并将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锁定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股份,离职六个月
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数量占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
不超过 50%。”


    前述承诺已履行完毕。截至本公告日,罗红花女士一直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未违反前述承诺。


    2、2015 年 10 月 14 日,罗红花女士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事项:


    “为维持对三维丝的控制地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罗红花与罗祥波
出具承诺如下:
    1、作为三维丝的实际控制人,在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项目完成后 36 个月内,本人及本人的一致行动人不会:(1)放弃三维丝第一大
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地位;(2)全部或部分放弃在三维丝股东大会或董
事会中的表决权;(3)协助任何第三方成为三维丝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或(4)协助任何第三方增强其在三维丝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中的表决权。
    2、在本次交易提交三维丝股东大会审议之前,本人承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
统增持三维丝股票,累计增持不少于 260 万股。在本承诺作出之日至本次交易提
交三维丝股东大会审议之前,三维丝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增持数量作相应调整。
    3、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36 个月内,本人及本人的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实际需要,
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三维丝股份等合法合规措施,保证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三维丝股
份数量超过其他任何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三维丝股份数量,以保持对三维丝
的实际控制,维护三维丝控制权的稳定。”


    前述承诺已履行完毕。截至本公告日,罗红花女士一直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未违反前述承诺。


    3、罗红花女士发给公司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中明确承诺将按
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实施本次减持事宜,并履行相应的信
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罗红花女士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罗红花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
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股份减持计划以及具体实施方案。
    4、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罗红花女士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本次减持情况。
    5、罗红花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
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
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2)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备查文件


    罗红花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