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顺股份:关于广东东通文具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2019-04-10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东通文具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东通文具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的专项说明
一、重组基本情况
2016 年 4 月 14 日,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广东东通文
具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 6,000 万元收购李伟
明、李丽芳所持广东东通文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通文具”)100%股
权。
2016 年 4 月 15 日,公司与李伟明、李丽芳签订了《汕头万顺包装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李伟明、李丽芳关于广东东通文具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
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公司使用资金 6,000 万元人民币收购
李伟明、李丽芳所持东通文具 100%股权。
2016 年 4 月 27 日,东通文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汕头市濠
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东通文具完成工商变更后,公
司持有其 100%股权。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收购协议》,李伟明、李丽芳承诺如下:
(一)东通文具在 2016 年-2018 年期间(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
完成如下的业绩(本款所指“业绩”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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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孰低者”的概念):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合计
东通文具 500 万 550 万 600 万 1650 万
(二)业绩承诺期内,每年对东通文具的业绩进行考核。如实际完成
业绩未达到业绩承诺,则李伟明将差额部分以现金形式向公司进行补偿。
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业绩-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完
成业绩)-已补偿金额
前期已经补偿的现金,不得在后期冲回;即上述公式“补偿金额”计
算结果为负时,视为 0。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19】第
5-00115 号审计报告,东通文具 2018 年度实现净利润 6,281,034.70 元、
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6,275,034.70 元,根据孰低概念业绩承
诺完成率为 104.58%,达到相应年度业绩承诺水平。
特此说明。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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