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顺新材: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2022-12-29
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2-130
债券代码:123012 债券简称:万顺转债
债券代码:123085 债券简称:万顺转 2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 年 12 月 28 日,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一)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支付方式,
公司全资孙公司安徽中基电池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中基”)
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
书转让)、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应付工程
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等款项,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所须进口物资进口环节涉及的税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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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资金账户。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属于公司董
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2379 号),公司
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实际已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0,977,272.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
格为 8.8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592,599,993.60 元,发行费用
32,463,506.21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60,136,487.39 元。
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 5-00021 号《验资报告》。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及置
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项目管理部门依据约定可以使用银行承兑汇
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等支付方式,并提交付款申请单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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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体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等支付时,财务部根据
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相应的银行承兑汇票开具及背书转让支付、信用
证支付,并建立对应台账。
3、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将以银行承兑汇票(或背
书转让)、信用证等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
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归还垫付的自有资金。
(二)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及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由项目管理部门依据相关合同明确外汇的种
类及金额,并提交付款申请单进行审批。
2、具体办理外汇支付时,财务部根据审批后付款申请单的外汇种类
及金额,办理自有外汇付款、信用证保证金支付、信用证承兑等,并保存
外汇使用支付资金明细表(外汇支付按照付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
民币对该外币的外汇中间价折算人民币金额)。
3、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将通过自有外汇支付的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款项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转到公司一
般账户,用于归还垫付的自有资金。
4、公司自有外汇不足以支付进口设备采购等款项的,将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专户资金按程序进行购汇支付。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须进口物资进口环节涉
及的税费及置换操作流程
1、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由项目管理部门依据进口物资到港及保管情
况,确定需要支付进口物资进口环节涉及的税费并提交付款审批单进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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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2、具体进口物资进口环节涉及的税费支付时,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
付款申请单办理支付,并建立对应台账。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
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须进口物资进口环节涉及的税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有利于提高安徽中基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款项支付方式,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
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进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款项支付方式,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安徽中基电池箔科技有限公
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
书转让)、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应付工程
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等款项,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所须进口物资进口环节涉及的税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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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资金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
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使用银行承兑汇
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自有资金
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须进口物资进口环节涉及的税费,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支付方式。
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监事会一致同意本
次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
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须进
口物资进口环节涉及的税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可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改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
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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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
就本次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万顺新材制定了具体的操作
流程,能够保证交易真实、有效,确保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
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民生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
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
议决议》。
(二)《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决议》。
(三)《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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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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