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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顺新材: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2023-03-01  

                        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4

债券代码:123012         债券简称:万顺转债

债券代码:123085         债券简称:万顺转 2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

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概况

    2017 年 8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汕头

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及全文》

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17 年 8 月 23 日,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汕头万顺包装材料



                                 -1-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及全文》及相

关议案:同意公司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调整。2017 年 9 月 1 日,公

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

    截至 2017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全部股票

购买,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18,380,088 股,锁

定期自 2017 年 11 月 24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3 日。

    2019 年 5 月 15 日,公司完成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 560,175,61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952039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904078 股。公

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调整为 21,879,80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为

12,990,000 股,占公司 2023 年 2 月 20 日总股本 909,854,275 股的 1.43%。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届满,公司将结合市场情况择机通

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出售所持股份,并根据《第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统一进行权益分配,兑现持有人

因持有计划份额而享有的权益。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敏感期

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买卖公司股票: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2-
自原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

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五)其他依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终止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存续期为 24 个月,即 2017 年 9 月 1 日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后经 2019 年 6 月 2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0

年 6 月 30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 年 6 月 24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2022 年 6 月 29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延期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止。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自行终止。

    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当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均为货币资金并完成分配时,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3-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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