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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色光标: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0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北
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有关规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
公司提供担保审慎合理,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
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情况的
独立意见

    通过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情况的审
核,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生任何对上市
公司非经营性质资金占用事项,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通过对上市公
司资金占用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受损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吴志攀                      闫梅                       徐文博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