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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色光标: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1-05-10  

                        证券代码:300058            证券简称:蓝色光标        公告编号:2021-036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

           暨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色光标”)
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 15 时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关
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3)。
    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赵文权先生(赵文权先生直接持
有公司 145,064,320 股 股份 ,占公 司总 股本 的 5.82%)提交 的《 关于增加
2020 年年度大会临时议案的提案》,本着提高效率的原则,提议将公司于同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
营管理层处置金融资产的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
《关于授权管理层处置金融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
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
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赵文权先生持有公
司 3%以上股份,其提案人身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
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因上述临时提案的增加,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议案有所变动,
但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
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综上所述,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补充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21 日 15 时。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21 日 15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1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公
告公布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14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5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 9 号恒通国际创新园 C9 楼公司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提案如下:

       提案 1:《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提案 2:《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 3:《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 4:《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提案 5:《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提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提案 7:《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1 年薪酬的议案》

       提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提案 9:《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提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提案 1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提案 12:《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提案 1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提案 1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制度>的议案》

       提案 1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提案 16:《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提案 17:《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提案 18:《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

          提案 1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处置金融资产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公 告 编 号 : 2021-022 ) ; 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1-033)
          提案 8、10、16、17、18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
   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上以委托或现场方式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事项不需审议。
          三、 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1 年薪酬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
 8.00                                                           √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14.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制度>的议案》                   √
 15.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6.00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17.00                                                          √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18.00                                                          √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处置
 19.00                                                          √
             金融资产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 9 号恒通国际创新园 C9-C 楼公司
会议室;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
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
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
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
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
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
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21 年 5 月 20 日 17:00 前送达本公司。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确认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
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
件 2。
     六、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媛、余红霞
     联系电话:010-5647 8871
     联系传真:010-5647 8000
     联系邮箱:bfg@bluefocus.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 9 号恒通国际创新园 C9-C 楼公司会议
室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 2: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0 日
    附件 1:

                              授 权 委 托 书
  致: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提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
  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备注
                                                      该列打勾   同   反     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意   对     权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1 年薪酬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
  8.00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       √
            案》
  9.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14.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制度>的议案》                    √
15.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6.00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17.00                                                       √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
18.00                                                       √
        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处
19.00                                                √
         置金融资产的议案》
 注:未明确投票指示的,请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是□   否□

 委托人名称及证件号码(注 2):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持股数(注 3):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署:(注 4)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 1:如欲对提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
 对提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提案投
弃权票,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
视为无效表决票。
注 2:自然人股东请填写姓名及证件号码;法人股东请填写名称及营业执照号
码。
注 3:请填写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
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
有的股数。
注 4:代理投票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
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350058;投票简称:蓝标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
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1 日(现场股东大会
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1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