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电气: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2015-09-01
证券代码:300062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2015-064
福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第五条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价
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 20%的,上市公司在向中
国证监会提起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充分举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等不存
在内幕交易行为。证券交易所应对公司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股票交易是否存在
异常行为进行专项分析,并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可对上市公司股价异动行为
进行调查,调查期间将暂缓审核上市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
福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9 日起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停
牌,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即 2015 年 5 月 29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25.13 元,停牌前
一交易日即 2015 年 7 月 7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13.12 元,累计跌幅为 47.79%。
在此期间,创业板指(399006)从 3542.844 点跌至 2352.010 点,累计跌幅为 33.61%;
同花顺电气设备指数(881120)从 4996.424 点跌至 3131.175 点,累计跌幅 37.33%。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业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本公司
股价在公司股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的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福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