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电气:关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提示性公告2016-02-20
证券代码:300062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2016-031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转让概述
2016 年 2 月 4 日,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陈
添旭先生、CHEN MANHONG 女士与沈玮先生签署了《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协议约定陈添旭先生、CHEN MANHONG
女士分别将其持有的 800 万股(合计 1600 万股,占公司股比 10.39%)中能电气股
票转让给沈玮,内容详见 2016 年 2 月 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
转让部分公司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2016 年 2 月 19 日,公司控股股东陈添旭先生 、CHEN MANHONG 女士与沈玮先生
签署了《〈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
“《补充协议》”)。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补充协议对协议生效日与付款方式进行修订,具体内容为:
1、协议生效:《协议书》约定的生效日为转让方与受让方会同中能电气取得有
关主管部门审核确认本次股份转让的所有的必备合法有效文件之日;《补充协议》
修改为:转让方与受让方共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之日。
2、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协议书》约定第一期股权转让款在协议生效之
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 20%;《补充协议》修改为:协议
生效之日起 45 日内支付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 20%。
三、其他相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述公司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已按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
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交易各方签署的《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