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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能电气: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6-03-31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如下:
     一、对公司 2015 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15 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
法规等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
列席、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
决议, 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地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
子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经营中未出现违规操
作行为。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及其摘要》、《2014 年财务决算报告》、《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4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 、《关于续聘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
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即超募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5 年 7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即超
募资金)投资上海子公司的议案》。
     (四)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2015 年半年度报告》。
    (五)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深圳市金宏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1%股权的
议案》、《关于<福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重
大资产购买有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的议案》、《关
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
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六)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
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
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地检
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015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关联交
易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业绩,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
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信誉
状况良好,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对子公司具有控制权,且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
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公司的 2015 年度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
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15 年度,公司收购、出售资产行为均按法定程序在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下进行,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内幕交易、交易不公平和损害公司或
部分股东利益的情况,交易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
则规定执行。
    (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
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
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