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集团: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24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
的事项进行了认真负责的了解和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开展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公司油墨生产
所使用的原材料价格与原油价格存在较高相关性。为保持油墨生产经营的稳定性,
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规避原油价波动带来的风险符合公司的利益。公司制
订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开展制定了严格的规定,从制
度和组织层面进行风险管理,有利于控制风险。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夏明会 宋铁波 谢新洲 张仕华
2020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