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刚: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2021-01-06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64 证券简称:ST金刚 公告编号:2021-004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郑州华晶”)近日结
合企查查、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信息以及收到的相关法律文书,并向公司有关
部门进行问询或了解,现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序 原告/ 涉诉金额 案件进展
案情简述 判决情况/诉讼请求
号 申请人 (万元) 情况
丰汇租赁申请公证执行,并根
据执行文书向郑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冻
结郑州华晶、郭留希、郑 秀
芝 、 河 南 华 晶
330,958,877.51 元存款,期限
丰汇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丰 为 1 年。
汇租赁”)与公司开展融资 2019 年 5 月 6 日,郑州市高
租赁业务,丰汇租赁以售后 级人员法院分别作出(2019)
回租方式向公司出借资金 豫执 24 号、(2019)豫执 25
目前已划扣
50,000 万元,郭留希、郑秀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北京中信
丰汇租 公司银行账
芝、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
1 赁有限 33,095.89 公证处出具的(2019)京中信 户 资 金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
公司 执 字 00023 号 执 行 证 书 、 35,495.89
华晶”)为上述债务提供担
(2019)京中信执字 00024 万元。
保。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公
司未按时偿还租金,对方在 号执行证书由郑州市中级人
租赁业务未到期的情况下要 民法院执行。2019 年 8 月 9
求公司提前还款。 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
(2019)豫 01 执异 257 号执
行裁定书:裁定不予执行北京
中信公证处(2016)京中信内
经 证 字 30696 号 公 证 书 及
(2019)京中信执字 00022
号执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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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序 原告/ 涉诉金额 案件进展
案情简述 判决情况/诉讼请求
号 申请人 (万元) 情况
近日公司相关人员在郑州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东路支
行(以下简称“郑州银行金
水东路支行”)办理业务时 公 司 于
知悉,公司在郑州银行金水 2020 年 12
郑州华
东 路 支 行 的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月收到判决
晶金刚
224,390,014.47 元 资 金 被 文书,该案
2 石股份 22,439.00 (一审判决结果:驳回郑州华
郑州银行金水东路支行强行 件 2020 年
有限 晶的诉讼请求。)
划扣,上述被划扣的资金来 11 月 27 日
公司
源为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 二审已判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在 决。
知悉该事项后,与该行多次
协商催要,该银行仍未归还,
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郑州经久商贸有限公司(简
称“经久商贸”)诉称郑州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市晨熙家食品有限公司(简
(一审判决结果:1、判决晨 公 司 于
称“晨熙家”)于 2017 年
熙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2020 年 12
10 月 13 日与其签署了《借
内偿还经久商贸借款本金 月收到判决
郑州经 款合同》,其出借资金 8900 文书,该案
久商贸 4900 万元及利息;
3 5,298.53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17 年 件 2020 年
有限
10 月 13 日起至 2018 年 10 2、郑州华晶、郭留希对判决 11 月 9 日二
公司
月 12 日止,月利率 2%,郑 第一项确定的晨熙家的债务 审已判决。
州华晶、郭留希为上述债务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 公司已申请
再审。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 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晨熙家
期后晨熙家未足额还款付 追偿。)
息。
河南省苏豫有色金属贸易有
限公司(简称“苏豫有色”)
诉称其于 2018 年 9 月 29 日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与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 (一审判决结果:1、判决加 公 司 于
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加速 速器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2020 年 12
河南省 器”)签订《借款合同》, 内偿还苏豫有色借款本金 月收到判决
苏豫有 向加速器出借 5300 万元, 文书,该案
4700 万元及利息;
4 色金属 5,082.27 件 2020 年
借款期限自 2018 年 9 月 29
贸易有 2、郑州华晶、河南华晶、郭 11 月 9 日二
限公司 日至 2019 年 1 月 28 日止, 审已判决。
留希对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加
年利率 24%。郑州华晶、河 公司已申请
速器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
南华晶、郭留希为上述借款 再审。
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借款到
有权向加速器追偿。)
期后,加速器未如约还款付
息。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公 司 于
苏豫有色诉称郑州华晶于
2020 年 12
2018 年 12 月 27 日与案外 (一审判决结果:1、判决郑 月收到判决
河南省 人河南农投金融服务有限公 州华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文书,该案
苏豫有
司(以下简称“农投金融”) 日内偿还苏豫有色借款本金 件 2020 年
5 色金属 14,598.00
签订《借款合同》,农投金 13500 万元及利息; 11 月 12 日
贸易有
融向郑州华晶出借 13500 万 二审已判
限公司 2、郭留希就判决第一项确定 决。
元,借款期限自 2018 年 12 的郑州华晶的债务承担连带 公司已申请
月 27 日至 2019 年 6 月 26 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 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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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序 原告/ 涉诉金额 案件进展
案情简述 判决情况/诉讼请求
号 申请人 (万元) 情况
日止,年利率 24%。郭留希 任后,有权向郑州华晶追偿。)
为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
任。借款到期后,郑州华晶
未如约还款付息。2019 年 6
月 25 日,农投金融与苏豫
有色签订了《债权转让协
议》,农投金融将上述债权
转让给苏豫有色。
注:案情简述为根据起诉状、上诉状等材料编制,上述诉讼案件的涉诉金额因利息原因
可能存在变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披露的诉讼事项除上述诉讼有进展外,其他诉讼
暂无进展。
关于公司涉及的诉讼事项及诉讼进展情况,具体可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是否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未发现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目前共涉及 68 项诉讼/仲裁案件,案件金额合
计约 504,223.81 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案件 64 项,
案件金额约 481,181.55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案件 4 项,
案件金额约 23,042.26 万元。根据案件材料显示,公司作为借款人的案件 16 项,
案件金额约为 197,942.51 万元;作为担保人、差额补足方的案件 24 项,案件金
额约为 180,938.00 万元;其他案件 28 项,案件金额约为 125,343.30 万元,其
中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案件概况为公司同意并承诺将在
约定条件满足时以发行股票及/或现金方式收购北京天弘华融投资基金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持有的河南金利福与深圳金利福全部股权,使得天弘华融以投资项
目退出收益及利润分配向原告支付现金的方式,实现浙商银行资管计划的投资退
出。)涉及金额约为 89,180.84 万元。
上述案件中已判决生效案件 40 项,案件金额为 257,793.93 万元(较前次《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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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8)统计数据新增公司与经久商
贸(晨熙家案件)、苏豫有色(郑州华晶案件、加速器案件)的诉讼金额),其
中根据案件材料显示,公司作为借款人的案件 9 项,案件金额约为 96,811.04 万
元;作为担保人、差额补足方的案件 21 项,案件金额约为 154,937.22 万元;其
他案件 10 项,案件金额约为 6,045.67 万元。根据判决公司承担责任的案件金额
约 为 253,596.49 万元,其中因借款案件 判决公司承担责任的 案件金额为
96,811.04 万元,因担保、差额 补 足案件 判决公司承担 责任的 案件金额为
150,746.71 万元,因其他案件判决公司承担责任的案件金额为 6,038.74 万元。
双方已达成和解的案件 13 项,涉及公司及子公司承担责任的案件金额约为
22,682.99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承担责任的案件金额因利息、违约金等原因可能
存在变动)。
2、经对诉讼相关事项的全面梳理及与律师团队充分沟通后,公司根据涉诉
情况计提预计负债,同时计入营业外支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诉讼案件合计已
划扣公司及子公司资金 69,375.95 万元(新增公司与丰汇租赁纠纷案件法院划
扣金额 35,495.89 万元),即形成诉讼损失 69,375.95 万元。
3、经自查,部分诉讼相关担保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决策
程序审议批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11 月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
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精神中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效力的规定,担保行为必须以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机关的决议作为授权的基础和来源。目前,公
司在全面自查及核实中,并已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应诉,争取尽快解决相关诉讼
事项,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4、因涉及的多起诉讼事项,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
未履行内部审批及相关审议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对诉讼进展情况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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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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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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