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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金刚:关于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的公告2021-02-03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64                    证券简称:ST金刚                    公告编号:2021-011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郑州华晶”)近日结
合企查查、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信息以及收到的相关法律文书,并向公司有关
部门进行问询或了解,现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序     原告/     涉诉金额                                                                 案件进
                                     案情简述                 判决情况/诉讼请求
号     申请人    (万元)                                                                 展情况
                                                            1、郑州华晶应于本判决生效
                             江铜国际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
                                                            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江铜国际
                             司(简称“江铜国际”)诉称
                                                            货款 14060000 元;
                             与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
                                                            2、郑州华晶应于本判决生效
                             (以 下简称深圳金 利福)于
                                                            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江铜国际
                             2018 年 1 月 30 日签署了《国
                                                            自 2018 年 8 月 2 日至 2019
                             内保理合同(公开型、有追索
                                                            年 9 月 20 日 的 违 约 金
                             权)》,合同约定金利福公司
                                                            4177553.34 元,以及自 2019
                             向江铜国际转让其与郑州华晶
                                                            年 9 月 21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
                             之前签署的《销售合同》项下
                                                            日止的违约金;
                             产生的应收账款,以向江铜国
                             际申请办理公开、有追索权国
                                                            3、如郑州华晶未能履行上述     公 司 于
                                                            第一项付款义务,江铜国际      2021 年 1
                             内保理业务。2018 年 1 月 30
       江铜国                                               有权要求深圳金利福在保理      月底收到
       际商业                日,郭留希与江铜国际签署了                                   判 决 文
                                                            预 付 款 14060000 元 , 自
1      保理有     1,406.00   《保证合同(为买方担保)》,                                 书,该案
                                                            2018 年 8 月 2 日至 2019 年
       限责任                其就郑州华晶基于保理合同项                                   件 2021
         公司                                               9 月 20 日 的 违 约 金        年 1 月 8
                             下江铜国际受让的应收款项对
                                                            4177553.34 元,以及自 2019    日一审已
                             应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
                                                            年 9 月 21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   判决。
                             任;同日,朱登营与江铜国际
                                                            日止的违约金的范围内承担
                             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卖方担
                                                            偿还义务;
                             保)》,其就深圳金利福就保
                                                            4、深圳金利福应于本判决生
                             理合同项下的对江铜国际的债
                                                            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江铜国
                             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际律师费 250000 元;
                             由于发生了相关反转让事由,
                             江铜国际要求深圳金利福向其     5、郭留希对郑州华晶的上述
                             支付回购款,深圳金利福仅部     第一、 二项付款义务承担连
                             分履行了反转让义务,剩         带保证责任,郭留希承担保
                             14060000 元回购款未支付,      证责任后,有权向郑州华晶
                             江铜国际向法院提起诉讼。       追偿;


                                                1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序     原告/     涉诉金额                                                                  案件进
                                      案情简述                 判决情况/诉讼请求
号     申请人    (万元)                                                                  展情况
                                                             6、朱登营对深圳金利福的上
                                                             述第三至四项付款义务承担
                                                             连带保证责任,朱登营承担
                                                             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深圳金
                                                             利福追偿;
                                                             7、若郑州华晶、深圳金利福、
                                                             郭留希、朱登营中任何一方
                                                             履行了上述判决主文中相应
                                                             的给付义务,则其他当事人
                                                             对于江铜国际的给付义务在
                                                             已履行的给付义务范围内予
                                                             以免除。
                             2019 年 3 月 28 日,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简
                             称“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
                             与郑州华晶签署了《流动资金
                             借款合同》,郑州华晶向交通      法院裁定发回河南省郑州市
                             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贷款          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后,判决
                             4,120 万元,合同签订后交通      结果如下:
                             银行河南省分行依约向郑州华
                             晶发放了贷款。                  1、郑州华晶于本判决生效之
                             2018 年 9 月 3 日,郑州华晶     日起十日内偿还交通银行河
                             与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签署了      南省分行借款本金人民币
                             《抵押合同》,以郑州华晶名下     41,200,000 元 , 利 息
                             位于荥阳市郑州市新材料产业      1,106,406.3 元,自 2020 年
                             园区内园区 12 号路与园区 17     4 月 9 日起利息、罚息、复利   公 司 于
                             号路交叉口东北侧【豫(2018)                                    2021 年 1
                                                             分别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至实
                             荥阳市不动产权 第 0021158                                     月 21 日收
       交通银                号】的土地为其与交通银行河      际清偿之日止。
                                                                                           到判决文
       行股份                南省分行在 2018 年 3 月 12 日   2、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对郑     书,该案
2      有限公     4,230.64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签    州华晶名下位于荥阳市郑州      件 2021
       司河南                订的 全部主合同提 供抵押担
                                                             市新材料产业园区内园区 12     年 1 月 13
       省分行                保,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取                                    日发回重
                             得豫(2018)荥阳市不动产证明      号路与园区 17 号路交叉口东
                                                                                           审 已 判
                             第 0036875 号《不动产登记证     北侧【豫(2018)荥阳市不动产    决。
                             明》。                          权第 0021158 号】的土地使
                             2018 年 3 月 12 日,郭留希与交   用权及截止 2018 年 9 月 18
                             通银行河南省分行签署了《保      日前地上建筑物享有抵押权
                             证合同》,约定其为交通银行      并就该土地地上建筑物拍
                             河南省分行与郑州华晶在
                                                             卖、变卖或折价所得价款在
                             2018 年 3 月 12 日至 2020 年
                             3 月 11 日期间签订全部主合同    其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3、郭留希对本判决第一项债
                             贷款到期后,郑州华晶未按约      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还款,郭留希亦未履行代偿义
                             务,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向法
                             院提起诉讼。

      注:案情简述为根据起诉状、上诉状等材料编制,上述诉讼案件的涉诉金额因利息原因
可能存在变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披露的诉讼事项除上述诉讼有进展外,其他诉讼


                                                 2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暂无进展。

      关于公司涉及的诉讼事项及诉讼进展情况,具体可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新增诉讼情况

序     原告/     涉诉金额                                                                案件进
                                      案情简述                 判决情况/诉讼请求
号     申请人    (万元)                                                                展情况
                             2018 年 12 月 21 日,仁合立
                             信(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仁合立信”)与
                             深圳金利福签订了《国内保理
                             业务合同》,约定仁合立信向
                             深圳 金利福提供保 理融资借
                                                             诉讼请求:
                             款,保理融资到期日为 2019
                                                             1、依法判令深圳金利福向道
                             年 12 月 25 日。同时河南华晶
                                                             来咨询支付保理融资借款本    公 司 于
                             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金 20919002.34 元、手续费   2021 年 1
                             简称河南华晶)、郑州华晶、
                                                             941355.11 元、利息及逾期    月 11 日收
       河南道                郭留希分别向仁合立信出具了
                                                             罚息共计 10248719.64 元,   到起诉书
       来企业                担保书,承诺对前述合同项下                                  相 关 材
1      管理咨     3,210.91                                   以上合计 32109077.09 元;
                             深圳 金利福应承担 的融资借                                  料,该案
       询有限                                                2、依法判令河南华晶、郑州
                             款、手续费、利息、违约金等                                  件于 2021
         公司                                                华晶、郭留希对第一项诉讼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年 1 月 15
                                                             款项的偿还承担连带保证担    日开庭审
                             仁合立信按照合同约定向深圳
                                                             保责任;                    理。
                             金利福指定账户转入保理融资
                                                             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
                             借款,之后借款期间届满,深
                                                             承担。
                             圳金利福未偿还相关款项。仁
                             合立信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将
                             上述债权全部转让给河南道来
                             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道来咨询”),道来咨
                             询向法院提起诉讼。
                             众信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众信电力”)诉称,2016
                             年 6 月其与郑州华晶签订
                             《110KV 送变电工程 EPC 总
                             承包合同》。合同约定郑州华      诉讼请求:                  公 司 于
                             晶作为发包人“负责协助承包      1、请求判决解除众信电力和   2021 年 1
                             人向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其      郑 州华 晶之 间签 订的      月 21 日收
       众信电                他政府部门办理工程的审批、      《110KV 送变电工程 EPC      到起诉书
       力工程                                                                            相 关 材
2                      200   核准或备案手续”。合同签订      总承包合同》。
         有限                                                                            料,该案
                             后,众信电力向郑州华晶支付      2、郑州华晶退还众信电力
         公司                                                                            件于 2021
                             200 万元履约保证金,并完成      200 万元履约保证金。        年 1 月 29
                             了相关准备工作。后郑州华晶      3、案件诉讼费、保全费、公   日开庭审
                             未能解决相关问题,造成涉案      告费等由被告承担。          理。
                             项目停工,众信电力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向郑州华晶寄送
                             了解除合同律师函,解除了双
                             方合同关系,合同解除后,郑


                                                 3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序     原告/     涉诉金额                                                                  案件进
                                     案情简述                  判决情况/诉讼请求
号     申请人    (万元)                                                                  展情况
                             州华晶未参加众信电力组织的
                             结算,也未返还众信电力支付
                             的履约保证金,众信电力向法
                             院提起诉讼。
                             2020 年 3 月 30 日,渤海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
                             简称“渤海银行郑州分行”)
                             与郑州华晶签订了《流动资金
                             借款合同》,主要约定:渤海
                             银行郑州分行向郑州华晶提供
                             两笔金额分别为 32994742.69
                                                             1、郑州华晶于本判决生效之
                             元及 17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
                                                             日起十日内偿还渤海银行郑
                             款,借款用途为借新还旧,借
                                                             州 分 行 本 金 49994742.69
                             款期限自 2020 年 4 月 3 日至
                                                             元、截至 2020 年 9 月 29 日
                             2021 年 3 月 29 日;同日,为
                                                             的利息 1087385.65 元及后
                             担保《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
                                                             续利息、罚息、复利;
                             下债务的履行,郑州华晶向渤
                                                             2、华晶精密、郭留希对本判     公司通过
                             海银行郑州分行提供 235 台机
                                                             决第一项确认的债务承担连      中国裁判
                             器设备抵押,华晶精密制造股
                                                             带清偿责任;                  文 书 网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晶
                                                             3、渤海银行郑州分行有权就     2021 年 1
       渤海银                精密”)向渤海银行郑州分行
                                                             被告郑州华晶名下 235 台机     月 20 日发
       行股份                提供 名下位于经开 ××大街                                    布的民事
3      有限公      5108.21                                   器设备折价、拍卖、变卖所
                             西、经××北(郑国用(2014)                                  判决书获
       司郑州                                                得价款在其债权范围内享有
                             第 XQ1113 号)土地提供抵押                                    悉案件于
         分行                                                优先受偿权;
                             担保。为担保郑州华晶在上述                                    2020 年
                                                             4、渤海银行郑州分行有权就     12 月 30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
                                                             被告华晶精密名下位于郑州      日一审已
                             务的履行,华晶精密、郭留希
                                                             市经开区经开第十大街西、      判决。
                             自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分别
                                                             经北四路北的土地使用权
                             签署《保证协议》。
                                                             (郑国用(2014)第 XQ1113
                             上述合同签署后,渤海银行郑
                                                             号)的折价、拍卖、变卖所
                             州分行向郑州华晶发放流动资
                                                             得价款在 1700 万元本金及
                             金 贷 款 人 民 币 49996742.69
                                                             利息、罚息债权范围内享有
                             元。2020 年 10 月 12 日,渤
                                                             优先受偿权。
                             海银行郑州分行向郑州华晶出
                             具贷款管理调查函,郑州华晶
                             在调查函中表示本次贷款合同
                             到期后不能按照约定清偿贷款
                             本息,渤海银行郑州分行宣布
                             该笔贷款立即到期并向法院提
                             起诉讼。

      三、是否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未发现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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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目前共涉及 71 项诉讼/仲裁案件,案件金额合
计约 512,742.93 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案件 67 项,
案件金额约 489,700.67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案件 4 项,
案件金额约 23,042.26 万元。根据案件材料显示,公司作为借款人的案件 17 项,
案件金额约为 203,050.72 万元;作为担保人、差额补足方的案件 25 项,案件金
额约为 184,148.91 万元;其他案件 29 项,案件金额约为 125,543.30 万元,其
中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案件概况为公司同意并承诺将在
约定条件满足时以发行股票及/或现金方式收购北京天弘华融投资基金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持有的河南金利福与深圳金利福全部股权,使得天弘华融以投资项
目退出收益及利润分配向原告支付现金的方式,实现浙商银行资管计划的投资退
出。)涉及金额约为 89,180.84 万元。

    上述案件中已判决生效案件 40 项,案件金额为 257,793.93 万元,其中根据
案件材料显示,公司作为借款人的案件 9 项,案件金额约为 96,811.04 万元;作
为担保人、差额补足方的案件 21 项,案件金额约为 154,937.22 万元;其他案件
10 项,案件金额约为 6,045.67 万元。根据判决公司承担责任的案件金额约为
253,596.49 万元,其中因借款案件判决公司承担责任的案件金额为 96,811.04
万元,因担保、差额补足案件判决公司承担责任的案件金额为 150,746.71 万元,
因其他案件判决公司承担责任的案件金额为 6,038.74 万元。双方已达成和解的
案件 13 项,涉及公司及子公司承担责任的案件金额约为 22,682.99 万元(公司
及子公司承担责任的案件金额因利息、违约金等原因可能存在变动)。

    2、经对诉讼相关事项的全面梳理及与律师团队充分沟通后,公司根据涉诉
情况计提预计负债,同时计入营业外支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诉讼案件合计已
划扣公司及子公司资金 69,375.95 万元,即形成诉讼损失 69,375.95 万元。

    3、经自查,部分诉讼相关担保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决策
程序审议批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11 月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
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精神中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效力的规定,担保行为必须以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机关的决议作为授权的基础和来源。目前,公
司在全面自查及核实中,并已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应诉,争取尽快解决相关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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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4、因涉及的多起诉讼事项,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
未履行内部审批及相关审议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对诉讼进展情况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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