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南都电源:关于控股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2021-01-04  

                        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21-003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引入战略
         投资者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况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7.00%的控股子
公司安徽南都华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都华拓”)拟通过增资扩
股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界首融城高新技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简称“界首融城高新基金”)、界首国元高新技术产业基金有限公司(简称“界
首国元高新基金”)拟以合计人民币 65,000 万元的价格认购南都华拓增加的注
册资本 3,095.24 万元,公司放弃本次优先认缴出资权。
    增资完成后,南都华拓的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增加至 8,095.24 万元,公
司的持股比例由 57%降至 35.21%。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经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按照公司章程及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象一:
    企业名称:界首融城高新技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82MA2W560A5B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徽君合达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 年 8 月 27 日
    经营场所:界首市光武大道 689 号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安徽融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7,500.00            49.11
  2      安徽万创圣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7,390.00            48.91
  3      范世勇                                       1,000.00             1.79
  4      共青城云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0.018
  5      安徽君合达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             0.18

                               合计                  56,000.00           100.00



       交易对象二:
       企业名称:界首国元高新技术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82MA2WHKPR7E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彤
       成立时间:2020 年 12 月 14 日
       经营场所:界首市光武大道 689 号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顾问、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安徽融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50.00
 2      安徽国元种子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5,000.00             25.00
 3      国元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1,900.00              9.50
 4      安徽安元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3,100.00             15.50
                       合计                             20,000.00          100.00
    交易对象均为安徽融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安徽
融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安徽阜阳界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的全资子公司,以打造国家级高新区综合运营服务商为宗旨,以创新发展
服务实体化经营为抓手,围绕“产城融合发展服务、工业产业投融资、创新创业
企业孵化、国有资本运营”四大战略定位。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元: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33,581.46                   199,995.62

   负债总额                              108,693.51                    85,786.75

   或有负债总额                                    0                            0

   净资产                                124,887.95                   114,208.86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378.25                       107.20

   利润总额                                 -227.45                     2,010.04

   净利润                                   -227.45                     2,010.04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安徽南都华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82MA2W55B94E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朝鹏
    成立时间:2020 年 8 月 27 日
    经营场所:界首市田营科技园南都大道 1 号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充换电柜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电池
租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新能源技术的技术开发;汽车租赁;仓储
服务(除化学危险品及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增资前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850.00                 57.00

 2       安徽智岚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50.00                15.00
                  安徽智瀚源技术咨询合伙企业
 3                                                           500.00                10.00
                          (有限合伙)
 4                            朱保义                         250.00                 5.00

 5                             陈建                          250.00                 5.00

 6       安徽保铂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0.00                 5.00

 7       安徽佳铂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00                 3.00

                        合     计                         5,000.00                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5,106.87

       负债总额                                                                    80.77

       或有负债总额                                                                    -

       净资产                                                                 15,026.10

                                                                          2020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23.90

       净利润                                                                     -23.90


       四、增资扩股有关协议主要内容
       目标公司:安徽南都华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原股东: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智岚源企业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智瀚源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朱保义、
陈建、安徽保铂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佳铂企业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方:界首融城高新技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界首国元
高新技术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南都华拓及南都华拓原股东与界首融城高新基金、界首国元高新基金经过友
好协商,分别签订《关于安徽南都华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合同书》,协
议主要内容均为如下:
       (一) 投资前提
       1、各方确认,投资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投资义务以下列条件为前提:
       (1)公司及原股东已经以书面形式向投资方充分、完整披露南都华拓的资
产、负债、权益、对外担保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等;
       (2)完成投资及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前,公司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没有发生重
大的不利变化;
       (3)完成投资及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前,公司作为连续经营的实体,不存在
亦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没有处置其主要资产或在其上设置担保,也没
有发生或承担任何重大债务,除了通常业务经营中的处置或负债以外。
       2、若本合同上述任何条件因任何原因未实现,则投资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
同。
       (二)投资方案
       1、各方同意,界首融城高新基金向南都华拓增资 45,000 万元,认购南都华
拓新增注册资本 2,142.86 万元,其中 2,142.86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
42,857.14 万元列入资本公积。
       界首国元高新基金向南都华拓增资 20,000 万元,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952.38 万元,其中 952.38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 19,047.62 万元列入资本公
积。
       本次投资款须用于目标公司年产 6GWh 新能源锂电池项目。
       2、各方同意,界首融城高新基金应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将 20,000 万元
付至目标公司账户;2021 年 1 月 30 日前将剩余 25,000 万元付至目标公司账户。
       界首国元高新基金应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将全部投资金额付至目标公司
的账户。
       3、本次出资后,南都华拓的股权架构如下表: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850.00             35.21
 2                界首融城高新基金                 2,142.86        26.47

 3                界首国元高新基金                   952.38        11.76

 4    安徽智岚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50.00         9.26

 5      安徽智瀚源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         6.18

 6                      朱保义                       250.00         3.09

 7                       陈建                        250.00         3.09

 8     安徽保铂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0.00         3.09

 9     安徽佳铂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00         1.85

                   合    计                        8,095.24       100.00
     (三)相关手续办理
     在投资方完成全部出资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按照协议的约定完成相应的公
司验资(如需)、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及监事的变更)。投
资方应配合上述手续的办理。
     (四)公司管理
     1、各方同意并保证,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股东会应取得浙江南都电源动
力股份有限公司表决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2、各方同意并保证,投资完成后,目标公司设董事会,董事成员全部由浙
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委派;同时,设监事会,成员 3 人,其中界首融城
高新基金、界首国元高新基金各委派 1 名监事。
     (五)股权转让
     1、投资完成后,目标公司控股股东向其他股东或第三方转让其所持有的部
分股权,导致控股股东地位变更的情况时,该等转让应该经公司全体股东(包括
原股东及投资方)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
     2、投资完成后,目标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的,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享有优先
购买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公司股权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按所持
股权比例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引进新投资者的限制
     1、各方同意,目标公司以增资方式引进新投资者的,应确保新投资者的投
资前估值不得低于本合同投资方的投资后估值。
     2、如新投资者根据某种协议以增资形式进入的最终投资前估值低于本合同
投资方的投资后估值,则投资方有权要求原股东以现金补偿方式给投资方,直至
投资方的投资价格与新投资者投资的价格相同。投资方获得投资差价或无偿获得
股权产生的税费由原股东承担。
    (七)原股东的陈述和保证
    在本合同签订之时,公司原股东特此向投资者陈述与保证,目标公司应实现
以下利润目标:2021、2022、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分别为 0.8 亿元、1.5 亿元、
3 亿元;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具有证券期货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
利润。
    (八)股权回购
    1、目标公司向投资方承诺,在本次股权投资完成后,若有以下任何一项情
况发生,投资方有权要求目标公司或原股东回购投资方在本次交易中购得的南都
华拓全部或部分股权。
    (1)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低于 3 亿元;
    (2)公司被申请清盘、解散或终止,或通过股东会决议案或董事会决议案
以进行清盘、解散或终止;

   (3)公司、控股股东就履行本次交易存在违背本合同根本目的的违约行为;
    (4)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或者控股股东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其决策管理
目标公司的义务,包含被抵押、质押、司法拍卖等方式的控股权转移。
    (5)公司存在业绩虚假、转移利润、抽逃资金等情形,或出现严重违反法
律法规事项;
    (6)公司其他股东提出回购要求公司同意实施时;
    (7)控股股东违背其不进行同业竞争的承诺时。
    2、目标公司或原股东应在收到投资方“股权回购”的书面通知当日起 30
日内向投资方付清回购价款,目标公司原股东和投资方同意并协助办理与之有关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回购款计算方式如下:
         A=B+(B×8%×T)-C
     其中:
         A 为回购价款
         B 为投资方要求回购的公司股权所对应的原始投资价款
      T 为自投资方出资日至投资方实际收到股权回购款之日的自然天数除以
        365
      C 为投资方已经收到公司向投资方支付的投资方要求回购股权部分对应的
        各年度现金分红。
    3、南都华拓及原有全体股东,保证后续不管以何种方式成为公司股东者知
晓并共同承诺:若公司或原有全体股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向投资方支付全部股权
回购款,则以公司经营收入为股权回购提供保障。
    4、目标公司或原股东如果未能按时足额向投资方支付回购价款,则每迟延
一日,公司原有全体股东应向投资方支付应付未付部分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如因投资方未能配合导致延迟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则每迟延一日,投资
方应向公司或原股东支付回购价款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五、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说明
    为了引入外部投资者,增强南都华拓的资金实力,公司决定放弃本次优先认
缴出资权,并承诺同意按照协议约定接受增资方的本次投资。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南都华拓增资扩股并引入外部投资者,有利于增强南都华拓的资金实力,有
利于加快南都华拓年产 6GWh 新能源锂电池项目建设进度。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
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虽然公司与投资者就标的公司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签
署相关协议,但若交易各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导致交
割先决条件不满足,将可能带来交易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界首国元高新基金关于安徽南都华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合同
书》及《界首融城高新基金关于安徽南都华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合同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 月 4 日